绝对主义——非原创——网络搜集整理

“绝对主义”是指规模或机率中表示总体性的概念,短语和词语。绝对主义思维没有细微差别,它忽视给定主题的复杂性。
绝对主义通常有两种形式:“二元式思维”和“绝对命令”。二元式思维——也可指“黑和白”或“全或无”的思想,描述了一种二元观,即生活中的事物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没有中间物。绝对命令是人们为自己和他人提出的特别严格的要求。该术语借鉴于伊曼纽尔·康德的道德哲学,其基础是以义务和规则为基础的道德准则。
一种把事物和认识绝对化的形而上学观点。
它和相对主义一样,都把客观事物和人的认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完全割裂开来。
相对主义只承认相对性,否认绝对性;绝对主义只承认绝对性,否认相对性。
绝对主义把事物绝对化,认为一切事物都是从来如此,永远如此,不承认一切过程都有始有终,一个过程可以转化为另一个过程。特点是割裂事物和人的认识的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只承认其绝对性,否认其相对性。
绝对主义把事物以及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绝对化的思维方式。特点是割裂事物和人的认识的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只承认其绝对性,否认其相对性。不承认一切过程都有始有终、此过程必然转化为他过程,不承认绝对之中存在着相对。
绝对地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认为某一认识是一成不变的、永恒无误的真理。绝对主义有时也作为现代西方哲学中新黑格尔主义的绝对唯心主义的别称。
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过渡时期,就是绝对主义国家。在欧洲,绝对主义国家在16世纪至17世纪出现,是大型帝国逐渐蜕变为分立的国家的结果。
首先,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自然边陲”被定为“疆界”,随之“主权”的观念出现了,国王变成国家主权的代理人和象征,法律成为全民性的规范,直接界定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制裁制度。与此同时,军事技术的发展为暴力的扩张提供了条件,军队内部行政管理手段高度发达并为控制社会提供可借用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