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背多分(表4-表5)

第七编:侵权责任--复习
1.共同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09:02
2.产品责任--对外无过错责任:
被侵权人3选1:
- to生产者--侵权责任+精神损害赔偿;
- to销售者--侵权责任+精神损害赔偿;
- ..............--违约责任+.....................。
- if 非合同当事人,被侵权,只能2选1,不能追究违约责任了。
ps:违约责任:
- 原则【无过错责任】;
- 5 例外:
- 赠与;
- 委托;
- 保管;
- 仓储;
-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的毁损(火车上小偷)。
3.产品责任之“惩罚性赔偿”:

10:30
4.违规饲养动物:
- 动物园--过错责任;其他--无过错。
- 违规饲养(没有给狗办养狗证,没有拴狗链)--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偷狗,逗狗,踢狗--重大过失,不是这里指的故意),可以减轻责任。
- 违禁饲养(藏獒)--无免责事由,违法在先。
5.补充:【个人用工】中“第三人侵权”--不真正连带责任:
(未考)

张阿姨提供劳务的过程当中,被邻居老王的狗咬伤了。
这里孟刘夫妇是补偿,不同于【动物饲养人/管理人】的赔偿。
6.(真正)连带责任:
- 主体:only【总公司】&【分公司】不能承担连带责任,他们是一个主体,影分身罢了。
- 成因:约定/法定
(1)约定
- 债务加入--并存的债务承担【552】“欠条上加了A的名字”;
- 连带责任保证【688】“A单方向债权人出了个承诺函,if甲不还钱,我A承担连带责任。”;
- if 约定不明“我A承担责任”,无法识别是a还是b,推定为一般保证。
(2)法定:共同侵权/共同危险行为
- 责任承担:对外连带,对内按份(除以人数)。
- 程序:债权人任意选择--必要共同诉讼。
7.(真正)连带责任 VS 不真正连带责任:
真正--一因一果--任意选择;
不真正--多因一果--择一选择--最终只有一个人承担责任(最后找第三人追偿)。
8.【建筑物&物件】损害责任:

9.【7类特殊主体】责任 汇总:

10.【无过错】责任 8汇总:
- 监护人责任【1188】;
- 外部用工责任【1191、1192】;
- 产品责任【1203】;
-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1208】;
- 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责任【1229】;
- 高度危险责任【1236】;
-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zoo除外)【1245】;
- 建筑物倒塌、塌陷责任【1252】。
11.【过错推定】责任 9汇总:
- 教育机构【1199】;
- 医疗机构【1222】;
- 动物园【1248】;
- 不动产及搁置物、悬挂物【1253】;
- 堆放物【1255】;
- 妨碍通信物【1256】;
- 林木折断、倾倒/果实坠落【1257】;
- 地面施工【1258】;
- 地下设施【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