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洗房、反洗房、反反洗房

1.上海洗房事件:
大致是说上海一位本地人汪先生,看上了一个外地来的喵女士,两个人结了婚,两个人住的房子是婚前汪先生妈妈购买的,登记在汪先生名下,这属于汪先生个人财产,对吧?
婚后提到要生娃娃时,喵女士提要求了,说要置换个大房子,而且房产证得给我加名,否则不生。
于是汪先生就把旧房子卖掉了,汪妈妈再额外加笔钱,让汪先生买了一个三居室啊,并且加上了喵女士的名字,加名之后,新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喵女士不仅没给生孩子,反而提出离婚,分走接近一半的财产,洗房完成,这是一个很标准的流程。
2.相关讨论:
总之记住,离婚分财产的底层逻辑绝不是惩恶扬善,而是劫富济贫,不是谁错谁吃亏啊,而是谁有钱谁吃亏。
有人会说,他有过错,为啥不是净身出户呢?
净身出户是民间俗语啊,法律上从来就没有这个词。
你俩可以协议约定净身出户,但如果协议不成,让法院来判,法院一般不会判净身出户啊,大概率只会判少分一些。
尤其是对女方,一般比较宽容啊,因为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中,有照顾女方的规定。
3.反洗房
为了对付上海洗房,人民群众早就发明了上海反洗房。
像前面这种案例,反洗房一般是这么操作的
第1步:汪先生卖掉旧房子之后,先把钱全都赠与汪妈妈。
相关问题1:卖掉房子之后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汪先生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纯粹的形态变化而发生所有权变化,所以汪先生再把这笔钱赠与汪妈妈,也属于处置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配偶同意。
相关问题2:汪先生把钱赠与汪妈妈,要不要交税啊?
不用,在中国,目前为止,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赠与只有两种标的要征收个税,一约股权,二约房产。
赠与股权是赠与方纳税,由受赠方代扣代缴,赠与房产是双方纳税,赠与方交财产转让所得个税,受赠方交偶然所得个税。
即便如此,近亲属之间赠与股权、房产也是免征个税的。
至于其他的赠与,尤其是金钱赠与,目前全都是不征个税的。
例子:比如我白送朋友几百万,不征个税,王思聪当年出席黄晓明婚礼,随手包了个100万的红包,不征个税。
有人会问,难道不属于偶然所得吗?
目前确实不属于。
第2步:汪妈妈再把钱借回给汪先生,双方签署正式的借款合同,然后汪先生拿着钱去买房。
第3步:汪先生给喵女士加名。
加名后,房产确实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汪妈妈的借款也成了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有人会说啊,可是汪先生是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而且也没告诉喵女士啊
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简言之,民法典规定了两种夫妻共同债务,一种是共益共债。
签名,追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承担的债务。
一种是共用共债,一方举荐另一方并不知道,但另一方实际享用了的债务。
共用共债的关键词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赌博、吸毒欠下的债务就很难说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一般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买房子是拿来夫妻共同居住的,肯定是日常生活所用,所以即便是汪先生以个人名义举荐,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么一番操作之后,离婚分割财产时,汪妈妈就可以起诉了,要求汪先生、汪女士向自己偿还借款,从而保住房子。
随着套路逐渐成熟,这些操作中还不断的增加各种细节,比如赠与环节、借款环节,增加律师见证或者公证处公证,留下充足证据,再比如借款合同约定一定比例的利息,保证刚好吃光汪先生的工资收入。
婚姻存续期间拿到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是以共同财产去偿还共同债务的利息天经地义了,那这么一来,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就上受到汪妈妈管理了,即便将来离婚,对方也无法分割,最大限度保全己方财产。
更进一步,还要留下遗嘱,如果自己挂了,遗产全归儿子继承。
注意,如果不留遗嘱,遗产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男方父母同意给女方下命,还有很多案例是不同意的,并且事先做出防备的。
我们知道,如果房子有抵押登记,想要加名,得抵押权人点头同意才行。
父母为了防止儿子被爱情冲昏头脑,随便给女方加名,会在刚才的那种借款合同中约定抵押房产。
买完房子之后,房子虽然归儿子所有,但是抵押登记给父母。
这样,儿媳想加名就必须得父母点头,正所谓媳高一尺,婆高一丈。
4.反“反洗房”
不过自从有了反洗房之后,很快就出现了反"反洗房"。
反"反洗房"的招数非常多,比如女方会要求男方把钱转账给女方,然后由女方交钱去买房,甚至房子只登记女方一个人的名字。
操作完毕后,两人再结婚,这么一搞,男方婚前的转账行为就是妥妥的赠与,买的房子就完全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了,离婚时房子归女方个人所有。
你可能说,不会有人这么傻吧?
很遗憾,这样的傻子特别多,而且网上许多所谓的情感大师还在教小姑娘这么干。
看多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你就会明白,婚姻的本质绝不是爱情制度,而是财产制度。
受各种文学和影视宣传的迷惑,大家往往忽略了这一点。
很多人对婚姻关系的认识都过于小清新,总觉得婚姻关系的第一性是爱情。
许多人婚姻关系之所以容易破裂,就是因为双方赋予了婚姻其不应承担的美好想象。
他们忘了,婚姻是伴随着私有制而产生的,家庭最初就是私有制下的社会基本生产单元。
所以婚姻的本质、婚姻的第一性一定是财产关系,而不是恋爱关系。
财产关系太过赤裸裸,于是以爱情为遮羞。
折腾久了,大家都信以为真。
关于婚姻和爱情,一直有个致命提问啊,如果是真爱,如果至死不渝,为何还要一纸结婚证来捆绑呢?
因为婚姻要固定的不是爱情,而是一个社会基本生产单元,固定一份财产关系。
大家去看一些有母系氏族文化遗存的地方,比如以前的摩梭男女,走婚而非嫁娶,感情反而更纯粹一些,那就是因为坐落在大山沟里啊,资源有限,生产力落后,向私有制迈进的速度没跟上大部队啊,没出现婚姻制度啊,当然,现在也发生变化了。
为何现在离婚率越来越高啊?
感情问题不是第一位的,根本原因在于婚姻计生的财产制度正在逐渐瓦解。
很多人说老一辈人夫妻之间感情要比现在的好,其实根本不是,我们总是喜欢把现实中难以满足的愿望向过去、向国外做虚假的投射想象。
老一辈夫妻看上去关系牢靠一些,只不过是因为在以前,家庭是必须的社会基本生产单元,家庭成员相互扶持才能共担风雨,换言之,谁也离不开谁,一个人难以生存。
可是几十年来,中国迅速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除非出现疫情风控那样的系统性拉闸,个人完全可以独立生产生活,独立对抗风险的能力大大提高,也就不再需要共同扶持了。
其实你想想,大家族这个东西是怎么一点点消亡的,一样的道理。
婚姻家庭最根本的功能被削弱了,于是表现出来的就是男女越来越个人主义,只要相处的不爽了就闹离婚。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婚姻功能会进一步削弱。
婚姻的消亡是必然的。
时间早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