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离婚买房,为什么卖房也要离婚?原来竟有这样的原因!

2021-11-12 16:40 作者:柳哲企管  | 我要投稿

在政策限制下,许多人为了买房而选择“假离婚”,结果成了“真离婚”,在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也有夫妻两人为了分房而“假离婚”的情节,但其实在卖房的需求下,如果采用离婚再复婚的“馊主意”也至少能节约几十上百万。


今天小柳就为大家案例解析,卖房离婚,为什么卖房也要离婚?


(离婚有风险,操作需谨慎)



为什么要“离婚”?


在讲案例之前,照例为大家科普一下法规政策,凭什么在卖房前“离婚”就能节约几十上百万。


根据2018年第七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8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国五细则”中则明确指出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转让房屋等不动产的时候,也要依法纳税,而税率则是房屋利润的20%,利润为房屋买入价减去卖出价。但有一种情况可以不用纳税,直接转让。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法规条例我们得知,如果某户人家家里只有一套住房,且拥有时间超过5年,那么此套房屋在未来转让时就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只要没有完成上述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就要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这样至少就能节约数十万!


我们假设某地的魏先生夫妇名下各有一套住房,均为2013年在该市购买,当时的购买价格为300万元,经过几年发展升值以后,目前的市场价格均价为1000万元,而魏先生夫妇计划离开该市到某海滨城市去养老,准备将手上的两套房转让。


如果魏先生夫妇直接转让他们名下的两套房,那么魏先生夫妇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300)×20%×2=280万元。


但如果魏先生夫妇在转让房屋以前,先进行了“离婚”且各自名下房产归各自所有,那么魏先生夫妇就分别符合了拥有房屋5年以上且名下仅有一套房产的要求,即可享受免税政策。


与原方案相比,如果魏先生夫妇先“离婚”转让名下房产,再复婚去海滨小镇生活的话,就能每套房节约140万的个人所得税,共计280万。


但小柳在这里还要再次强调,“离婚”有风险,操作需谨慎。在做此决定之前,一定要反复权衡,不要让《我不是潘金莲》的悲剧再次重演。



最后的话


购买、卖房、转让的条条框框,我们下期继续讲解,子孙如果要转让从父母处继承的房产,要怎样操作才能最节约!


最后,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处理好各类税务问题,做好税务筹划,也可私信柳哲节税!



离婚买房,为什么卖房也要离婚?原来竟有这样的原因!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