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315多次曝光,为何屡禁不止?
大数据杀熟“同货不同价”的行为,坑了老用户的钱,还要辜负忠实用户的信任,315晚会已经曝光过很多次。
一、大数据杀熟,是一种“价格歧视”
从经济学角度看,大数据杀熟其实是一种“价格歧视”,更准确地说,是“一级价格歧视”。对于相同成本的产品,卖家根据每一位客户的购买意愿,来制定不同的产品价格。
举个例子,王五开了家手机店,老同学张三、李四都想买相同型号的手机。王五知道张三的收入比李四高,为了能多赚钱,给张三的报价就提高了几百块。这就是“价格歧视”。

这些年,大家都离不开互联网,各大平台收集分析了海量的大数据,比如消费偏好、消费意愿、支付能力。最后各大平台都成了用户的“老熟人”,比你还了解你自己,有些用户在买相同产品的时候,就会发现自己和别人的价格不一样。
不过,大数据杀熟这话太难听了,这几年行内人改叫“个性化定价”或者“算法定价”,有的公司叫作“价格的千人千面”。

二、大数据杀熟,为什么屡禁不止?
前面说到,大数据杀熟的经济学原理是“价格歧视”,目的是卖出相同的产品,能够多一些盈利。“价格歧视”虽然很流氓,多花钱的用户感觉很恶心,但是卖家很开心。
禁止大数据杀熟的本质,其实是限制平台型企业的“超额利润”。前些年,互联网行业的估值特别高,支撑高估值的一个基石,就是边际效用带来的“超额利润”。

举个例子,同样是开店卖衣服,新开一家网店的成本,可以低到只有几行代码和宽带费。再加上平台掌握的大数据,即便是卖相同的衣服,平台还能再多赚点钱。
平台型企业能够带动经济增长,提供高新产业的就业岗位。但促进其发展的同时,还要禁止大数据杀熟、保护消费者权益,这在全球都是一个难题。俗话说“断人财路,犹如弑人父母”,与虎谋皮,焉有其利。

下一期,我重点解读一下《苏州市数据条例》,这部“数据条例”是国内目前唯一涵盖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投资是修炼,生活是本真。君山笔记,下期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