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 ---- 观《父母对子女有恩情吗?》有感
number3475在提到“出生的具体危害时”,提出了出生的四种危害,但我认为这四种的危害是社会与生存环境导致的。因此,即使一个人面对这种危害的必要因素之一是出生,我依然认为这四种危害要算在出生这一事件上。我认为出生的唯一危害是人在出生后缺乏保护自己生存的手段。这一结果导致父权家庭的产生,因为现实生活中孩子不得不依附于监护人。同理我也并不认同“考虑出生带来的好处”中的两个观点。
“出生后再死亡”的收益。当一个人出生后,对于他的人生体验,我们可以使用一个二维的坐标系来看待。x轴是随着年龄增大而向前的时间,因此x轴的最低值是事件:出生。y轴是感受值,当数值为正数时即为幸福,同理当数值为负数时为痛苦。当一件事发生时,会对感受值发生改变(即使改变值是0)。一,如果一个人得知死亡可能即将发生并且他本人有未完成的愿望,那么在这一时刻影响y轴的改变值一定会变为负数,而感受值也有极大概率变为负数。这是“出生后再死亡”的一点负面危害。二,因为熵理论,未来是不可以确定的。即使现实有一定的运行规律,可以对未来进行一定的预测。但又有谁能保证你不会中运气上的大奖呢?因此当一个人死亡,他的收益是0,即改变值是0。但如果他活着,他有概率过上感受值总体上涨的生活。三,拼搏、追求卓越、追求高尚是人们赞美的良好品质,所以人们经常会在自己可控的领域主动促使让改变值>=0的事件发生。四,如果一个人在时刻a之后的感受值是总体在0以下,那么我们姑且可以说这个人在时刻a时死亡是一个良性事件。但有些人宁愿痛苦地活也不想死,那么在时刻a时死亡的事件对这些人来说依旧是一个恶行事件。五,一个人自杀,大概率是因为他自杀前感受值总体是负数或到最近为止的一段时间是负数并且他对未来的感受值判断为总体是负数。其余自杀基本判断为非理智自杀。现实生活中自杀的人占比较少。综上所述, “出生后再死亡”不是一个良行事件,即收益不良。(本模型仅用于判断 “出生后再死亡”的收益。如果有结束生命的考虑,请寻求自己、他人或社会的帮助。比如编造了一个让自己活下去的理由。如果听闻他人自杀,请不要模仿,这不是一个正收益行为。)
以上是我在观看后对于生的想法。
养育。在我们熟知道德框架内,一个人的出生,有两个要负主要责任。(这里不考虑催生之类的,毕竟每个人没有义务按他人要求生育。)所以一个人出生后的生存,要有生父母负主要责任,即承担义务。(同时,强烈谴责为了骗抚养费而偷精怀孕、强迫亲生孩子进行性服务等一切对子女不负责的人类。)但政府有义务为人类父母提供合适的环境,如公平的教学资源、医疗资源等。社会要有一种力量能教会他们如何科学的教育孩子。这里不是育儿教条主义。
在社会上,有些人不愿意承担生育行为,因为他们认为卵子或者为出生的胎儿与他们属于寄生关系或者人有三大欲望的第二个影响他们的生活,所以他们会选择主动切除或主动部分切除生殖器官。我个人尊重他们的选择。但是社会上的交际,我认为有必要专门区分他们。比如建立专门围绕他们的娱乐场所与消费习惯。同时要在双方结成某种法律关系时,机构有义务告知双方。而丁克群体,目前他们中大部分只是不想承担由于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即福利zc不到位而造成的高额养育成本。
还有一种群体,他们不愿承担养育义务。我认为他们要多缴一项税款——社会养育税。而他们不要的孩子要由国家专门建立机构负责尽可能的养育。在现在人们对于孩子的教育依然缺乏了解。而这些孩子必然与有父母的孩子大相径庭。而且这些大量没父母要的孩子必然缺乏足够的社会资源去养育。因此这些孩子的童年大概率充满了束棒,所以要经常换管理人员。即使这会造成管理困难(这将变相加强束棒),依然要避免有人成为圣父(所以我认为要让这些孩子知道:人类这个集体是他们唯一的父母),从而不会引起不必要的社会动荡。
最后社会上,有些抛弃子女的孩子。第一次被抓要根据事实进行严厉的出发,并且法庭主动询问他们是否有成为社会养育的支持者的想法。因为根据理论只有要结成家庭的人才会结成婚姻关系。如果发现有人二次犯罪,或者对生下的孩子挑挑剔剔。则以反基因法的名义,进行治罪。我是基因法的支持者,国家要对新生儿进行基因检查,以检测胎儿与父母的血缘关系、尽可能避免待生等问题。并且有专门的机构评估总体基因水平,以避免人类基因存在误区,有一前提是不能德德德国那样选择基因。
本人在观看up:number3475的作品《父母对子女有恩情吗?》后所想,因此本作品更像是杂谈,缺乏完整的逻辑与对于各方面充分的思考。id:1844730 作品bv号:BV1rN411S7Ji
本人没有高中文凭。如有逻辑混乱、病句,欢迎指出。
欢迎各种观点(前提是不反人类)。但如果你认为你是绝对正确,那么我是错的。
如果up:number3475认为本作品构成侵权请及时告知(私信即可,我住在b站),我会根据要求进行改进与删除。
理论是有时代性和局限性的,所以本文的理论可能有错误。请勿在没有考量下轻易相信本文理论。
大家对标题有更好的建议欢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