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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完结版】2022法考客观题【精讲卷】 三国法 众合法考陆寰

2022-07-28 16:56 作者:ELAMUS_  | 我要投稿

1.国际法的概念

与国内法相对应的体系,主要处理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的规则集成

2.国际法的渊源(规范表现形式or裁判依据)

①国际条约(国家之间的一种协议)(约束对象:当事国、相对国)

②国际习惯(不成文的惯常做法,各国认为其有法律约束力)

a.构成要素(客观、主观要素--法律确信)

b.证明(国家间或一国国内的实践、文件;国际组织的决议判决和文件)

c.效力:约束所有国际法主体

【越难证明,则经证明后价值越高】

③一般法律原则

辅助资料:各国公法家的学说、文明国家的司法判例、国际组织的决议(不是渊源,但可以被援引)

【其余都不是渊源,如国际法庭的判决、国际组织的决议、学说】

3.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平等(对内最高、对外独立自保)、不干涉内政(内:国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不与领域完全对应;政:不违背国际法、根据朴素的法律观念判断)、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相威胁(注意合法使用武力的情形:经安理会授权的;自卫)、和平解决争端、善意履行国际义务、民族自决(对内自决eg我国少数民族区域制度;对外自决:独立权--仅限于殖民统治下的民族,没有为一国内的民族分裂势力提供国际法上的基础)

概念: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强行法(类比民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不能违背;只有新强才能取代旧强)的关系:所有基本原则都有强行法的性质(反过来不行)

4.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1)国际法在国内法适用的途径--转化;并入

2)国际法在我国的适用方式:

直接适用(需要经过国内法条文的援引);平行适用;转化适用

3)冲突解决

民商事领域:条约优先

非民商事领域:没有统一规定


国际法 专题01:国际法的基本问题 P1 - 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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