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金檄文
今有一人,莽明夺词,强歪事理。言辞迂阔,泥古,痴、淫且空。所行所为之事,惹起众怒。吾欲作檄文而讨之。以正规矩方圆,令善者安良复循中庸,恶者亦得其应得之果。
其一,盗人之形象而为己用。其自云欲征人诺而未果。若真未果,怎可私而用之?寻而文篇不复见,盖恐责诘似雪,繁而寒人,故删之。呜呼!纵删之,其罪可免?与古之“掩耳盗铃”者大同也!车驰远而拆其车,然辙犹在。欲寻其人,随其辙可矣。寻金盗取之劣迹同理耳。
其二,痴而辱害物形。此即吾所谓“言辞迂阔”也。言虎鲸多智,以鳍执佳兵,伐讨所谓“奸恶”之鲨蛟。不知鲸鳍短钝,常困藤壶贝蛤寄生之灾,怎执剑铳而战?况海中无龙宫,佳兵亦不可似孙悟空求于敖广。亦有其他迂阔之言,繁而难以详尽。仅以此为例,明其痴妄。
褚父!不知地厚天高,而以罄竹难书之罪,愚闾阎百姓之眼!芳弃,草恶,楚萍见则不生实,枯稻见亦不为萤!汝纵入市为奴,半载蔓青叶,亦亏!
若诸公见此人,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