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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话术套路解析之——“小公司万一到时候不赔怎么办?”

2023-06-18 23:12 作者:刘弌扌  | 我要投稿

相信80%以上的60、70后人群都听过这么一个话术:“你买了小公司的保险,万一到时候不赔怎么办?”甚至很多80、90后读者朋友,也在家长们的影响下,对此说法深信不疑。乍一听,确实好像有几分道理,但是仔细想想,是不是哪里有点儿不对劲?

我们一起来捋一捋,保险是记载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有点儿虚,我们用一个可视化的商品来打个比方。

假如我是卖coca可乐的,我说:“coca可乐是大公司,只有coca公司的可乐靠谱,其他可乐都不靠谱,你喝其他可乐万一拉肚子怎么办?”

首先,这个话术的来源我们需要深究一下,这句话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相信只要接触过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读者朋友们都会发现,所有在用这个话术的,都是各家自诩为“大”公司的保险代理人。

那么我们需要想一想,如果一条商品信息来源于这个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那么这条信息的可信度能有多高?就像某学校餐厅,在饭菜里发现疑似啮齿类动物头部的物体,但餐厅宣布这就是“鸭脖”,会引起广大网友怀疑也是无可厚非的吧?

其次,何为“大”公司,何为“小”公司,标准是什么?在刘弌扌以往的文章中,从来不喜欢说“大”“小”公司,因为保险公司的监管部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以及保险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管机构)从来也没有制定明确的标准,以区分哪些保险公司为“大”公司,哪些又算作“小”公司。

在通常的称呼中,也只是有一些“老五家”、“老六家”之类的叫法而已,但这就意味着其他80+家人身保险公司都“小”到随便倒吗?其实大家稍微关注一下就能知道,现在国内资本金最少的保险公司实缴资本也是按亿元计算,注意是实缴资本,不是认缴资本。如果这样的公司还“小”,那么相信在国内所有已注册公司中,能算得上大公司的可能连5%都达不到吧?

第三,这个话术最阴狠之处在于并不会明确告诉你“小”公司会不赔,只是告诉你“万一不赔”,通过潜台词让你心理上对“小”公司产生不信任感和危机感,从而相信“大”公司只要买了就一定赔,这样你就乖乖买了“大品牌”。

这么一个话术为什么会大行其道呢?原因就是,几家“历史悠久”的“大”保险公司的发展模式,都是通过成立自主管理的“专属代理人”团队来占据市场;同时因为开展保险业务时间长,代理人团队规模庞大,市场占有率高,因此他们实际上已经掌控了行业舆论;再加上原来互联网不发达,行业内外存在严重的“信息壁垒”,三人成虎,这种话术就潜移默化地在众多客户心中留下“小”公司不靠谱的固有印象。

那么“小”公司到底赔不赔呢?

打个比方,一个小区里只有一家A超市,所有顾客都去这里购物。突然有一天,小区里又开了一家B超市,B超市从刚开业就搞活动、打折扣吸引顾客,这时候A超市的售货员说:“B超市卖东西这么便宜,进的货肯定不知道是从哪里搞来的‘假冒伪劣’,你们万一买到假货就得自认倒霉了。”

请顾客们想一想,两个超市同样受到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共同监督监管,是不是会在B超市买到假货?B超市提供的服务是不是会比A超市差?

同理,“小”公司为了获取客户打口碑,只会提供比“大”公司性价比更高的保险产品,一旦出险符合理赔条件,绝对会更快地理赔,甚至某些可赔可不赔的疾病,可能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小”公司更倾向于正常赔付。

最经典的案例就是某地一客户同时购买了“小”公司同方全球和另一家“大”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客户确诊交界性肿瘤,同方全球在当地并没有分支机构的情况下,客户通过快递将理赔资料寄给同方全球的省级机构,报案3天内保额理赔到账,而且保费豁免还可以再保障2次重大疾病;而这家“大”公司,一开始说交界性肿瘤不属于恶性肿瘤,达不到重大疾病的理赔条件,后来听说同方全球已正常理赔,联系客户要求协议赔付,一直拖了两三个星期,最后客户打12378投诉,被监管部门强压着解决投诉,才赔了保额终止合同。

当然举这个案例并不是说“小”公司不论什么情况都一定会正常赔付,只是说在同样的《保险法》《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基础上,在同样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基准下,在同一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保险行业协会管理下,保险公司的安全性都是一样的。

即使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客户的保险合同都会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执行下去,远的“安邦”不说,近的“天安”、“华夏”不是都已经重组由新股东接手了吗?可以问问他们,他们保险合同里的权益是否受到一丁点儿的影响?反正我有个朋友,他对象就在“华夏”买的重疾险,去年确诊恶性肿瘤就直接赔付了,什么也没影响。

关注我,刘弌扌以后会为您揭秘更多保险行业的话术,防范保险“套路”从了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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