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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上广泛存在的幼稚动保思想和反马戏团运动的一点想法

2020-09-14 20:49 作者:烨天洋  | 我要投稿

虽然我也不支持虐待、残杀动物,因为这可能培养出心里变态的人,从而对社会造成危害。但是,我始终坚持一个观点:只要一个人还自认为地球上这几十亿人类中的一份子,那么他就决不能支持动物与人类平起平坐,这是个重大的伦理问题。这种极端动保思维的终点就是消灭所有人类,是扭曲的,而且极度有害的。每个人都本能会保护自己的利益,每个团体则会本能保护本团体的利益。如果有“人”将动物的地位同人类平等,甚至置于人之上,那么它就有充分的“正当性”,为了某个动物,对人类下手。此时,它已经自绝于人类,人类社会就有权将其视为危险的“动物”,予以排除。

当然,如果某一天,“人类”和“动物”的概念都模糊了,就又是另一回事儿,不是今天的我们能处理的问题。

所以,只要不是通过虐待、残杀获得快感的行为,我个人不会反对,比如马戏团。因为,“虐待”的含义可以很广泛,而容易被极端动保人士利用。比如,用牛农作算不算虐待?训练战马用于作战算不算虐待?培训军犬算不算虐待?动物园,算不算虐待?甚至,屠宰场算不算虐待?只有坚持动物不是人,没有人权,我们才能从容回答这些问题,并明确指出,只有这种行为与人类自身的变态心理相联系时,为了保护人类自身(而不是动物),我们才必须制止某些不良行为。

所以话说回来,我们应该反对马戏团吗?我的观点是,必须“名正言顺”,也就是必须坚持“保护动物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人类自身”。如果,马戏团使用的动物来源不明,涉嫌私猎和走私,如果,使用了人类因为建设生态文明或者进行学术研究而有必要保护的野生动物,如果,驯兽师以虐待、残杀动物为乐,并且有伤害他人的倾向或行为,等等,存在违法犯罪时,我们当然应该举报并查处这些马戏团,不在话下。

但是,纯粹的训练动物,进行表演以娱乐大众的正经马戏团,则绝不应该被惩罚,其不但无害于社会,反而丰富了人们的娱乐生活,何罪之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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