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海南晟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今日(4月17日),本报从海南省文昌市政府获悉,由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海南晟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近日被行政处罚。
据悉,经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实,海南晟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参与2020年昌洒镇昌发洋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的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经理冯启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25日中标2020年昌洒镇昌发洋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中标金额为1491872.98元,于2021年1月26日签订《合同》,于2021年1月27日开工,于2021年4月26日竣工。
但冯启桔在此阶段已担任海南晟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参与投标,2021年1月11日中标的琼海市2020年社学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工程施工招标(第一标段)的项目经理。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862198.09元,于2021年1月11日签订《合同》工期90天,于2021年1月12日开工,项目于2021年4月11日通过验收。
以上事实有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协助处罚2个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函》、《询问(调查)笔录》、《文昌市2020年昌洒镇昌发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文昌市2020年昌洒镇昌发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施工合同》等证据作佐证。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认定,被处罚单位海南晟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属违法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三十三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的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作出如下处罚:
1、处中标金额1491872.98元元千分之五罚款,即罚款人民币7459.36元;
2、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林贻文(法定代表人)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六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447.56元。
据爱企查及处罚决定显示,海南晟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11日,注册地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高登东街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201426649G,法定代表人为林贻文。(文|中国基建报 付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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