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主义:“为了他好”
家长主义:“为了他好”
未成年人精神保护法
我一直认为缺少一部“未成年人的精神保护法”
“为了他好”指家长为了孩子好,而作出的事情
“家长主义”指不能凭借为他人好的借口对其禁止或就此时期邪恶
防止家长对孩子的损害,支持刑事禁止的好理由
“他好”也是指他本人的好处
无论是道德上、物质上,都不足以作为保证
不能保证对他有好处
不能保证会令他更快乐
也不能为了符合“其他人的看法”
就不允许他做某事
所有告诫、说服、劝说他的好理由
不能作为强行禁止他的理由
更不能因为他做了就视他为邪恶的化身
很多家长作为“监护人的权威”
应该是照顾孩子的利益
而非滥用监护人的权利
以上内容源于“罗翔说刑法”7月20日内容
下面说说我的想法
我一直认为缺少一部“未成年人的精神保护法”
具体保护哪些呢?
比如说,传统教育从小训练孩子要听话
只是因为,尊重长辈,孝敬父母
那进一步问下去
孩子为什么要听你的话
你是否拥有一个完整的人格和生活
对身材管理、对健康重视、对事业有规划、收入有保证,家庭关系和谐等等
每一个家长是否在这些方面做到了呢
如果没有做到,孩子为什么要听你的话
你作为榜样,孩子一定会尊重你
但问题是,很多家长和老师不是好榜样
他们自私、顽固、滥用权力,孩子为什么要尊重你
只因为岁数和职位吗
我认为“真正教育的进步”
就是下一代不听上一代的话
过度管理是成年人缺乏自信、信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