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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被困电梯后昏厥失禁!状告物业索赔8000多元,法院竟不支持!

2023-03-31 16:08 作者:易梯电梯  | 我要投稿

1、小区电梯突然停运,业主被困


前不久,某小区电梯突然发生故障,电梯停在13楼,不能动弹,门也无法打开。


事发当时,业主李先生(化名)被困电梯,感受到对高楼层可能发生下坠的恐惧以及电梯内不正常的机械故障的声音、电梯门不断开合、灯光的闪烁,并在此期间有小幅度的晃动,致使他产生了严重的焦虑和紧张,造成呼吸困难,心跳加速,引发了间歇性的昏厥,清醒后他发现自己已小便失禁。他也因此事件产生了巨大的心理阴影。

2、电梯内晕厥的业主将物业告上法庭

在他看来,物业公司施救不力,造成了他的损害,为此他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先生告诉法官,2021年12月5日23时47分,电梯突然发生故障,停止在13楼,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李先生心里越来越紧张,引发昏厥以及大小便失禁。被困人员清醒后立即按下紧急呼叫按钮,10分钟左右还未有人回复时他采取了报警。

2021年12月6日凌晨0点25分,他被解救后由120送往医院抢救,做了各项检查产生了相关费用。为此,李先生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8000多元。

那么,物业公司在此次电梯事故中是否有过失?

对此,物业公司则表示,李先生乘坐的电梯经年检合格,在运行过程中各项性能均正常,因李先生自身原因导致电梯启动自我保护机制急停,使李先生被困在电梯内,与物业公司无关。

物业公司人员在知悉李先生被困电梯后,已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安抚李先生,并联系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派遣维保人员救援和处理。在12月6日00:15分左右,维保人员已经到达现场,在00:22分左右完成救援。

综上,物业公司已经履行物业服务企业义务,在事发后及时到现场安抚李先生、联系维保人员并配合维保人员尽快完成了救援。李先生要求物业公司赔偿相关费用及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请求法院驳回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3、法院判决驳回被困业主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是涉事电梯的管理人,在电梯发生困人事故后,应及时做好安全指导工作并通知维保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

从庭审查明的事实看,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管理人的职责,在整件事件中并不存在任何过错,故李先生要求物业公司对其进行赔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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