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背多分(表1-表3)
关于“赠与合同”的03:56
【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
1.判断方式:
- 任意撤销权--合同履行前;
- 法定撤销权--合同履行后。
2.任意撤销权--“公公道”不可撤:04:03
- 公证(未考过);
- 公益(科教文卫、体育、新闻);
- 道德义务
- 直系血亲(常考)
- 养子女对生父母(这个本质是没有法律关系的,他们只有血缘关系)
- 为报他人救命之恩
3.法定撤销权--3撤销事由:
04:30
- 严重(重伤/死亡)侵害赠与人or赠与人近亲属(8类: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不履行抚养义务(抚养--夫妻之间)
- 不履行合同义务(即,附义务赠与)
- 是【附义务】赠与--“专款专用”
- 不是【附条件】赠与--合同是否生效问题
- 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4.救济期间--有前后顺序限制:
04:43
- 赠与人本人一年内;
- 赠与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 赠与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6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