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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对省级“专精特新”的政策支持

2022-12-10 16:36 作者:13335198502  | 我要投稿

一、认定条件

(一)省内连续经营3年以上;

(二)已公布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近2年营业收入增速≥5%,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

(四)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申报年度的前2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5%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总职工人数的10%以上;

(六)近2年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2项以上或软件著作6项以上;

(七)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主持(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1项以上。

二、优先指标(符合基础和专项指标,并符合本条所列条件的予以重点支持)

1、主导产品和技术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

2、或符合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领域,属于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有关产品;

3、或属于国家和省份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产业,主导产品被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首台(套)产品的。

 

三、政策支持

对新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东营区财政给予3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确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申报省级“一企一技术”、“隐形冠军”、瞪羚企业和创新转型优胜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优先考虑。

四、申报时间

每年五月份申报,具体时间以部门发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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