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宏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处罚
今日(5月11日),本报从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违反《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宏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近日被行政处罚。
据悉,湖北宏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完整移交宏泰越秀东津新区项目A地块(一标段)项目8#(33F)档案,且逾期未完成整改,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的规定。
依据《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湖北宏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改正;二、处5万元罚款。
据处罚公示和爱企查显示,湖北宏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地位于襄阳东津新区(经开区)六两河派出所东楼国际产业园办公室301号,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94UG169,法定代表人马志伟。(文|中国基建报 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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