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实施细则》学习笔记
《细则》所指“专项发展资金”,补助对象为是指注册地及税收户管均在自贸试验区内的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数据交易场所。即上海数据交易所。

个人主要学习整理内容如下:
1、支持条件为两类,包括首次挂牌数据产品和优质数据产品。

2、目前对数据交易所/数据商进行补贴,本质类似于互联网模式下的“滴滴/快滴大战”,通过补贴方式,一方面吸引场外数据交易进入场内,另一方面为后续申请国家级数据交易所提供支撑。
如合肥数据要素流通平台运营奖补100万;场内数据交易奖励30万。

广东顺德率先出台数据交易专项激励政策,最高奖励100万。

但个人对此类“补助方式”持保留意见,一方面对补助认定和发放过程监管存在顾虑,如果避免出现“薅羊毛”的情况,另一方面,数据交易场景是否需要“补助”,“补助”是否是影响数据入场交易的关键因素存疑。
其他内容学习截图如下
第三章 扶持申请

补充阅读
1、《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市数据资源局部分)》
2、《佛山市顺德区支持数字经济集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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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实施细则
2、《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支持数据要素市场发展实施细则》学习笔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