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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之人和历史的终结

2023-12-08 21:31 作者:同享九制乌梅  | 我要投稿

最初之人

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描述了一个生活在历史开端处的原始的“最初的人”。这个“最初的人”是一个原型人,拥有公民社会和历史过程开始前就已具有的基本人类属性。

黑格尔的“最初的人”与动物共有一些基本的自然欲望,比如吃穿住的欲望,尤其是自我保存的欲望。在这个意义上,他是自然世界或物质世界的一部分。

但是,黑格尔的“最初的人”与动物完全不同,因为他不仅欲求真实的、“实在的”对象——牛排、可以保暖的毛皮夹克或居住处所,而且还欲求完全非物质的对象。首先,他欲求他人对他的欲求,也就是为他人所需要或所承认。

在黑格尔看来,若没有得到他人的承认,他无法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换句话说,人一开始就是一种社会存在:他自己的自我价值感和身份感,与他人赋予他的价值密切相连。科耶夫道:唯有人能够欲求“一种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完全无用的对象(比如一枚奖章或敌军的战旗)”;而他之所以欲求这些对象并不是因为这些对象本身,而是因为它们为其他人所欲求。

寻求承认

但是,黑格尔的“最初的人”还有第二个而且更基本的方面不同于动物。这个人不仅需要他人的承认,而且要他人把自己当作一个人来承认。而构成人之为人的身份的,是人以自己生命冒险的能力,它是人最基本、最独一无二的特征。人不仅不为他的物理本性或动物本性所决定,而且他的人性恰恰在于他克服或否定动物本性的能力。他不只在身体不受限制这种霍布斯的形式意义上是自由的,而且在完全不为自然所决定这种形而上学意义上是自由的。

黑格尔不会否认人有其动物的一面,或有一种限定的或确定的本性:他必须吃和睡。但他显然也能够以完全违反其自然本能的方式行动,而且他之所以违反这些本能,并不是为了满足更高的或更强烈的本能,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纯粹是为了违反。通过甘冒生命的危险,人证明自己可以违反最强烈、最基本的自我保存本能而行动。

因此,这个“最初的人”与他人的遭遇就会导致一场暴力斗争,其中每一方都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要求他人“承认”自己。人基本上是一种他人导向的社会动物,但是他的社会性不会把他领入一个和平的公民社会,而是把他引入了一场为了纯粹名誉的暴力决斗。

这种“流血斗争”无非以下三种结果。第一,斗争双方都死亡,作为人的生命和作为自然的生命全都灭亡。第二,斗争一方死亡,幸存下来的一方仍不满足,因为不再有承认他的另一个人类意识。最后,斗争以一种主奴关系结束,其中一方决定屈从于当奴隶,而不愿冒暴死的危险。

主人因此得到满足,因为他冒着生命危险获得了他人的承认。黑格尔的自然状态中“最初的人”之间的最初遭遇,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或洛克的战争状态完全一样,充满暴力,但其结果并不是一个社会契约或其他形式和平的公民社会,而是极度不平等的主奴关系。

不满足的主人

长期来看,主奴的社会关系并不稳定,因为无论是主人还是奴隶,他们各自寻求承认的欲望都没有得到最终满足。这种满足感的缺乏构成了奴隶社会的“矛盾”,由此产生了推动历史向前进步的动力。

某种意义上,主人比奴隶更像人,因为他愿意为了非生物的目的即承认而克服其生物性。因为甘愿冒死,他表明自己是自由的。相反,奴隶遵循的是霍布斯的忠告,屈服于暴死的恐惧。因此他仍是贫穷和胆怯的动物,没有能力克服生物规定或自然规定。然而,奴隶缺乏自由、人性不完整,却是主人困境的根源。因为主人欲求的是另一个人的承认,即需要另一个拥有价值和尊严的人承认他的价值和尊严。可在赢得名誉之战后,他得到的承认来自奴隶,而奴隶的人性尚不完整,因为他屈服于对死亡的自然恐惧。因此,承认主人价值的,是某个仍未完全富有人性的人。

因此,这就是主人的悲剧所在:他冒着生命危险为的是获得奴隶的承认,然而奴隶却没有资格承认他。为此,主人仍没有得到满足。当然,为了控制一个地区或为了某人的王位继承,主人可以一次又一次地冒着生命危险与其他主人进行生死搏斗。但是,这种冒死行为不过是本身的一再重复。对各地区的不断征服和再次征服,并不能在性质上改变人与其他人的关系,或者改变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因而也不足以为历史进步提供动力。

不满足的奴隶

奴隶也是不满足的。然而,他缺乏满足不会像主人的情形那样,导致死寂状态,而是导向富有创造性的丰富变化。由于服从主人,奴隶当然没有作为人得到承认;相反,他被当作物对待,是满足主人需要的工具。承认完全是单向的。但是,这种承认的完全缺乏,让奴隶渴望改变。通过劳动,奴隶恢复了他的人性,恢复了他因恐惧暴死而丧失的人性。最初,奴隶由于怕死,被迫为了主人的满足而劳动。

但是,他劳动的动机最终发生了改变。他不再因为恐惧眼前的惩罚而劳动,而是开始出于义务感和自律感而劳动,在劳动的过程中,他学会为了劳动而压制自己的动物欲望。换句话说,他发展出了某种类似工作伦理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通过劳动奴隶开始认识到,作为人,他能够改变自然,也就是说,他能够利用自然的材料,并且可以依据事先存在的观念或概念把它们改造成别的东西。奴隶使用工具;他还可以使用工具来制造工具,从而发明了技术。通过科学和技术,奴隶发现自己能够改变自然,不仅可以改变他出生于其中的自然环境,也能改变他自己的自然本性。

自由的意识形态

历史地来看,奴隶的潜在自由比主人的实际自由重要得多。主人是自由的;在当下的、未经反思的意义上,他的自由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消费什么就消费什么。相反,奴隶只能构想自由观念,而且这种观念是作为劳动的结果出现在他那里。然而,奴隶在自己的生活中没有自由;在他的自由观念与现实境况之间,存在着反差。

因此,奴隶显得更有哲学性:在能够于现实中享有自由之前,他必须抽象地思考自由,在生活于自由社会之前,他必须为自由社会发明原则。因此,奴隶的意识要高于主人的意识,因为它更具自我意识,即它反思自身及其境况。

自由和平等原则,并不是自发地出现在奴隶的头脑中。奴隶并非一开始就反抗主人,而是经过长期痛苦的自我教育之后,才使自己克服对死亡的恐惧,由此要求自己正当的自由。

通过对自己境况和抽象的自由观念的反思,奴隶在找到正确的自由观念之前,抛弃了许多初始的自由观念。这些初始的自由观念就是意识形态,

也就是说,它们是一些自身并不真实的思想构建,是现实的基础结构即主奴现实的反映。因此,它们尽管包含了自由观念的萌芽,也只能用于使奴隶接受缺乏自由的现实。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明确了好几种奴隶意识形态,其中包括斯多葛主义和怀疑主义哲学。但是,最重要的奴隶意识形态,最容易导向实现自由平等社会的奴隶意识形态,是基督教这种“绝对宗教”。

基督教第一次确立了所有人在上帝面前平等的原则。也就是说,基督教主张人是自由的:这种自由不是霍布斯意义上摆脱了身体限制的自由,而是在是非对错之间进行判断的道德自由。

然而,基督教的问题在于,它仍然是一种另类的奴隶意识形态,也就是说,它在某些关键方面是不真实的。因为,基督教假定人类自由的实现并不是在此间的尘世,而是在彼岸的天国。换句话说,基督教有正确的自由观念,但最终却让真实世界的奴隶不要指望此世的解放,由此使他们忍受现实中自由的缺乏。

历史的终结

基督教,为奴隶清楚地展示了什么是人类自由应有的景象。尽管它没有为奴隶提供走出奴隶状态的实践道路,却使他更清楚地看到了他的目标:成为自由和自主的个体,其自由和自主为人们普遍承认,而且人们之间对此也相互承认。

在黑格尔看来,历史过程的完成所要求的,只是基督教的世俗化,即把基督教超越性的自由观念转变为此时此地的自由观念即可。它也要求一场更加血腥的斗争,一场奴隶从主人手中解放出来的斗争。黑格尔认为自己的哲学是基督教学说的变形,它不再像基督教那样基于神话和圣经权威,而是基于奴隶有了绝对知识和自我意识。

综上,人类历史的问题可以被看作,寻求一种满足主人和奴隶双方在相互平等的基础上得到承认的方式;历史则以一种完成这一目标的社会秩序的胜利而告终。这就是历史的终结。

参考资料:

1.《历史的终结与最后之人》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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