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大纲》2.1.1.2 原始的宗教的世界观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2、原始的宗教的世界观
作为原始的思维体系的万物有灵论,往后更演变为原始的宗教世界观。原始的宗教世界观的第一个来源,是由于原始人受自然所支配。在强大的自然力面前,原始人既不能理解,又无能为力,因而对自然力产生了宗教的幻想。第二个来源,是原始人受社会关系所支配。原始时代的生产力极端低下,个人必须依赖氏族才能生存。因此当时的氏族关系、血统关系是生产关系的侧面。氏族的一切习惯对于个人有着强制命令的作用,但个人对于那些习惯的意义却不能理解。例如南洋各地的所谓“答布”,原是氏族团体禁止在某种时期猎取某种动植物的意思,含有生产上的规定的作用;但后来人们竟以为这些被禁止猎取的动植物就是精灵恶魔或自己的祖先,因而对它实行宗教的祈祷。第三个来源,是以前存在的万物有灵论。这是宗教的意识形态上的来源。原始人因为受自然力及社会力所支配,自然要根据万物有灵论的见解去说明自然现象及社会现象。原始的宗教的世界观就是这样形成的。
宗教的信仰的最初形态,是对祖先的灵魂的崇拜。崇拜的对象是氏族神、种族神等等。第二种形态,是对自然物的崇拜,即是拜物教。拜物教与对自然现象理解的缺乏有着密切的关系,崇拜的对象是水、火、风、雷、太阳及动植物等等。
如上所述,宗教的本质,是对于超自然力的崇拜,是由于信仰超自然的神力可以支配个人及整个社会而产生的。所以,宗教观念之开始产生于原始时代,是由于对自然力和社会力的不理解所造成的。随着生产的发达,人类在生产的过程中,对于自然现象的认识逐渐进步,对自然斗争的能力逐渐提高,对自然的支配能力也就不断增大,因而宗教发生的第一个原因 受自然力所支配 的作用就逐渐减弱了。但在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力的发达,剩余产物的出现,私有制的形成,奴隶制度的出现等等,以致对社会力的不可理解的事实,在新的社会条件下仍在继续着;同时,原始时代的万物有灵论的信仰,也仍然深入人心,支配着一部分人的精神。所以随着原始社会到奴隶制社会的转变,原始的宗教世界观就沿着另一方面而发展,变为与社会的各个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各种宗教(如古代奴隶社会的宗教、中世纪封建社会的宗教、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宗教)。另一方面,哲学的世界观也开始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