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生到泰拉,然后加入罗德岛!》 在逛街
半年多来,我和德克萨斯两人要么在打架,要么在医院,要么在去医院的路上,几乎没有第四种情况。相比我而言,德克萨斯毕竟只是少了几块肉,因而比我早出院一个多月。每天下午五点半,她总是准时推开病房门,坐在靠窗的沙发上,捧着一本卡西米尔骑士小说,静静翻阅。我要么看看她,要么看看她背后缓缓坠落的红日和弥散开来的红霞,半个小时的时光很快溶解在初上的华灯中,病房门再次开合,我又孤身一人。
出院日,我甚至找不出那件划开了口的衬衫以外的其他衣物,就这么衣衫褴褛地离开了我的第二家园。住院部楼下,依旧是德克萨斯叉着手臂站在车旁,迎接我的到来。
从龙门第二公立医院到企鹅物流办公处的路线,我因为多次的亲自入院和送人入院地经历,可以说是刻进骨子里的印象深刻,德克萨斯却在一个路口猛然转弯,偏离了轨道。
“欸你这是……”
“买衣服。”
“?”
“给你买衣服。”
“???”
“总不能穿成这样去太古广场吧?”
“……啊?”
“你在下城区跟我约好的。我从不允许食言。”她瞥向坐在副驾的我。
拨开消毒水和血点漫成的的氤氲雾气,我勉力回想起了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德克萨斯那声(在回忆滤镜加持下)显得娇羞可爱的“嗯”,我的脸皮下立马燃起了熊熊烈火,心脏像烧开的锅炉,无规律地颤动着,说实话,很难受。
直到这时,我那混沌的大脑所连的双眼才捕捉到德克萨斯衣着上的不同:原本散披肩头的长发扎成了长马尾,露出两只灵巧的耳朵(居然有四只耳朵吗!不过少了这两只人耳倒也会很奇怪就是了);火红的衬衫裹着上身,适当地勾勒出两座山峰的轮廓,袖管工整地卷起到肘节下方,露出光滑、白皙、结实的小臂,左腕反戴着一块小巧的女式手表,真皮表带油光发亮;往下,带有浅灰细竖条纹的深灰色西服短裤上束着黑色皮带,锃光瓦亮的银色带扣上刻着繁复的纹样,裤管里伸出两条修长的腿,右大腿上一如既往地佩戴着两把光剑(迄今为止她还没使过双剑);再往下的部分便隐藏在驾驶席的深处,由不得我欣赏了。
决胜套装和平日里的工作服风格迥异,但实实在在地让她显得容光焕发、精神抖擞,艳丽的衣物配色让她无论在何种人潮中都能鹤立鸡群。啊,这该死的气场!我的目光一时间钉在了她的瓜子脸上。
“……喂,喂?”
“啊,啊嗯,没忘没忘。”
“那就好。坐稳,拉紧。”
德克萨斯拉紧手刹,猛打方向,高尔夫以车头为圆心,用车尾划出了一条弧,完成了原地掉头的壮举后顺当地滑进了路边车位,靛蓝的秀发抽打在我的脸上,让我迅速清醒。然后,我沐浴在了抱歉和关切的目光中。
“没事没事,在我爸的调教下已经习惯了。”车技方面,这是实话;被女孩子的头发啪啪打脸还是头一回。
车门“咔哒”打开,被刺耳的烧胎声惊呆的装卸工人们先是投来了惊艳中带着一点下流的目光,随后是疑惑、鄙夷和嫉妒。小皮鞋“踢踏踢踏”踩着自信高傲的步伐,后面拖着运动鞋犹豫、自我否定的擦行声。玻璃门所连的转轴吱嘎作响,大门顶端吊着的小铃铛亮出清脆的歌喉,和门把手上的青蛙玩偶同调摇摆着,我们走进了这家朴实无华的小店。
店内回响着午间新闻主持人“慷慨激昂”的语调。我们所进的这扇门位于整个店面的左侧,目之所及皆是女装。在德克萨斯的带领下,我右转穿过由一间更衣室担任缩喉的窄通道,进入了男装区。和女装区一样,没有展示牌,没有半身模特架,衣物全都腼腆地缩在衣架里,按款式分类,按颜色排序。
德克萨斯千年难遇地流露出一点年轻女性的活泼。她踮起脚尖,向前俯身,哼着空刚发布的新曲,左手别在背后,右手食指、中指作小人走路样,交替拨动一件件衣物,最后挑出了一件——
衬衫。
格子衬衫。
我似乎跟格子衬衫脱不开干系了。问及缘由,答复很简单:“看着利索。”德克萨斯歪过脑袋,不停眨巴的眼睛和扬起的嘴角透露出主人的自信与期待。
要换成奇装异服,我还真接受不了;格子衬衫也不错。这么想着,我钻进了试衣间。虽然近些日子来颇为受罪,但我的体型还远远称不上“健美”。好在,格子衬衫显瘦。
换好衣服离开试衣间,我惊讶地发现德克萨斯进入了警戒模式,右手搭在未取下的光剑上,左臂屈臂抬起,贴着左侧肋骨下缘,双腿开立,狼耳紧张地高高耸立、四下转动。见我到来,她强装镇定,恢复了先前的轻松表情,但右手仍没有从防身武器上挪开。她抿着嘴,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然后食指朝下,指尖绕圈。我转过了身,等了十来秒后转回原位,迎上了她满意的笑脸。喜悦没有持续多久,她随即板起了脸,赶着奔丧一样把我拉到了收银台——熟悉的配方——戳了戳我身上的衬衫,向老板娘询问价码。那老女人只抬头瞄了一眼,便又低下头,报出了一个前近千位,后至十分位的数字,与此同时,德克萨斯已经扫描好了收款码,单手飞快输入两串数字,我们在“支付宝到账……”的吟唱声中冲出了店面,只有风铃清脆的歌喉提醒人们这一切不是梦。
坐在车内,我揉搓着衬衫顺滑的面料,感叹着一分价钱一分货,却发现我们已经绕着某幢写字楼转了两圈。正要提问时,德克萨斯主动跳出了循环,驶上内环路,原本因全神贯注而挺直的身板瘫倒在驾驶座上,右手滑下方向盘,垂在身侧,她挂上了释然的笑容。
“怎么了?”
“是……”她摇了摇头,像是要把不好的念头甩走,“是我多虑了。”
我握住她的手,把它放在她的大腿上。她最开始想要抽出手来,半秒过后便放弃了逃离,只是因不习惯而扭动着,最后彻底没了动静。反倒是我,因为“大桥”的跨度太大,手臂酸痛起来,就收回了手。她的眼睛原本已经迷离地眯起,感到手背一凉,便又立刻睁大,朝我这边投来埋怨的一瞥,闷哼一声,右手又搭回了方向盘,不忘把脑袋也扭向一边,表达抗议。我刚想为自己打抱不平,嘴巴张到一半,又觉得无话可说,就扭回了头,委屈地盯着面前的手掏箱,左手顺着刚才的势头,落在了排挡旁边。
一路无言。
太古广场离近卫局并不远,外观上是一个切角立方体,中间竖直开有一个洞,其内是小型绿地和露天集市。地上部分有大量的服装品牌店,间或夹杂着书店、画廊、电影院、收藏品展销和西餐厅。地下部分更加亲民,小吃店、点心铺、快餐厅、游乐场交织错杂,包括此行的主要目的地——两家“中高端文创杂货集合店”,简称“杂货店”。它们卖的商品真的很杂:高端货能有近千元的巨幅拼图和千余元的桌面机器人,中间层由蓝牙音箱、保温杯、充电宝和氛围灯撑起一片天,最廉价的可以是二十来块一个的胡桃夹子和两三块钱一个的别针。当初是我靠生动形象的描述把德克萨斯拉上贼船,如今却是我最最沉迷其中不能自拔,流连在紫红墨绿的色彩和兔耳狗鼻的造型之间。每当我欲伸手摘取人类创造力王冠上的一棵棵明珠时,标价牌上并不算惊人的数字却总能刺穿我纸糊的钱包,我便赶忙缩回手来,不让那荆棘扎破我恢复中的肉体和心灵。德克萨斯似乎是觉得我吃瘪的样子很可爱(说难听点就是搞笑),心情由阴转晴,商场里,她总是挂着一种慈母般的微笑,我严重怀疑她下一秒就会伸出手揉起我的脑袋。
至此,原计划的购物活动几乎完全变成了乡下人进城一日游,而且导游和游客与预想完全相反。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们遇上了一切穷人的救星——地摊。
那时,我们正穿过人行天桥,向临近的另一个商场走去。炙热的路面上,坐着一个穿背心的小老头,不停地挥舞蒲扇,试图加速汗液蒸发。在他的面前摆着一张毛毡子,其上摆着各式小杂货,包括手链、耳钉、项链、戒指(当然不会是钻石的)、发卡、领结等等。习惯性地,我走到近旁,俯下身子,扫视了一遍陈列的商品,然后就发现了一位好友。
一条手环。
纯黑的绳环,其上只串了一颗陶瓷珠,一只小铃铛。曾经,一个同学在地铁站台将其赠与我;曾经,我把它视若珍宝,日夜随身;曾经,它在床头的收纳盒里默默积灰。而现在,它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得益于它朴实到不能再朴实的外观,我鼓起勇气,最后一次问起了价格。
“五块钱。”
我和我的钱包同时长出了一口气。扫码付款,余额清零。我把塑料袋及其内容物藏在身后,走向德克萨斯,她正倚在天桥围栏上,俯视着下方的车水马龙,听见脚步靠近,她转过身来。我用拇指、食指夹起包装袋,举到自己脑袋的高度晃了晃。
“锵锵!给你买的~”
“……铃铛?”她的脸唰的一下变红了,很红——绝对不是因为高温,“……不利于隐蔽吧?”她低头斜视,局促不安地绞着手。
“不喜欢铃铛的话,你可以自己把它融掉嘛(用光剑),但是……拜托了!请一定要收下!”我双手合十,把包装袋夹在两掌中间,使出了“躬匠精神”的代表性动作。
我一直没敢抬头,直到对方给出肯定的答复:“……那,收下了?”
我几乎要一跃而起,片刻犹豫后却挡开了前来取货的手:“仪式感还是要有滴~”我邪魅一笑。
拆开包装,取出手环,把绳结拉松,让手环张开它的血盆大口,颤抖着套住颤抖的手,笨拙地收紧绳结,让这段缘分的象征牢牢扎根。我疑心自己久未修剪的指甲已经把她细嫩的手腕戳疼,过紧的绳环已经让她的指尖麻木,然而她终究是一声不吭。
只是作为出生入死的朋友的赠礼,应该的,应该的……接受礼物时,我这么安慰自己,装出轻描淡写的模样;送出礼物时,我依旧这么安慰自己。但心脏和呼吸是不会骗人的。
管它呢,朋友和恋人真的有那么大的区别吗?都是一双(永不厌烦的)耳朵,都是一张(润物无声的)嘴巴,都是一副(坚强有力的)臂弯,都是一个(永远安全的)怀抱,都是一颗(忠贞不渝的)心灵。管它呢,朋友和恋人真的有那么大的区别吗?
当我抬头时,双手依然搭在她的手腕上。清风吹过,她长长的鬓角像秋千一样荡去又荡来,也没能阻挡住两股视线的交汇。
人潮滚滚,人声嘈杂。
……
几天后,那颗铃铛还在原位上,亮着清脆的歌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