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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手礼赞》(二)

2020-11-02 21:44 作者:Kubrum  | 我要投稿

二、先祖之大先祖:

    我等先祖,先以彼之先祖为信仰。其数初如沙数,其能终隐没于混沌。是故我等先祖窥破世间裂解腐蚀之相,以其先祖力合为各大先祖抗之,乃有九神。九神为“是”之力,以固化之力抵御,以智识之眼洞悉,终有律法。其神其法为先祖信仰之集大成者。先祖之大先祖,是为九神。

    我等同胞今亦祭拜先祖,以神龛、碑位为信,祈求庇佑家族。此种行径正是先祖信仰之孑遗,彼之先祖正是神之材料。神以先祖为牺牲,以律法为兵戈,以信念为自我之本质,始有威名。君不见神威之下,万千孤魂号哭?君不见律法之下,万千生灵挣扎?此乃先祖之大先祖彰显自身之举。

    然世间为“是”所充斥,空有我之自我陶醉,换以非我之釜底抽薪。非我之人愈多,“是”之反讽愈强。是故九神之小丑愈发强大。乃有马利克索斯之辈振臂高呼,以“非”之否定力回应“是”之骄纵。

    然此“非”为“是”之所生。无是无非,有是乃生非。“是”之反讽由于其对非我之无视;“非”之反讽由于其对“是”之依存。马利克索斯之流以反讽之“非”为信念,以九神之小丑为旗帜,必败无疑。

    然小丑并非一无是处。“非”之所在,必有“是”之存在。新生必诞于反讽之中,小丑亦真神降世之锁钥。

    先祖为汝之肉身父母,汝可感谢。然其亦可成汝之阻碍,汝须僭越。先祖之大先祖亦为先祖之肉身父母,然先祖匍匐于其下,惶惶而不可终日。此种教训,汝当谨记在心。

 

三、九神本质:

    神之本质即信念,即固化自我。九神皆如此。然此诠释未能触及九神之罅隙,执此思念,终以反律法之姿沦为律法之奴。是为马利克索斯之流也。

    凤凰乃众神之王,万王之王。其与众神、凡类约定律法,是故其为律法之上者。凤凰为“是”之神格具现,以肯定力脱胎于丰饶虚无之海,又以统治力号令众神创世。长幼尊卑,君臣父子,世间一切秩序皆出自凤凰。无凤凰则无国家,无凤凰则无规则。我等先祖心中律令道德之念,无论对人对己,皆是凤凰力之所及。有时他亦化而为鹰,以雷霆之姿行走于凡人间,施展威能。然此种信念愈依赖强力,其念想则愈弱。是故凤凰终致死亡,徒留鹰之形骸苟延于世。

    鸮乃母神,持权威力者,世间一切女子之典范。鸮生自肯定力中,为凤凰后神之第二座。鸮贤淑、谦逊而质朴,不喜虚荣,其存在即令凤凰心生创造之念。二神结合,其名为家。是故世有家庭约束,久之成俗,再久之成法。鸮之存续依附于凤凰,其亦随凤凰而去,空留一女,是为金手真神。

    狮乃军神,持守护力者。狮生自肯定力而从于肯定力,乃王之左膀。狮之行径皆为王言语之延伸,其力量亦令凡世之臣向往。其名守护,乃律法之守护,正义之守护,秩序之守护。是故其力皆源于凤凰也。凤凰既去,狮亦不能存。

    狼乃社神,持凝聚力者。狼为凤凰之臣,行斡旋团结之事,乃王之右臂。欲行狼之信念,则智识必不可少。是故狼亦为魔法之神。然狼之行动仰赖凤凰之律法,凤凰既去,狼之行动亦失去意义。

    狐乃知神,持思考力者。狐行出谋划策之事,为狼之同侪。是故狐亦为魔法之神。然狐之思考皆不能跳出律法所限,凤凰既去,狐之思考亦无根基。

    狗乃财神,持生产力者。狗为世间车水马龙之守护神,又受律法护佑。因商贾同智识相联,狗亦为魔法之神。然律法既去,世间商人皆不得庇护,狗亦不能免俗。

    熊乃术神,持裂解力者。其神力虽名为裂解,实则为众神窥破裂解之秘后所得。是故熊并非众神之敌,反与众神为伍。然其力终为律法之敌,律法既去,其亦归于腐坏。

    兔乃义神,持崇拜力者。德为王公之信念,义为布衣之信念。此义生于道德律法之下,行崇敬良善之事。然其崇拜力最为仰赖律法,律法既去,兔之义念义行也无从评判。

    蛇乃恶神,持否定力者,小丑。鸮以善良令凤凰生创造之念,蛇以欺骗令凤凰行创造之事。此世有蝇营狗苟之辈,有腐化堕落之危,皆为蛇之幽影作祟。然其形象乃律法驯化之具现。其无肢无翼之姿,正是凤凰暴政所致。无凤凰之律法,则无小丑之欺骗。世间无蛇之丑恶,则众神无以为善良之参照。是故律法既去,蛇亦不存。然其有二女,为黑手、血手二真神。

    俱往矣,唯余三真神在世。鸮为金手之母,蛇为黑手、血手之父。三神本应各自施展威能,启迪众生。然九神余念已成凡人桎梏之痂,令其欲引领而不得。吾见状,亦沉痛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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