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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回变的原因略谈(摘自相关)

2022-12-25 21:33 作者:美食賡-  | 我要投稿

同治元年(1862年),在我国陕、甘两省爆发了一场大规模“回乱”,清廷倾力镇压,历时近十二年,靡饷数千万才勉强平定。近代以来,关于此事缘起的论著颇多,但大多专注于特定面向,尚有意犹未尽之处。本文综合以往研究成果,从多个面向分析了此次动乱爆发的原因,认为它是当时、当地若干社会矛盾共同作用的结果。就远因而言,回、汉异质文化的冲突和清廷错误的民族政策加剧了西北的族群矛盾,就近因而言,团练侵逼是激发变乱的导火索。 关键词:陕甘回乱、异质文化、以回制回、右汉左回、税赋差徭 同治元年三、四月间(1862年4月至5月),太平军、捻军、四川李蓝义军相继入陕。该省回民乘势起事,很快延及甘肃等地,形成了一次规模空前的大动乱,史称“陕甘回乱”。 清廷倾力镇压,历时近十二年,靡饷数千万才勉强平定。此事堪称晚清巨变之一。近代以来,人们对其缘起虽然多有论述,但或失之于简单,或失之于偏颇,得出的结论难以总括全局。本文试图综合以往的一些研究成果,尽量剔除“先入为主”的影响,对“陕甘回乱”的原因做出客观的解释。 一、回、汉异质文化的冲突 回民起自元、明两代,系内迁的西域色目人与蒙、汉、藏等族逐渐融合而成。入清以后,他们由甘及陕渐次发展,至嘉、道年间,两省“不睹兵革者近百年,回民以生以息,户口之蕃亦臻极盛”。但回民既系客民,又多信伊斯兰教,故生活习俗与内地大不相同。在“华夷之辨”深入人心的旧时中国,往往遭到以华夏正统自居的汉人,尤其是汉族士大夫的鄙视和防范。“回乱”之后,林纾曾感言:“汉、回杂处,宗教既异。回之防汉,恒虞待以异族,而汉之视回,尤轻蔑而兽畜之,以故日相冰炭”。①这段话形象地反映了当时回、汉异质文化的冲突。 二、清廷治回政策失当 乾隆以前,虽然朝野对回民的歧视性指责不绝于耳,但清廷的治回政策大体上还能秉承“中外一体”、“因俗而治”的原则,尚属缓和。但乾隆中叶以后,由于各地回变不断,清廷对回民的态度发生了转折: (一)、回汉同罪异罚 以常见的窃盗罪为例。根据《大清律例》的规定,汉民初犯、赃在一百二十两以下者,刑不过笞、杖若干,或加徒、加流。但“回民行窃,结伙三人以上,执持绳鞭器械,不分首从,不计赃数、次数,改发云贵、两广极边烟瘴充军”。②又回、汉三人以上结伙行窃者,“各依本罪分别科断”, 回民按“回民行窃例”拟军,而汉民“自应仍按本律问拟,未便与回民一律同科”。③ (二)、借教争“以回制回” 乾隆以前,西北回教有格底目、虎非耶、嘎的林耶、库布林耶等派,各有教区及礼拜寺,并无激烈教争。但这种情况在哲赫林耶派出现后开始发生变化。 哲赫林耶道乘功修简练、对布施要求不高,“回民乐由简易,从者纷然”,“遂别为新教,以前开之教为老教。 …… 且新教富而老教贫,入其教者皆有周济,人情贪利,附之众者愈众,反盛于马来迟之教(花寺门宦,属虎非耶派)。于是争端起矣”。④ 由于官府偏袒老教、抑制新教,促使在教争中受挫的新教开始反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哲赫林耶头目苏四十三肇乱于河湟。乾隆皇帝指示钦差大臣阿桂用旧教为前驱,令杀贼自效。后来,钦差大臣和坤奏报,旧教随行打仗,“甚为出力”。清廷对此计的执行效果十分满意。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又有哲赫林耶头目田五造反,更使清廷坚定了“以回制回”的决心。 上述两次事件之后,哲赫林耶派遭受重创,表面上停止了活动。但清廷并未放松对回教的严厉措施,只不过对象换成了老教。于是,不论新、老教,都与官府产生了矛盾,逐渐形成了回民一致反清的局面。看清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同治年间为何会出现一场大规模“回乱”了。 (三)、官府断案“右汉左回” 清代,由于官僚士大夫强烈的夷夏情结,以及统治集团刻意制造回汉矛盾,官府“凡争讼斗殴,无论曲直,皆压抑回民”。例如,对于回、汉殴斗事件,官府往往“任意出入其法,回杀汉者抵死,汉杀回者令偿敛葬银二十四两”,更有甚者,“无知官吏不肯详细体察”,“但系回民皆曰为‘贼’”。又如,咸丰六、七年间,临潼县行者桥诸堡合唱社戏,一个叫刘侯景的汉民把一位老回民推入泥沟,引发回、汉斗殴。事后,回民赴临潼县告状,因县令不公,又告到省城西安。布政使虽判若干汉民入狱,但很快又将他们偷偷放回,回民知道后,更加痛恨。 (四)、官府失误激化矛盾 太平军入陕后,清廷“诚恐回民乘机蠢动”,多次令陕西地方“密为防范,毋令反侧”。在官府指挥下,团练加紧约束回民,行为越来越暴力化,使得双方对立不断升高。四月十九日(1862年5月17日),华州、华阴团练焚烧秦家村、乜家滩,附近回民纷纷逃往渭河北岸的仓头、沙苑回区。四月二十五日(1862年5月23日),两处回民同时起事,分别进攻八女井、孝义镇。 五月七日(1862年6月2日),张芾赶到临潼县油房街与回民和谈。在谈判中,他讲了一些缓和的场面话,但又坚持要回民交出任老五。此人参加过云南杜文秀造反,又为仓头镇回首之一,自知送官必死,遂铁心造反,乃以张芾轿内有“剿回”鸡毛传帖为由,使人将之杀害于镇南渭河滩。至此,乱局已无法逆转。 三、人口膨胀造成生存危机和社会失范 陕、甘两省地处西北,生存条件不如内地,历史上又频遭兵燹,长期地广人稀。但康熙以后,国家承平日久,又有“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两项政策的刺激,两省人口通过自然滋生和移民迁入迅速膨胀起来。据有关统计,咸丰十一年(1861年),陕西人口为1197.3万,甘肃(包括今甘肃、宁夏、青海三省,下文所言甘肃范围与此同)人口为1547.6万,⑤较之清初分别增长几倍至几十倍,远远超过同期的全国增长率。 (一)人口膨胀造成生存危机 由于传统农业社会生产力水平有限且缺乏弹性,过量的人口增长很快造成了严重的生存危机: 1、人均耕地不足 人均耕地是衡量温饱水平的重要指标。乾隆年间,洪亮吉曾指出,“一岁一人之食,约得四亩。十口之家,即需四十亩矣”。近代以来,罗尔纲、吴慧、王育民等学者也就此做过研究,并得出了相同的结论。王育民还特意用“饥寒界线”来表述这个1:4的人地比例。⑥ 根据郭松义先生的研究,嘉庆十七年(1812年),陕西有耕地4071.2万亩,人口1020.7万,人均3.99亩,若按当时该省94.5%的种粮率和平均亩产一石(清代的一石大约等于今天的157市斤)计算,人均有粮592市斤,可获口粮284市斤(按二成消耗率和六成出粮率折算),比当时全国人均口粮水平低42.0市斤;又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甘肃实有耕地3744.5万亩,人口1532万,若按当时该省近100%的种粮率和平均亩产七斗(一石等于十斗)计算,人均有粮296市斤,可获口粮142市斤,比当时全国人均口粮水平低184市斤。⑦ 显然,这样的口粮水平是不够维持基本生活的。于是,农民不得不以番薯、土豆、粟米等粗粮为“常食”,有时还需采集野菜、苜蓿、榆钱等,以为补充。 2、土地兼并严重 随着迁入陕甘两省的流民日渐增多,土地兼并也慢慢严重起来。地主、官僚常利用这些人无依无靠的弱点,借故剥夺他们垦荒得来的田地。以甘肃为例,该省“地处边徼,从前土旷人稀。我朝定鼎以来,流亡渐集。然开垦之始,小民畏惧差徭,必借绅衿出名报垦承种,自居佃农,比岁交租, …… 殆相传数世,忘其所自,或租粮偶欠,或口角微嫌,业主子孙即以夺田换佃告官驱逐。 …… 甘省佃农,其祖父则芟刈草莱,辟治荒芜,筑土建庄,辛勤百倍,而子孙求为佃户而不可得”。⑧ 3、环境破坏造成生产生活条件恶化 清代对西北的开发十分粗略。例如,乾隆初年,宁夏固原的土地垦辟已近极限,但为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清廷谕令,“凡边省内地零星地土可以开垦者,悉听本地夷垦种,免其升科;并严禁豪强首先争夺,俾民有鼓舞之心,而野无荒芜之地”。于是,宁夏南部山区又出现了一波垦荒浪潮。这种广种薄收的经营方式对自然环境损害很大,造成灾害频发,恶化了当地的生存条件。陶葆廉曾就此指出,“近世户口浮于汉唐,人满地少,古所谓耕之地,今皆田之,故灾亦密于古人”。⑨ (二)人口膨胀造成社会失范 过量的人口增长还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失范。中国传统社会深受儒、释、道三教影响,对于社会治理形成了一套独特办法。它有四个主要特点:1、国家允许社会实行一定程度的自治;2、宗教、宗族、行会、里甲成为维持社会稳定的基层自治组织;3、社会自治的主要手段是缙绅耆老的教化和乡约里俗的制约;4、社会矛盾一般要先由自治组织调解,不能妥协的方可告官诉讼。这种社会自治机制实际上是以宗法社会为基础,通过信仰、血缘、业缘、地缘这几大纽带,将百姓纳入不同的基层自治组织,一则加以复合约束,二则对社会矛盾进行多层次消解,以最大程度地削弱其危害,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乾隆以后,流民的大批迁入改变了陕、甘两省的人口结构,传统的社会自治机制难以适应这种变化,以致乱象丛生,令官府不胜其扰。 1、地畔相争 回民多从事畜牧业和牛羊贩运,汉民则以农耕为主。在陕甘两省地广人稀时,这两种经济形式尚可相容。但乾隆以后,随着人口的不断膨胀,可供开发的土地急剧减少,它们之间的矛盾便逐渐尖锐起来。“牧羊之家尝以百十,群散田野,名曰放青。俗例:节逾冬至,不准擅放,有以伤麦苗也。回民强横不遵。汉、回因此械斗者,不一而足,几无岁无处无之”。⑩在陕西一些地方,汉民有“羊头会”的组织,发现回民羊只入田,好一点的拘住索要罚金,凶一点的干脆杀了,将羊头挂在树杈上示威。B11 2、商业冲突 回民善经营,汉民有所不及,因嫉生事的案例很多。例如,陕西泾阳的“牙客”经常刻意压低回民牛羊的价格,有时还长期拖欠钱款;B12 陕西临潼“回、汉感情不睦,雨金镇集市的汉人就拒绝回民上集”,回民无法,自己成立了一个新集市,汉人设法打压不成,又使人“故意在新集市杀猪,这样就使回民对汉人痛恨万分”;B13还有,渭南孝义镇的赵家是陕西有名的大财主,高利贷规模很大,为打击同业的禹姓回民财东,暗中劝说欠其钱的汉人不要还债,两家竟成仇敌。B14 四、沉重的税赋差徭 咸丰年间,为了筹措战费,清廷对百姓的剥削日益苛重。陕、甘两省虽僻处西北,经济落后,但因未遭兵燹,故而税赋极重。陕西更因相对富庶,官府搜刮尤为疯狂。时人描述说,“西北协饷加重,正税不够供给,于是苛捐杂税相继繁兴, …… 每征赋粮一升,附加军面四五斤以至六七斤,威逼人民缴纳。民力既竭,无以应,则委严酷州县敲骨髓以取之。州县刑威竭,亦穷无以应,则委凶悍武弁拥重兵以胁之。朝指一官曰:催面不力,夕而黜其名;夕指一堡曰:抗面不供,朝而屠其地。 …… 民皆相向而哭,以早死为祝”。B15由于维生艰难,民命不堪,很多地方发生了“聚众抗官”的斗争,多有回民参加,如咸丰六年(1856年)的渭南农民闹事和咸丰十一年(1862年)的临潼杨华生起义。至于邻省甘肃,情况也相差仿佛。很多人为维生沦为盗匪,“以劫夺为耕作。每秋获登场,三五成群,公掠民稻”。B16 税赋之外,差徭负担也很沉重。其首重者为“兵差”。清廷为对付发、捻、土匪,令陕甘两省举办团练,费用由州县摊给百姓。后来,凡办团、考试、协戎过境、钦差祭陵、三品以上官员过境等项支应,也都照此办理。次重者为“流差”,包括公出交卸、外国贡使过境、三品以下官员过境、内藩及改流地方所属喇嘛土司贡差过境、委员往来衙署、批解钱粮厘金、衙门差役公干、递解人犯要案、呈送地方土产及一切杂差等,这些费用以前多由州县自行支应,咸丰以后也由州县摊给百姓。此外,还有所谓“黑差”,属于地方官吏捏造名目、非法向百姓索取的额外费用,如差役的铺设费、酒宴费、馈送费,随从的钞牌、送站礼、门包、管厨费等,各里的管粮房书、里书、班头、户首等小吏也有中饱费、酒饭费、鞋袜费、茶灯火钱等好处。 五、回族民风强悍 回族的族源比较复杂,系突厥、回纥、吐蕃(藏)、阿拉伯、波斯、畏兀儿、蒙古、汉等民族多年融汇而成。由于祖族多张扬、尚武,因而作为后代的回族也自然养成了强悍的民风。 回民之所以强悍,与伊斯兰教对穆斯林性格潜移默化的形塑也大有关系。我们知道,伊斯兰教起源于阿拉伯半岛,阿拉伯人是最早皈依的教徒。艰苦的沙漠环境和迁徙不定的游牧生活,造就了他们独特的民族性格。一方面善于忍耐、团结互助、慷慨直爽、热爱自由、勇于反抗邪恶,表现出防御性;另一方面又争强好胜、有仇必报、喜好征服劫掠,表现出进攻性。7世纪前期,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兴起。其传统教义认为,穆斯林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把伊斯兰教传播到全世界,使人们都承认和信仰唯一的,为此要不断进行圣战(吉哈德),因之殉教(舍西德)者“用不着等到世界末&uGqk(ni89b%zv@uWDi#XCgoOSwY-x(qnG1nBWR6O5$Y*ub3h^e日,就可以马上进入乐园”。该教义贴切地诠释了阿拉伯人的民族性格,成为指引伊斯兰对外扩张的一面旗帜,并日积月累地影响着各族穆斯林的性格。回民自然也不能例外。B17 由元至清,回、汉在西北杂居年久,但因习俗迥异和汉民根深蒂固的华贵夷贱思想,两族始终不能融洽相处。乾隆以后,由于人口过度膨胀造成生存危机和社会失范,回、汉矛盾渐多并趋激化。时人指出,“回汉杂居,俗尚各别,睚眦小忿,本人情所不能无,而回民好胜,过于汉民。阿浑(訇)惎之,往往因小忿而起大争”。B18从回民强悍的角度来看,此言可谓精到。 六、回族的门宦制度 17世纪后期,伊斯兰教苏菲学派开始传入陕甘两省。经过若干年发展,形成了虎非耶、哲赫林耶、嘎的林耶、库布林耶四大教派,并在此基础上演化出门宦制度和几十个大小门宦。 讲到门宦制度,不能不简单介绍一下苏菲学派。该派肇始于倭马亚王朝统治时期的两河流域,8世纪后期起逐渐外传,是以苦行禁欲为基础,杂糅了古希腊、波斯、印度等地的哲学和宗教思想发展起来的伊斯兰神秘主义学说。其主要观点有三:1、是宇宙唯一永恒的存在,万物和人都源于其万能的创造,是暂时、表象的存在,终将重归于;2、人主关系实为爱与被爱者、知与被知者的相知相近,只有通过精神修炼和灵魂的净化,才能认识,实现与合一的最终目标; 3、普通人无法与直接交流,必须在导师的引导和护持下修行。基于这种理论,的权威便被移转到若干导师身上,为伊斯兰教的神格化和世俗化奠定了基础。 门宦制度是苏菲主义与中国封建宗法制度结合而形成的世俗化教权体制。与传统的伊斯兰教权体制相比,它具有四个特点:1、神化和崇拜教主,要求教众对其“口唤”绝对服从,“虽令之死,亦所甘心”;2、教主和重要传道人死后要建立拱北(在墓地上建造的祭祀亭屋),接受教众拜谒;3、强调道统传承的权威性和正统性,最初有子孙世袭、家族世袭和传贤三种方式,后来大多改为父传子受,但不管如何,都要求代代相沿、脉络分明;4、组织比较严密,在门宦内部形成了教主、苏菲(苦行僧或托钵僧)、寻道者、教众这样明显的四级教阶。因此,门宦实际上是一个教主集权、等级分明、宗教性的社会组织。 在当时困窘的生存环境下,由于门宦制度能够缓解回民的孤寂落寞之情,使他们在共同信仰下团结起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因而很快就被回民社会所接受,逐渐发展为一支不容忽视的势力,对西北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可以说,门宦制度是同治时陕甘动乱在短期内大规模爆发的社会基础。 七、太平军、捻军及四川李蓝义军的影响 咸丰十一年八月一日(1861年9月5日),湘军攻破安庆,隔断了江北太平军与江南太平军的联系,并顺江而下,进窥天京。英王陈玉成为了化解江北危局,“请命自守”庐州,并派出三支军队“分兵扫北”。以扶王陈得才、遵王赖文光、启王梁成富、祜王蓝成春等部三万余人为第二路,“往河南、陕西等处去打江山”。 同治元年三月十八日(1862年4月16日),太平军从淅川厅荆紫关进入陕西商洛山区。其后数日,分兵攻掠商州、孝义厅等处。陕西巡抚瑛棨与团练大臣张芾急忙组织大批兵勇、团练守南山(秦岭)各处要隘。太平军利用这一地区的复杂地形,采取灵活机动的战术,出其不意地粉碎围剿,由大峪口进入关中。当时,四川李蓝义军正在汉中一带活动,张宗禹部捻军亦进至关中,清军四面堵截,几乎难以招架。 太平军、捻军和四川李蓝起义军相继入陕,攻城掠地、消灭大批清军和团练武装、惩办官吏和地主豪绅,动摇了清廷在陕西的封建统治,鼓舞了回民的反清斗争。太平军抵达长安县尹家卫镇后,渭南回民头目洪兴、禹祥秘密派人“赴尹家卫输款,遂导发逆绕出省垣,…… 于四月二十二日(1862年5月20日)抵渭南城下。渭城雉谍倾圯,无可守,城遂陷”。正在官绅、团练与太平军纠缠之时,回民“乘此空虚,揭竿起事,东自同州(今大荔县),西至华州(今华县)、渭南,所在骚动矣”。B19 八、团练侵逼 团练侵逼,是激起回变的直接原因。同治元年(1862年)春,太平军入陕,清廷令陕西团练大臣张芾组织团练堵截。其时,陕西局势已经颇为紧张,“汉、回仇衅已深,汉民意气浮嚣,借端备回;回族团体素固,乘机谋乱。地方官亦右汉而左回,大变之兴有自来矣”。B20在此背景下,很快便由小衅而致大乱。 据有关记载,同治元年(1862年)春,渭南财主赵老五(赵权中)募五百回勇守华州刘峪口。四月上旬,太平军自大峪口入,回勇溃散,途经圣山村斫竹,与汉民冲突致有伤亡。回勇赴州控诉,知州濮垚“以回民越界砍汉,将砍竹者痛惩之”,B21又指:“尔回子与长毛勾通谋反。打死一回,即少一贼”,堂谕:“向后回伤汉民一以十抵,汉伤回民十以一抵”。B22快头秦英本系回民,忿忿不平,赴秦家滩遍告乡邻,回民遂群情激愤,谋变愈亟。“汉民李发元、回民马利出而议和,适渭邑团长张映兰、州属团长白祥生在麦地缉诛回民十七人,恶感愈深,而沿渭各村回族纷纷挈家北渡矣”。 又四月十九日(1862年5月17日),华州、华阴团练借口回民通捻,抢掠并焚毁秦家村,因恐其告官,乃于各处飞递传单,通气剿灭回,“遂致回民居住不安,逃避无地,绝无生理,拼命相争。 …… 未经旬日,陕西各处回民俱行激变”。B23 时有华阴县绅士李启讷痛陈:“夫回匪,非素日为贼者也,因汉民不分良莠,不问男妇,尽行诛戮,一味焚烧,加以谋逆之名,……生理已无,积愤填胸,告诉无地,惟有背城一战,尚可偷生瞬息。甚矣,怨毒之于人深矣”。又指:“团练之设,名曰弭乱,实为乱阶。推原其由,善良者畏事,绝不与闻;刁猾者喜事,争先恐后。迨至充为团练头目,吓诈乡邻,借端索求。又有无赖游民,每日支得口粮,百十为群,抢劫成风,此风一炽,天下多事矣。如今岁关中回汉相杀,虽属回民滋事,实由汉人有以激之也”。B24 九、鼓惑、裹胁和政治野心 陕甘回乱之所以大规模爆发,还与回民中某些对现实不满分子的积极运动大有关系。粗略来讲,可归纳为鼓惑、裹胁和政治野心三类。 (一)、鼓惑 同治元年四月(1862年5月),受太平军、捻军及四川李蓝义军入陕的影响,关中地区爆发回乱。陕西巡抚瑛棨以团练大臣张芾“有乡望”,请动其出面劝谕。五月七日(1862年6月2日),张芾偕侄孙张涛、临潼知县缪树本、汉绅蒋若讷、回绅马百龄等人赶到临潼县油房街,当晚,召集渭南、大荔等处回民头目调解。回民方面表示:“汉民凌逼太甚,所以拒之者缓死耳,非敢为逆也”,要求解散团练,保护回民生命财产。张芾声言:“汝等皆良回,起衅者任老五(任武,以下同)耳。只诛渠魁,胁从罔治。吾居此,但待汝等一纸甘结耳”。任老五正好在场,听到后颇不自安,便使人请马伯龄通融,未果,遂召仓头镇回民数千人围场施压。这时,有好事者马云大呼道:“任老五不能交出。起事的不是任老五,还有有钱有面子的人。今有钱有面子者保得无事,拿无钱无面子的去顶命,此事实属不公,一个锅打破了,乱就乱到底”。B25回众遂一哄而上,将张芾、马伯龄等劫至仓头镇。其后数日,任老五与张芾谈判多时,不能妥协。五月十三日(1862年6月9日),回众以张芾轿内发现“剿回”鸡毛传帖为由,将张芾与一干随员杀害于镇南渭河滩,随即举旗造反。 由于官府一贯右汉左回,因而在回民心中缺乏信誉。当时,陕西各地战事纷起,官府左支右绌、应接不暇,回民不会不看在眼里。出于乘机报复和乱中取利的心理,不少回民不愿受抚。在此情境 之下,在张芾轿内发现来历不明的“剿回”鸡毛传帖也就不足为怪了。可以认为,渭南回民起事在很大程度上缘于任老五等的鼓惑,不管当时是否有息事宁人的可能,他们都是要造反的。 (二)、裹胁 同治元年夏(1862年夏),陕西各地回民陆续起事。其中有很多是自愿参加的,但也有不少是裹胁而去的回汉群众。譬如:1、在仓头镇杀了张芾后,回民头目下令,八里坤回民都要参加起义,不然便以回奸论处。2、“泾阳一带,均为回军所占。礼泉附近为前哨。礼泉南乡一带,好多村子都投了回回,否则就会全村被杀”。3、“凤翔回回动手,相传在同治元年八月初四。事前渭南回回派郭姓回民来此策动起义,已经有一部分回众同意。此时往劝回民铁兴参加。铁兴是铁沟村人,在县衙门里作快班头,对于郭回劝告严词拒绝,所以当场被众回杀害”。4、多隆阿入陕后,回军与之多次交战,损失惨重,不得已退往陇东的董志原,逼迫一些回民财东随军同往。同州(今大荔县)青池村的温纪泰、南王阁村的李祥麟等“川客家”都被迫西迁。B26 (三)、政治野心 某些回民头目之所以组织起事,并非单纯为了反抗迫害,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政治野心。大致包括如下两类: 1、 割据称雄 所谓割据称雄,就是控制一块与自身实力相符的地盘,形成半独立的自治领。多数回民头目都属于这种类型。譬如:(1)咸阳回变后,回民头目将附近回村整编为渭城府、新冯县、苏家州三个行政单位,筑城开府;(2)马占鳌自封“都招讨”,占据河州、狄道地区,“屡抚屡叛”,与清廷讨价还价,谋取最大利益;(3)马文禄盘踞肃州,一度自称“肃王”,后来又设法与清廷达成“抚局”,获得“赏戴三品花翎委署肃州城守营都司专办回务”的职衔;(4)马桂源控制西宁、大通、循化等地后,软硬兼施,迫使清廷“招抚”,先署理循化同知,同治七年(1868年),又任西宁知府。 2、 独立建国 所谓建国改元,就是颠覆清廷在西北的统治,建立独立的回民政权,马化龙、穆生华是其代表人物。同治元年九月(1862年10月),穆生华在莲花城起事。次年八月十三日(1863年9月6日),攻破平凉府城,建号“成正”,自称“平凉王”,尊马化龙为国主。不久,马化龙也在金积堡起事,很快控制了宁夏、陇东地区,初自封“总理宁郡两河等处军机事务大总戎”,后又在金积堡大修宫殿、城池,铸造钱币。如果不是迫于清廷重兵进剿的压力,几乎就要称帝建国。 十、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陕甘回乱的脉络作一简单的梳理。元明以来,在陕甘两省逐渐形了回汉杂居的局面。两族虽相处日久,但因习俗迥异和汉民根深蒂固的华贵夷贱思想,始终不能融洽相处。乾隆以后,由于人口过度膨胀,陕甘两省出现了生存危机和社会失范,加之清廷实行了一系列错误的民族政策,使得回汉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咸丰年间,发、捻、教、回等交乘而起,令清廷左支右绌、应接不暇。为了筹措平乱军费,清廷在尚属“完善”的陕甘两省巧立名目,加派了许多税赋差徭,使生活艰困的百姓不堪重负,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回民社会在新、老教门宦的组织下,逐渐积蓄力量,欲伺机而起。同治元年三、四月间(1862年4月至5月),太平军、捻军、四川李蓝义军相继入陕,动摇了清廷在陕西的封建统治,鼓舞了回民的反清斗争。官府为防回民“勾通谋反”,指示团练对回民严加防范。而团练往往操之过火,甚或有借端生事、传帖灭回者。回民频频受虐,多番告官又不获保护,以致“回情怨沸”,纷纷起来反抗。事既至此,各地团练便互通声气,公然对回民大加剿洗,“遂致回民居住不安,逃避无地,绝无生理,拼命相争。 …… 未经旬日,陕西各处回民俱行激变”。不久,甘肃回民随之而起,终于形成了蔓延两省、持续多年的大动乱。可见, 这次动乱是当时、当地若干社会矛盾综合作用的结果,就远因而言,回、汉异质文化的冲突和清廷错误的民族政策加剧了西北的族群矛盾,就近因而言,团练侵逼是激发变乱的直接原因。(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参考文献: [1] 白寿彝 编.回民起义资料(卷4)[G].上海:神州国光出版社,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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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 刘东野 撰:《壬戌华州回变记》,马长寿 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马长寿 编著:《马长寿民族史研究著作选》,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37页。 B21 韩敏 著:《清代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史》,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9页。 B22 冯宽富 著:《陕西回族史》,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34页。 B23 李启讷 撰:《忧愤疾书》,马长寿 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马长寿 编著:《马长寿民族史研究著作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42页。 B24 李启讷 撰:《忧愤疾书》,马长寿 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马长寿 编著:《马长寿民族史研究著作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42页。 B25 马长寿 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马长寿 编著:《马长寿民族史研究著作选》,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04页。 B26 马长寿 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马长寿 编著:《马长寿民族史研究著作选》,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73、369、400、2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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