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部分高速通行费打折?今天起三年都有效!高速行ETC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加大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力度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9月6日起至2026年12月止。截至3月31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辖下沿边境、近邻高速公路17段约2100公里 选择港口、连接产业园区深入开展差别化收费试点工作,进一步降低运输成本和物流成本,持续改善交通和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指出以下四点:
1、结合广西高速公路现行差别化通行费优惠政策,对试点通过的一类至六类合法载货卡车(不含大型运输车辆和特种作业车辆,下同),给予15%的通行费折扣优惠。
2.北部湾试点段进出指定收费站的1类车辆至6类合法装载的货车将进一步享受10%的通行费优惠。
3、在继续执行现行收费减半政策的同时,对通过试点路段并从相应指定收费站进出北部湾三港区三个港口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给予10%的优惠。
4、同时鼓励区内公路管理单位和工业、物流龙头企业通过“按量计价”自主差异化收费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根据《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相关企业和车主能够“直达快享”上述政策措施。如因全国联网收费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造成未能及时享受优惠的,有关企业和车主可以通过“桂享高速车主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向北部湾三港区三口岸对应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等经营管理单位服务窗口申请退费。
来源:中国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