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中国人和阿拉伯人在 7 世纪认识吗?

2022-07-13 20:32 作者:xushaolong  | 我要投稿



几乎可以肯定,是的;中国人称阿拉伯人为大食 Tazi,取名于伟大的也门人 Banu Tayy 部落(电影人可能听说过他们)

) - 很像早在他们之前的 Qedar 或在他们很久之后的 Sa'ud,Tayy 自古以来就将他们的名字命名为国外的阿拉伯国家。哈里发国是大食国,以中国王朝或罗马帝国的形式呈现为“伟大的阿拉伯国家”。

阿拉伯人和中国人之间第一次声称的接触发生在 620 年代,当时回族穆斯林社区(即皈依的汉族)传统认为穆罕默德的叔叔 Sa'd ibn Abi Waqqas 访问了中国,并在六年后建造了怀圣清真寺(如图以现代形式),并得到皇帝的批准(考虑到唐朝多元文化的皇室伦理,这本身并不奇怪;但中国宫廷没有这次访问的记录)。



在 650 年代,在长安的第三任哈利法乌斯曼·伊本·阿凡 (Uthman ibn Affan) 的领导下派遣了驻长安中国朝廷的大使馆,尽管中国朝廷的记录也没有提及这一点。

中国史册记载的第一个阿拉伯使馆于 713 年抵达,当时有一位阿拉伯使者抵达,就像在他之后很久的欧洲人一样,拒绝向皇帝磕头,因为他只会向上帝鞠躬。皇帝心慈手软,没有杀他,因为“有别于外国的宫廷礼仪,不应该被认为是犯罪”。 726 年派出的第二位大使完成了所需的敬意,并获得了皇帝的荣誉礼物。后来的皇帝和哈里发在位期间交换了更多的使馆。

中阿关系将短暂转向敌对,因为中国向西扩张和征服大草原以加强丝绸之路的政策使他们与内亚的伊朗人和土耳其人发生冲突:阿拉伯人支持后两者,反击中国人在 751 年的塔拉斯之战中赢得了对该地区的松散宗主权。

随着中国扩张到哈里发最东部省份的希望破灭,阿拔斯王朝——正如中国史册中的杰出王朝,以黑旗命名的“黑袍塔子”——哈伦·拉希德奉行与中国结盟的政策,只有五个在 756 年,塔拉斯加入了包括突厥人和粟特人在内的亚洲国家联盟多年后,他们(成功地)支持建立唐朝反对试图利用王朝弱点夺取政权的叛军将军安禄山自己。

一位中国编年史家屠焕被俘虏在塔拉斯,在哈里发的土地上逗留,直到 762 年才返回中国(即总共离开 6 年)。我们有一些幸存下来的他对塔子的描述的摘录,发表于 801 年:

阿拉伯[大石]原本是波斯的一部分。男人的鼻子高高,皮肤黝黑,留着胡须。女人很漂亮[白],出门时会遮住脸。他们每天五次敬拜上帝[天神]。他们穿着银腰带,悬挂着银刀。他们不喝酒,也不使用音乐。他们的礼拜场所将容纳数百人。每第七天,国王(哈里发)坐在高处,对下面的人说:“被敌人杀死的人将出生在天上;杀死敌人的人将获得幸福。因此,他们通常是英勇的战士。他们的土地是沙石,不适合耕种;所以他们狩猎和吃肉。



大石又称阿朱罗[Akula,即伊拉克的库法]。大石的国王叫做木门(即阿米尔·穆米宁),他把这个地方定为首都。这个地方的先生和女士们身材高大,身材魁梧。他们穿着精致干净的衣服,举止优雅。女性外出时,必须用面纱遮住脸。五次所有的人,无论是卑微的还是高贵的,都向天堂祈祷。他们吃肉是一种宗教仪式,并认为杀死动物是值得的。他们戴着饰有银刀的银腰带。他们禁止葡萄酒和音乐。当他们吵架时,他们不会打架。

还有一个可以容纳数万人的祈祷大厅。王每七日参拜,登上高座,向百姓宣讲教法,说:“人之命苦;这是一条不会改变的通往天堂的道路。如果你犯下以下罪行之一——淫荡、绑架、抢劫、卑鄙、诽谤、以牺牲他人为代价的自我满足、欺骗穷人和压迫卑微者——你的罪行是最令人发指的。战死仇敌,投生天界;杀敌者,福无量。”

本王掌管大片领土,追随者不断增加。法律宽松,葬礼节俭。

“大石”自白的追随者(阿拉伯人) 有办法表示家庭关系的程度,但它是退化的,他们不理会它。不食猪狗驴马肉,不敬国君,不敬父母,不信神通,祭天不祭人别的。按照他们的习俗,每七日是一个假期,不做任何交易,不进行现金交易,而当他们喝酒时,他们一整天都表现得很可笑,没有纪律。


城墙之内,村庄之内,地球上的所有产品都在这里。什么都不缺。它是[世界]四个季度的枢纽。成千上万的商品被大量带到这里,并以极低的价格出售。市场上堆放着丝绸和刺绣、珍珠和贝壳。骆驼和马匹、驴子和骡子挤满了大街小巷。民居和建筑物是用石蜜[土砖?]雕刻而成的,类似于中国的马车。每逢节日,都会向贵族赠送大量的玻璃制品、瓷器、黄铜、瓶子和水壶。

我们还去了耶路撒冷西南的莫林。穿越西奈大沙漠,行驶 2000 里(约 1500 公里)后,便可抵达这个国家。那里的人是黑人,他们的习俗是大胆的。这片土地上几乎没有稻谷和谷物,没有草木。马吃干鱼,百姓吃古芒。古芒是波斯日期。亚热带疾病(疟疾)很普遍。进入内陆国家后,是一个多山的国家,这里聚集了很多忏悔。他们有三个忏悔,阿拉伯(伊斯兰教),[罗马](基督教)和Zimzim(犹太教)。 Zimzim 实行乱伦,在这方面是所有野蛮人中最糟糕的。阿拉伯人供认之下的追随者有一种在法律上表示的手段,同时又不纠缠被告人的家属或亲属。不吃猪、狗、驴、马的肉;他们既不尊重国家的国王,也不尊重他们的父母;他们不相信超自然的力量,只向天堂(安拉)献祭,不向其他人献祭。按照他们的习俗,每七日是一个节日(Jumu'ah),在这一天不做贸易,不做货币交易,而当他们喝酒时,一整天都做事可笑、不守规矩。在[罗马]的供词中,有知道腹泻的仁慈医生;他们既可以在疾病爆发之前识别出这种疾病,也可以通过打开大脑来清除蠕虫。

中国人和阿拉伯人在 7 世纪认识吗?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