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奸劫弑臣》第九章 废法

红林悟道《韩非子-奸劫弑臣》第九章 废法
红林悟道《韩非子-奸劫弑臣》上一章中韩非子用两个基本原理来说明两个问题。第一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想说明臣子以清廉侍奉君主来求得平安,在“国有擅主之臣”的危险政局下,就像没有规矩而画方圆,这是不可能的事,是没有指望的。第二个是以足搔顶,是想说明臣子守法,不结党营私尽职尽责来求得平安,在“国有擅主之臣”的危险政局下,就像以足搔顶是不可能的事,是没有指望的。总结一下就是“百官之吏亦知方正之不可以得安也”意思是各级官吏也知道正直不可能求得平安,如想获得平安,就像是无规矩成方圆与以足搔顶一样是不可能的。臣子的心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可悲可叹呀!
天下的法律与规则都是劝善与向上的,没有一项法律是教人学坏的,让人做坏事的。任何组织的制度所规定的职责职务都是规范与教导人尽职尽责的,没有哪条规则是让人消极怠工,不思进取的。所以法律与规则是尽职尽责的前提与基础。但在“国有擅主之臣”的危险政局下,显然律法与规则已经荡然无存,那还有什么尽职尽责可言。
韩非子接着上一章继续讲“二者不可以得安,能无废法行私以适重人哉?”意思是这两种做法都不能得到平安,能不违法营私来迎合重臣吗?“清廉事上”与“守法不朋党治官”这两者本是臣子依法执行求得平安的本分,但现在不行了,谁按以上二点执行谁就将有危险,如果想得平安,先废法再行私,以便迎合奸臣。这里的废法,不单是指臣子不再按国家律法行事,更为重要的是从内心里不再相信国家律法,因为依法行事反受其害。臣子仰天长叹,君何故而废己呢?
废法行私这是自古不法臣子的行为。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不断前进,就是因为有法律与规则来约束与规范民众的言行,让人性邪恶的一面在法律的严惩下有所收敛与控制。但现在臣子在“国有擅主之臣”的危险政局下却自行废法行私,这也有些过于无奈了。所以韩非子说“此必不顾君上之法矣。”意思是这样就一定不顾君主的法令了。国家律法是确定与维护君臣关系的,现在臣子“废法”,也就等同于不再承认君主的地位,臣子只能行私迎合奸臣,以保平安。这里的臣子绝不是苟且偷生,只因君主无道,才会奸臣擅主,臣子弃君择主。韩非子所在的时代,这样的事很多“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事”。
从全局看,律法体系的崩溃是国家崩溃的开始。所以韩非子认为“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意思是说为了私利去帮助重臣的人就多了,按照法制侍奉君主的人就少了。律法体系是行政体系的依据,律法体系崩溃,国家的行政体系没有律法作为依据,首先是君主的权力没有了律法依据,其次是臣子的行政权没有了律法依据,天下必将大乱。结果就是“是以主孤于上而臣成党于下,此田成之所以杀简公者也。”意思是说,因此君主在上面陷于孤立而奸臣在下面结成死党,这就是田成所以能杀掉齐简公的原因。
《“二者不可以得安,能无废法行私以适重人哉?”此必不顾君上之法矣。故以私为重人者众,而以法事君者少矣。是以主孤于上而臣成党于下,此田成之所以杀简公者也。》
在公司管理中,制度(包括国家法规)确定了一切。首先确定了老板的法人地位与社会责任,其次确定了公司的合法地位与经营资格,第三确定了劳资关系,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第四确定了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使公司能够正常运行。可见制度是多么的重要,一旦制度废了,结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