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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律师-拆迁办强制清表承包地上的农作物该作何赔偿

2023-02-10 16:32 作者: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 我要投稿

  行政机关在征收集体土地时,应当依照“先补偿后征收”原则,并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拆迁办强制清表承包地上的农作物该作何赔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土地征收补偿律师-拆迁办强制清表承包地上的农作物该作何赔偿

  还没到硕果累累,大丰收的秋天,周先生土地上的农作物已是“颓废”在田地里。2022年因周先生所住村庄实施城乡结合建设,征地修建高楼时,拆迁办只给予周先生纳入征收范围房屋的补偿,没有收到通知的周先生看着地上被冰冷机器推倒的农作物,坐在田野中留下了委屈的泪水。

  与拆迁办协商补偿时,双方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周先生涉及专业领域有限,不清楚怎样的赔偿才能让自己不吃亏。那么在征收农田与房屋时,被征收人应当得到哪些合理补偿呢?

  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农村承包地征收补偿主要分为四大类: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土地上的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也应当归承包人所有,因此周先生有权获得农作物的补偿,并且具体补偿成本费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或其他方式的补偿。有田地的被征收人切勿被拆迁办忽悠,忽视田地上农作物的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土地征收补偿律师-拆迁办强制清表承包地上的农作物该作何赔偿”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理拆迁案讼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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