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是如何处置人贩子的?花式刑罚轮流上,让人直呼太解气
你知道,世界各国对于人贩子都是怎么处置的吗?从古至今,人贩子都是人人喊打的存在,以破坏一个又一个的家庭,为谋生手段,辛苦养育的孩子,忽然间被拐走了,有数据显示,全世界每年都有大约120万儿童被拐卖,而成功找回来的也就几千人,对父母来说,这无疑是最致命的打击了,一个本该幸福美满的家庭被人贩子搞的支离破碎。接下来,我们看下世界各国都是如何对待人贩子的。
在美国经过判定后,最高可判20年,而具体要吃多少的牢饭则是根据人贩子的犯罪行为程度和被拐卖儿童的年纪来定,年龄越小遭受刑罚也就越重,如果还有施暴、虐待等行为,就数罪并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这辈子都衣食无忧了,而极其恶劣的就只有一死了之了。美国每年大约有80万儿童失踪,但大部分是迷路或者离家出走的,而被拐卖的也就是一小部分人,找回率能达到90%以上。还有儿童失踪警报系统。和免费报警热线。在预防儿童拐卖这方面下的功夫还算可以。
而日本基本没有儿童被拐卖的现象,这得益于日本的法律,就是在法制上实行买卖同罪,日本刑法对拐卖儿童和收养被拐卖儿童的刑罚是一样的,最高赠送10年的包吃包住。买卖同罪是最基本的,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嘛。而日本的拐卖概率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日本收养孩子比较方便,没孩子想收养,完全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去领养机构领养小孩,这样一来,被拐卖的孩子当然也不会太多。以上这两个算是比较不错的,但接下来的泰国可就让人扎心了。
拐卖儿童的人贩子竟然和警察、政府官员是一伙的?泰国一直都是拐卖妇女儿童的多发地,但没想到的是,在之前泰国竟然出现了一支,跨国人口贩运的军队,他们的同伙有的是警察,有的是政府职员,并且在贩卖途中,对被拐人员进行殴打,强奸,甚至致人死亡。受害者高达103人,这么巨大的案件,身为首领的马纳斯只被判了27年有期徒刑,在这里无知君觉得,这是不是有点太轻了呢,一瓶鹤顶红送他归西都是照顾他了。连警察和政府官员都参与了人口贩卖,不得不为泰国的黑暗历史感到担忧啊,真是恐怖到家了。
尽管泰国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儿童妇女的补救措施,像什么提供心理和生理上的治疗,提供工作和学习机会,享受特殊保护,还有什么隐姓埋名换个地方生活等等,但不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这些都是徒劳的。那跟上边这些相对温柔的的解决方式来比,阿富汗才是最大快人心的。
阿富汗是全世界处理人贩子最严厉的国家,他们的做法是直接枪毙,毙完了扔到街上暴晒,多么解气的杀鸡儆猴啊,我就看看谁还敢犯?光听着就吓尿了。把犯罪扼杀在萌芽中,犯罪率自然也有了明显的降低,不得不说,阿富汗还真是一个硬核的国家。那在我们国家对待人贩子又是怎么样的呢?
中国古代对于人贩子的处决方式,不光是毙了就完事,还得支解,但现在连买卖同罪都不实施?这是为啥呢?早在秦朝时期,人贩子就出现了。这一阶段对于人贩子的处罚那是相当爽快,只要被抓不管情节是否严重,主犯和从犯一律处死。主要是因为那时候建长城,打仗,到处都需要大量的人口。本来都不够用,你还在那倒来倒去的, 你算老几呀?
那到了汉朝,单单是处死已经不足以平民愤了,还要将其大卸八块,并且不允许任何人收尸,这一系列操作是不是感觉有点熟悉呢,没错,跟硬核的阿富汗想一起去了。到了唐朝,主犯实施绞刑,从犯流放三千里,买卖同罪,而宋朝和唐朝差不多,就多了一条,就是对于官员的惩罚,如果官员对于人贩子的行为不管不顾,就按渎职处理,建立元朝以后,也是直接规定人贩子一律处以死刑。
总的来说,不管是哪个朝代,人贩子的下场都是很惨的。而到了现在,咱中国,人贩子会被处以5-15年有期或无期徒刑,严重者被判死刑,但是对于买方,基本没啥处罚。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买主大部分购买儿童的目的,是将被拐儿童当子女养的,这些人虽然是买主,但也是养父母,如果感情好,有的买主甚至比孩子的亲生父母对他们还好,所以我国对于购买儿童的买家处罚比较轻,如果严惩,主要也是怕孩子受到二次伤害。
但是无知君个人觉得啊,问题的根本还是有人要买,如果没有买的,自然就不会有人贩子的存在了,所以买卖同罪我看是没啥毛病。人贩子屡禁不止,呼吁加大惩罚力度,保护孩子安全,也希望所有孩子都能茁壮成长。那你觉得是维持现状好还是支持买卖同罪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感谢大家观看,记得点个关注下期再见,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