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笔记/重点知识点
1.在阶级对立的社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2.法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3.法与客观规律有着密切的联系。
4.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利制定的。这句话说明: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
5.国家创立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国家制定并认可。
6.法律公证的内涵来看:包括实体公正、程序公正。
7.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有:阶级性和人民性,科学性和先进性,重要保障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是科学性与先进性)。
8.法律和义务的关系 :
总量相等 功能互补 结构相关
9.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10.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包括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法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非诉讼程序法主要有仲裁法、人民调解法、引渡法、劳动者争议调解仲裁法。
11.权力服务于权利。
设立国家权力的目的,在于为人民服务、为权利服务。
12.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①相互依存 ② 目的与手段 ③二重性④辩证统一
13.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事物的本质一定可以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无论是真相还是假象。
15.真象:从正面表现本质 假象:从反面歪曲的表现本质 错觉(主观)。
16.换位思考是对立得看待问题,在对立中把握统一,体现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17.矛盾的双方可以相互转化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好事可以变成坏事,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
18.改革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解决矛盾问题的关键是问题具体分析,
19.①质变量变——形式&状态
②否定之否定——方向&道路
④对立统一 ——动力&源泉
20.区分质是认识量的前提,考察量是认识质的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