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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流行歌曲

2023-09-12 09:11 作者:张广天与文学  | 我要投稿

作者:张广天 《尔雅》说,徒歌为谣。意思是,只唱无伴奏的,叫做“谣”。又有说,曲合乐曰歌。在中国古人看来,无伴奏的和有伴奏,是区分歌与谣的关键。 

现如今,很多人使用“民谣”这个概念,实质上与民歌关系甚远。它是从英语“Folk Song”这个概念来的,原意为“大众歌曲”、“群众歌曲”,这是个音乐学上的概念。翻译的人不过是直接翻译,而理解的人,却把它理解为流行音乐的一种曲风。反正,舶来品、进口货便是洋气的,民谣听上去比民歌特别些,而且可以借这个不常用的词汇来回避“群众歌曲”的普通,姑且用之吧。 

仿佛我们不曾有过民谣,引进一种民谣的概念突然变得时尚起来。口琴的,箱吉他琴的,或者再弄点欧陆乡村的提琴的,这样才正宗。如果我们这样去理解民谣,那么只好跟着别人玩剩的走,似乎我们连正常生活中做个会唱歌的老百姓也要看看格莱美的排行榜。 

民谣的意义原本无误,而故意把它曲解成另外一个意思,倒是很令人费解。 

从音乐学的意义上讲,民歌是一个大的范畴,民谣、叙事歌谣、口头传诵的史诗、山歌、城镇小调、劳动号子等等,都在这个范畴里。需要引起关注的是,民歌也会发展,从农业化时期的民歌,发展到工业化时代的民歌。老百姓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变化了,他们的歌咏方式也会变化。以前,交通不发达,此山隔着那山,就要喊着唱,唱山歌以抒发情怀;现在,你住阁楼,他住洋房,大家难得聚会,在社区里搞点活动,几十个人要热闹一下,就可以弹着吉他、贝司轻歌慢吟,或娓娓道来。 

当然,工业化不仅从物质上甚至从精神上都给老百姓生活带来巨大的变化——首先,制琴工艺进步了,各种新型乐器的音准和音色都好了;再者,人民从旧制度的臣民变成了有独立意识的公民,其精神活动和文化要求都与以前的祝颂、祭祀、欢庆丰收等不同了。越来越多的城市生活中的民间歌手关心自己对社会生活、私人感情和价值观念的差异、个性和矛盾,于是,人民的歌唱就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面中去了。 

所以,一谈到民歌,我们首先应该抛弃对旧民歌和晚会民歌的旧印象;其次,我们应该拓宽视野,不要错把“民谣”当流行。因为,不管怎样,民歌范畴里的民谣,也是老百姓的歌唱,其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流行。它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不流行音乐。它的目的从古到今都是为了抒发。刘三姐唱道:“虎死虎骨在深山,龙死龙鳞在深潭。”又:“种田辛苦要唱歌。”这两句唱词,非常形象地道出了民歌的真谛,即,江湖的精神,江湖的活法。我相信,这个真谛即使到了今天,在真正的民歌中并未失传,而是更加强大了,并且从自发走向了自觉。人的独立性在后工业时代变得尤其重要和珍贵。民,越来越以非众的个体性状态存在,每一个具体都正在获得自我抽象和理想的空间。当他需要展开歌喉的时候,请想象,这是多么鲜活的血肉之躯的自由之声啊!

来源:广州日报 201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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