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5%以内的不作调整,基数到底怎么取?【造价人都很懵的问题】

2020-06-11 09:57 作者:陈陈造价  | 我要投稿

 今日话题一:

招标文件和建筑合同上面,经常会写:“若发生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其增减额相加与总价相比,在±5%以内的不作调整。”陈老师,如果原合同价为100万,设计变更导致造价增加8万,变更价款超出了原合同价的±5%,那么,结算价款应= 100+8=108万,还是应=100+(8-5)=103万?

 

陈陈造价为您解答:

合同里面经常说“调整超过的部分”但是并不是说超过原价格还是超过5%的部分,所以这个在我们速成班直播课中,解读招标文件的时候也是特意提出来讲过的,其实这是属于一个合同的惯写,并不是有问题的合同。
造价师考试的参考答案,一般是根据100+(8-5)=103万计算。
我们通过咨询多位从事法律的朋友,他们的解释是,因为合同是对双方的一个约定,同时彼此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所以,一般调整是按超过允许调整基数,而非按原始基数调整,如果按照100+8=108万调整,那施工方等于没有承当任何风险,所以我们给出的答案是:根据100+(8-5)=103万计算当然,这个只是我们这边结合不同情况给出的一个解释,欢迎大家留言提出更多的不同的理解和理由。


±5%以内的不作调整,基数到底怎么取?【造价人都很懵的问题】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