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笔记(16)
记者:有人说,他们看不懂您的作品,看了两三遍还是不懂。您说,他们该怎么看好呢?
福克纳:看四遍。
《押沙龙,押沙龙!》这部作品读起来是真的头痛,第一遍读了50多页没看懂在说什么(还是在已经知道梗概的前提下),第二遍读了一百多页,又放弃了......于是先读了《喧哗与骚动》,这本书相比前者要友好得多(尽管如果没有注释的话,我一定会被那些现实与意识的来回切换绕晕......)有了《喧哗与骚动》的铺垫后,终于读完了这本在1936年出版时被福克纳认为是“迄今为止美国最优秀的”小说。
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押沙龙,押沙龙!》要比《喧哗与骚动》好一些,这主要是体现在结构上。《喧哗与骚动》的结构相当出色,但我总觉得《押沙龙》的安排更胜一筹,尽管这很可能来源于对读不懂的东西的敬畏,但写作叙述者眼中的他人和历史总归是比叙述者的意识和经历所承载的信息量和难度都相对大一些?
我之前觉得《呼啸山庄》在一些地方粗糙,并且不明白为什么这本书会影响现代小说的写作手法......但读了《押沙龙》后,终于get到了呼啸山庄的复杂之处。
贴几句福克纳的访谈......他的作品短期内不想再读了,大长句初见的时候很是过瘾,但持续下去又真是令人头昏脑涨。
记者:要达到您这个标准,靠什么技巧呢?
福克纳:作家假如要追求技巧,那还是干脆去做外科医生去做泥水匠吧。要写出作品来,没有什么刻板的办法,没有捷径可走。年轻作家要是依据一套理论去搞创作,那他就是傻瓜。应该自己去钻,从自己的错误中去吸取教益。人只有从错误中才能学到东西。在优秀的艺术家看来,能够给他以指点的高明人,世界上是没有的。他对老作家尽管钦佩得五体投地,可还是一心想要胜过老作家。
记者:您看同时代人的作品吗?
福克纳:不看。我看的都是我年轻时看后爱上的书,我就像拜望老朋友一样,经常要看看这些书:《旧约》、狄更斯、康拉德、塞万提斯(他的《堂吉诃德》我年年要看,就像有些人读《圣经》一样)、福楼拜、巴尔扎克(他完整的创造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二十部巨著全都脉络相通)、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莎士比亚。我偶尔还看看麦尔维尔的作品。诗人中有马洛、坎贝恩......
记者:能不能请谈一谈,您看小说的前途如何?
福克纳:根据我的想法,只要还有人看小说,总还会有人写小说,反过来也是一样的道理。当然也不能排除一种可能,就是画报和连环漫画也许有一天会弄得人的阅读能力都退化了。说实在的,文学已经快要倒退到原始人洞穴里画图记事的时代了。
记者:您以为评论家的作用如何?
福克纳:艺术家可没有时间听评论家的意见。想当作家的人才看评论文章,想好好写些作品的人可实在没有时间去拜读。评论家其实也无非是想写句“吉劳埃到此一游”而已。他所起的作用决不是为了艺术家。艺术家可要高出评论家一筹,因为艺术家写出来的作品可以感动评论家,而评论家写出来的文章感动得了别人,可就是感动不了艺术家。
记者:所以您就觉得没有必要同别人讨论您的作品了?
福克纳:毫无必要。我要写书,实在太忙。我写出来的东西总要自己中意才行,既然自己中意了,那也就无需再议论了。假如自己并不中意,议论也无补于事,补救之道只有一条,那就是继续加工。我不是文坛名士,只是个作家。说些文坛上的行话我可不以为是乐事。
简.奥斯汀笔下的“爱玛”是我目前为止见到过的最有魅力的女角色,《爱玛》这本书不仅相当有趣,同时,和众多评论家一样,我也认为这本书是她相当成熟的作品(我说不太清,但总感觉具体的文字描写以及情节组织都比《傲慢与偏见》来得要更好,将一个有明显缺点的女性作为女主也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才能——这体现在她写作爱玛时的距离控制。同时,《爱玛》也没《傲慢与偏见》那么“热闹”。)。她的作品一点也不苦大仇深,读起来相当轻松。史密斯小姐的HE有些强行,但考虑到一方面是作家为了迎合当时对HE的偏好(更何况这本书还献给了摄政王),另一方面凭借史密斯小姐的魅力和爱玛灵魂深处对拉郎配的渴望......最终收获婚姻也只是时间问题——作者只是没篇幅再将她的故事展开罢了。同时,爱玛的提早结婚也有“强行圆满”的嫌疑,但考虑到结婚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 作者幽默的解决方式,也无可厚非。我总觉得奈特利先生和《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有点像,这可能要归结于作者本人的择偶偏好吧。
简奥斯汀拥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内心世界,她笔下的女主角相当有魅力,她的主题也大多是家庭、爱情和婚姻,用她自己的话说,无非“吃饭跳舞、谈婚论嫁”——但她却终生未婚。如果说托尔斯泰对婚后生活的描写来源于亲身经历,那么奥斯汀则是来源于观察和想象了吧。总觉得奥斯汀终生未婚这件事有些可怜——可怜的主体倒不是奥斯汀,而是那个年代的全体男性竟然没福气娶到她。她的人物塑造生动、丰富且无损于现实性,这份才能足以令她进入只有少数人才有资格进入的“万神殿”。
根据《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说法,简·奥斯丁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人物的小说家。(她的作品)反映当时英国中产阶级生活的喜剧,显示了‘家庭’文学的可能性。她多次探索青年女主角从恋爱到结婚中自我发现的过程。这种着力分析人物性格以及女主角和社会之间紧张关系的做法,使她的小说摆十八世纪的传统而接近于现代生活。正是这种现代性,加上她的机智和风趣,她的现实主义和同情心,她的优雅的散文和巧妙的故事结构,使她的小说能长期吸引读者。....当时(指十八世纪末)流行张戏剧性的浪漫小说,它们已使人们厌倦,奥斯丁的朴素的现实主义启清新之风,受到读者的欢迎。.....到二十世纪,人们才认识到地英国摄政王时期(1810-1820)最敏锐的观察者,她严肃地分析了当时社会的性质和文化的质量,记录了旧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现代评论家也赞佩奥斯丁小说的高超的组织结构,以及她能于平凡而狭窄有限的情节中揭示生活的悲喜剧的精湛技巧。
......奥斯丁塑造人物的巨大才能(每部小说的主角都是青年女性,但她们无一雷同),以及她能站在更高角度,冷眼看待与分析评论这些人物(特别是她心爱的人物)的睿智目光。正是这一点,使她直到今天仍然显得毫不过时。奥斯丁曾说过什么是好的作品,她说:“.....有些作品,其中展示了才智最强大的力量;其中作者以最精心选择的语言向世人传达了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对这种丰富多彩的人性的恰到好处的描绘,以及对机智幽默的最生动活泼的抒发。”
尽管如此,我不得不强烈批判奥斯汀一点,她竟然将爱玛形容为“一位除了我自己外谁也不会非常喜欢的女主人公”,这简直错的离谱!
不知道该如何欣赏《白鲸》......我能理解船长的精神力量、白鲸所带来的那种恐惧感,但这些和它的大多数章节、文字都没关系。也正因为不懂如何欣赏,所以跳着读,读得飞快......
这部作品的总体情节相当简单,情节进展也相当迟缓,在这个意义上,它甚至和《尤利西斯》有某种相似性。等以后再仔细读一遍,试着揣摩那些琐碎情节和长篇议论背后的氛围以及时空感吧。
电影《Amadeus》里萨里耶利向上帝祈祷时用了“make me immortal”,这是一种对不朽和永恒的渴望。
引用一下布鲁姆的话:
“传统告诉我们,自由和孤独的自我从事写作是为了克服死亡。我认为自我在寻求自由和孤独时最终只是为了一个目的去阅读:去面对伟大。这种面对难以遮蔽加入伟大行列的欲望,而这一欲望正是我们称为崇高的审美体验的基础,即超越极限的渴求。我们共同的命运是衰老疾痛、死亡和销声匿迹。我们共同希望的就是某种形式的复活,这希望虽然渺茫却从未停息过。”
接下来有些想读普鲁斯特,就先发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