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弹簧垫圈代理清关,进口代理清关【通关监管科普】

海运弹簧垫圈代理清关,进口代理清关【通关监管科普】
本文介绍弹簧垫圈进口国内收货人资质|进口弹簧垫圈报关注意事项|进口弹簧垫圈清关单证|进口弹簧垫圈报关流程手续|进口弹簧垫圈海运清关换单要求
下面我们来简单分析下上海港进口弹簧垫圈的大致通关流程:
一般进口弹簧垫圈远洋线的靠上海洋山港,近洋线的靠上海外高桥港。目前海运的货物有舱单后可以提前申报清关。
进口弹簧垫圈一般需要收货人需要以下资质:
A.进出口经营范围
B.海关注册登记证
C.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签约通关无纸化
进口弹簧垫圈申报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A、海运提单
B、INVIOCE
C、装箱单
D、贸易合同
E、申报要素
F、协定产地证(如享受协定税率)
G、其他需要的文件(具体货物具体分析)
进口弹簧垫圈海运换单一般所需资料如下:
①海运提单(如电放则电放提单打印)盖章
②电放保函(如提单为电放,有些船公司有固定格式,需要提前落实)
③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提单上的收货人英文名称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上保持一致)
④国外收货人章+国内通知人章(如提单收货人显示为TO ORDER)
⑤其他所需文件
海运进口弹簧垫圈清关的一般流程:
落实国外资料——查询是否有舱单——进口申报缴税——查验(如发生)——进口换单——送货——目的地查验(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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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拓展:
集装箱的定义:
中国、日本、美国、法国等有关国家,都全面地引进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集装箱的定义。除ISO的定义外,还有《集装箱海关公约》(CCC)、《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英国国家标准和北美太平洋班会等对集装箱予以定义,内容大同小异。
我国国家标准《集装箱术语》(GB/T 1992—2006)修改采用ISO 830:1999《集装箱 术语》英文版,规定了集装箱的术语和定义,即:
集装箱(freight container),一种供货物运输的设备。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可长期反复使用;
(二)适于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载运,在途中转运时,箱内货物不需换装;
(三)具有便于快速装卸和搬运的装置,特别是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四)便于货物的装满或卸空;
(五)具有1m3及其以上的容积;
(六)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可长期反复使用。
清关知识每日学: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寄售代销贸易
一、定义与代码
寄售代销贸易是指寄售人把货物运交事先约定的代销人,由代销人按照事先约定或根据寄售代销协议规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代为销售,所得货款扣除代销人的佣金和其他费用后,按协议规定方式将余款付给寄售人的交易形式。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委托关系,代销人对货物没有所有权。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1616”,简称“寄售代销”。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包括寄售代销贸易进出口的货物及进口寄售货物的增发部分。
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一)经营寄售代销业务的企业,接受国外免费提供的样品,其监管方式应为“货样广告品B”(3039);
(二)委托我驻港澳机构代销的鲜活商品,其监管方式应为“一般贸易”(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