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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发生的附加税费应计入“税金及附加”吗?

2023-02-07 22:40 作者:彭怀文轻松财税  | 我要投稿

企业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发生的附加税费应计入“税金及附加”吗?

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因缴纳增值税,同时产生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会计核算时附加税费应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

观点1: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因此,营改增后附加税费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观点2:财会[2016]22号规定强调的是“经营活动”发生的附加税费才需要计入“税金及附加”,而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加上附加税费是因为转让财产产生的,因此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

解答:

观点2是正确的。

除观点2阐述的固定资产处置不属于“经营活动”外,《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对“固定资产清理”的账务处理有如下说明:(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说明:营改增后就没有营业税了)

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分录:

第一步,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贷:固定资产

第二步,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取得抵扣凭证,且一般计税可以按规定抵扣)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第三步,取得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说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第四步,结转处置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说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需要将“资产处置损益”更换为“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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