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叙
我不知道这还算不算得上春天,记忆中的春天有一段时间是要穿那种长袖T恤的,甚至还要加一层薄外套,才敢在早上出门。
现在已经发展到脱下棉袄直接换成短袖了,按理说春天是万物最能感到舒适的季节,人这种娇贵的动物不谈,就连我家的猫,精神头也不如冬天的时候了。
只整天耷拉着脑袋趴在地上,时不时动动耳朵,时不时摇摇尾巴,偶尔砸吧两口,像在骂:“你这无用之人啊……”
我很少看微信,这意味着朋友圈里有什么新鲜事被我发现的时候,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比如前几天我常去的那家剧本杀店丢了一只猫,在朋友圈里发了个寻猫启事,当我想起帮着转发一下的时候,人家已经找到了。
用老话来说,我这叫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好在我不吃屎,所以热不热乎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说起来我的一个好朋友也是在微信上面通知包括我在内的一群人他要求婚了,还好我看了微信,不然可能等到他已然结完婚我都不知道这个人回来了。
我想是微信的问题,再不然就是我的问题,怎么可能这么一件大事即将要发生了,我还不知道他已经回来,也有可能是“好”这个字出了问题。
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这是天大的好事,我应该祝福才对,没空想这究竟是谁的问题。正当我想着如何祝福的时候,突然醒悟过来,我擅长的从来只有讽刺,没有其他,最大的祝福,看来就是少说话。
所以……我应该表示无语?听起来也不太对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近年来身边的人都接二连三的结婚了,当我把脑子塞进脑袋的时候便明朗了起来,应该是年龄到了吧。
我从来没问过那些结过婚的朋友,婚后的生活达到了他们的预期了吗,和当初他们想象中的婚后生活完全契合了吗?之所以从来没问过,是因为当时还带着脑子吧。
很有趣的是,身边朋友结婚的原因都挺令人感动的,有人是为了责任,有人是为了当初的承诺,这种带着牺牲性质的行为总会让人觉得崇高。
然后就证明了为了爱情而结婚是最朴实无华的一种理由。这个成语可能自己都没想到在我的文章里竟变成了贬义词。
我时常说自己不会结婚,但我也不是不婚主义者,一开始我只觉得要和另外一个人一起生活那么久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后来在各种见闻中,便愈发觉得自己是正确的。
我以前还经常感慨家乡的变化太大,散步时自己仿佛有种置身于异乡的感觉,这种感觉在最近定了格,也就是说我的家乡已经没有再发生大的转变了。
我相信它会伴随着一代人走过他们终会逝去的青春,然后突然来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最后供那些长大的孩子们感慨:“它以前是那样的……”
小时候初春的早晨总会起雾,我背着书包赶在上学的路上,途中要经过一条不算短的小巷,雾气大的时候会看不清前路。
如今小巷已经消失,记忆中的雾却逐渐浓厚,使人左右不分,不知去往何处,我始终相信有一天它会消散,届时便会还我一个相对完美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