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篷马车案 正章: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的密档(上)

正章: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的密档
在之前已出版的探案集中,想必我已经向读者们介绍过了,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爱抛头露面的人物。但对于我以文学形式,向公众披露一些探案过程的作法,他却从未表示反对。虽然他对我在探案小说中设置悬念的手法不以为然,以为有故弄玄虚之嫌,但有时也不得不承认,把严谨的推理过程写得吊人胃口确实需要一定的技艺。
而对于接下来将要叙述的这个案子,他却再三叮嘱我不得公开,甚至不能在出版的作品中提及只言片语,全因为案件内容之不可思议,实在已经超出了大多数人、甚至包括他自己的认知范畴,因此我不得不将其归为自己的记录中绝无仅有的一篇密档,除了福尔摩斯本人和一些案件的核心参与者曾相互传阅之外,恐怕直到在文件箱里腐化成灰,也不会有更多的读者看到它了。而我却仍然习惯性地采用了向读者们讲述的口吻来写下它,实在有点儿讽刺。
那是1888年一个阴暗的秋晨,用过早餐后,我正坐在躺椅上读报。从这个角度往窗外看去,只能看到一方小小的天空,但这就够了,看到云雾形成的那抹沉郁底色时,我便能毫不费力地想像到一切:昨晚准是又下了一场大雨,街道上准是被积雨染了一层灰暗的颜色,交错着由行人脚印和马车轮辙留下的纷乱纹路,在这种天气里外出,准会感觉到湿气顺着身体的每一个毛孔往里钻,哪怕是最耐寒的人,恐怕也得不由自主地把脖子缩在衣领里。
光是想想都让人心生寒意,我把注意力又转移到报纸上来了。
越狱案久拖未决 恐慌持续发酵
……距“苦艾丛”监狱越狱案件发生以来,苏格兰场屡次增设警力,对越狱犯进行缉拿,然至今案情仍无起色。兹因此事之扰,伦敦市民忧心日甚,盖因越狱之莫根,乃恶名昭著之放毒剧盗,曾犯下致多人死亡之命案,已在“苦艾丛”监狱服刑五年,不意竟于上周五夜间设法脱逃,实令人思之不安。
苏格兰场拒绝透露关于越狱细节及侦破情况的更多信息,唯可确认,当夜负责值守之狱卒布朗·杰斯已被拘捕,恐有助案犯逃脱之嫌。据悉,此案已交由苏格兰场强干精明之雷斯垂德探长全权负责……
这是《泰晤士报》上的一则消息,它的位置不算太醒目,但我却有意在寻找它,因为在三天前,“苦艾丛”监狱越狱案的新闻可是震动性地占据了头版头条。对于越狱的莫根这个人,我算不上熟悉,但也不能说陌生,因为我曾在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名人录”上见过他的大名。那是一本很有意思的小册子,收录的所谓“名人”也许不为公众所熟知,于福尔摩斯而言却值得尽心关注:因为他们都是福尔摩斯认为极有手腕的危险人物。莫根出现在那本册子的“M”集录下,注明的标题是“放毒犯莫根”。
结婚之后,我已不能像从前那样,终日与福尔摩斯待在贝克街的寓所里了,因此也无法随时得知他的动向。我猜,这么重大的案件,一定会引起他的兴趣,却不知他有何见解。心痒之下,我也试图利用他的推理演绎法来揣测案情,但从没得到过什么有价值的结果。
楼下的门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整理医药箱,那十有八九是来找我问诊的,在这么坏的天气里登门,一定是很严重的病症,也许我得外出一趟、到病人的家里去。
刚刚把大衣找到,楼下的动静却开始向违背我预想的方向发展,我听到家里的仆人珍妮在叱责道:“滚开,你这个小流氓!要是你再来骚扰,我就让巡街的警官把你抓了去!”
与她对话的人似乎还是个孩子,他讲话又快又急,而且还隔着一层楼板,我听不真切,但隐隐觉得这个声音有些耳熟。
我正准备亲自下楼察看,便听到我妻子梅丽走到门边,用很惊讶的声音教训道:“珍妮!不许对卫金士先生没礼貌!凭着这个名字,他可以在任何一个午夜叫开我们家的大门!”
“卫金士!?”听到这个名字时,我顿时全都想起来了,那个男孩的声音,是小乞丐卫金士的,他和他的乞丐同伴们被福尔摩斯称为“贝克街机动小组”,福尔摩斯曾说,这些小乞丐走街串巷得来的消息,比苏格兰场探员们的收获要多一百倍。在“血字的研究”一案中,我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启用这支“机动小组”,在去年的“四签名”一案中,卫金士和他的人马又帮助寻找过“曙光”号汽船,算是间接为解开梅丽·摩斯坦的疑案出了力,而我也是在此案中与梅丽相识,最终步入了婚姻殿堂。
梅丽是个很善良的女子,虽然卫金士在“四签名”案中没有起到什么关键性的作用,但她仍然向这个小乞丐称谢、对他非常客气。“贝克街机动小组”的组长登门造访,准与福尔摩斯脱不了干系,我对此非常满意,看来终于有机会一窥福尔摩斯对越狱案的见解了——也许他早就在着手调查了。
“你好啊,卫金士。”我穿上大衣便匆匆下楼,正看见卫金士局促地站在家门口。
“华生医生!”他如释重负地向我喊道,对于这个野惯了的小子来说,珍妮的训斥和梅丽的热情似乎都让他不适应,只有见到我这个熟人时,他才感到自在。
“是福尔摩斯让你来的吗?”我问道。
“是的!”他的回答很合我意,“福尔摩斯先生希望你今天有空,因为他想让你回贝克街去参与破案。”
由于没有哪个马车夫愿意载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我和卫金士站在寒雾中拦了三辆出租马车都没能坐上去,最后只得徒步走向贝克街。
在路上,我注意到卫金士的状态不太对劲,之前每次见到他时,他总是兴致勃勃,眼中时刻闪着狡黠的光,盘算着在每一次行动后从福尔摩斯手中多“敲”一些报酬。可这回,从他急切地叫门开始,我便觉得他失魂落魄,像是受了很大的惊吓。
“卫金士,出了什么事吗?福尔摩斯是在处理‘苦艾丛’监狱的案子吗?”我试探着问道。
他的回答很令我意外:“唉,华生医生,他正在处理我的案子呢!他让我在回贝克街的路上,向你复述一下案情。”
在浓雾的包裹中,卫金士开始向我讲述昨夜的奇事。
“那些吉普赛人是前天晚上到大桦街来的,因为在其他街区警察都不允许他们扎营。他们刚到时的样子非常惨,像是经过战争或是饥荒的逃难者一样惊惶无状。其中有个小个子的吉普赛人,他向我打听了一些附近的情况。
昨天晚上,我到大桦街的旧仓库里躲雨,正好挨着吉普赛人的营地,那个吉普赛小个子也躲到仓库里。他整夜唉声叹气,让我睡不着,我问他究竟出了什么事,他只是简单地说,附近街区有另一个吉普赛营地被人袭击了,死了很多人,他们很害怕,但警察又从不理会流浪汉的报案,他们只好自己躲到大桦街,希望会安全些。
但我觉得这不是他担心的主要问题,因为他总是影影绰绰地问我,应该如何抓住一个隐藏很深又很危险的人。我不经意地对他说,‘你为什么不去找贝克街的福尔摩斯先生呢?他不是官老爷,又非常喜欢处理这些难缠的问题。’听了我的建议后,他差点跳到天花板上,连声说这正是他需要的人。雨停后他就回营地睡觉去了。
在大本钟敲了十二下之后,吉普赛营地就出事了,我突然听到外面叫喊连天,所有吉普赛人都在疯叫疯跑,当时我很害怕,就连忙逃跑了。天亮时,我叫了几个同伴回大桦街去察看,天哪,那副景象真是太怕人了!到处都是刺鼻的气味,让人直反胃,营地里的马车、帐篷和火堆乱哄哄地翻了满地,我们在泥地里到处都能捡到半融化的人的骨头!我从没见过人有那种死法的……”
他讲完之后打了个寒噤,不知是因为后怕,还是因为天气。尔后,他又补充道:“还有一个细节,那个小个子吉普赛人跟我聊天时,始终把手揣在袖子里,就好像精神病人被绑在拘束服里那样,他还严厉要求我无论如何不许碰他的身子,他说因为自己有‘脆骨病’,稍微一碰就会骨折,但我觉得那完全是瞎扯,因为他行动非常利落,听到我推荐福尔摩斯先生时,还能高兴地跳起来呢。昨晚的事发生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也许他的骨头都已经被融化了,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这样的描述,我觉得简直就像是卫金士编出来的故事,但福尔摩斯显然对此十分重视,而卫金士的恐惧也不像是装出来的,我只得强迫自己相信这个怪诞的故事。
怀着这样的心情,我再次踏入了贝克街221号的大门。
这间寓所一如既往地凌乱,出乎意料的是,我没有看到福尔摩斯,倒是见到雷斯垂德在房间里坐卧不宁。这个被报纸称为“强干精明”的苏格兰场探长显然心力交瘁,那张尖如仓鼠的脸因连日操劳而更显瘦削了。见到我进门,他露出一丝疲惫的微笑:“啊,医生,能见到你来真是太好了,这是一个好的征兆,说明福尔摩斯准备用心破这个案子了。”
我问道:“你是为了‘苦艾丛’监狱那起案子来的吗?福尔摩斯唤我来,却好像是为了调查吉普赛人被袭击的案子。”
“嗨,总是这样,他总是这样,不太分得清轻重缓急。”雷斯垂德有些抱怨地说,“昨晚我跟他约好了,今天早上8点来介绍莫根越狱的案情,可他却失约先出门去了,房东太太告诉我说,他派卫金士去唤你,紧接着自己也出门了,还说他办的事情好像跟吉普赛人有关,唉,那帮流浪汉难道比越狱案更重要吗?”
卫金士显然不喜欢他,我也有些不自在地说:“雷斯垂德,你知道福尔摩斯总是善于从侧面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再说,吉普赛营地发生了大命案,在我看来可是比莫根越狱更严重的事情呢!”
“命案?什么命案?”他似乎对昨晚的事一无所知。
“嗨,到时候让福尔摩斯自己跟你说吧,我看你对这起命案并没有什么兴趣。越狱案进展得怎么样了?很难办吗?”
听到我的问题,雷斯垂德大摇其头,将一份卷宗递给我:“比‘难办’更要命:‘荒唐’!这是布朗·杰斯的口供,本来是拿来给福尔摩斯看的,不过让你看看也无妨,这简直是太匪夷所思了。”
我想起今早的报纸上提到过布朗·杰斯的名字,他是那名因涉嫌协助莫根逃脱而被拘捕的狱卒。
“唉,探长先生,您一定认为我疯了吧?可您再问多少遍,我的供词也是如此,因为这就是事实。
那天晚上,我正在按例当班,我的职责是在‘苦艾丛’监狱的院墙内巡视。当我巡视到东北门时,突然之间……我的身体就不再属于我了……我只能这么描述,我能清楚地看到自己向关押莫根的监狱走去,但我控制不了自己,事实上,当时我觉得那样做是合理的……不!我绝对不是说我认为放走莫根是正确的,但当时,就好像有另一颗脑子在我的颅腔里命令我,让我无法自主思考!
就是这样,我先用钢锉锉断了监狱廊道的窗户铁栏,因为从窗户跳出来可以避开狱房门口的警卫。之后再打开了关押莫根的囚室。我听到一个声音,通过我的嘴向莫根讲话,告诉他是时候逃出去了。我不受控制地帮助莫根翻过窗户、又避开了大门处的哨兵,等他走远了,我又被强迫着一头撞在墙上晕了过去。
先生,无论我怎么解释您都不相信是不是?对啊,哪个正常人会相信这么荒唐的事呢?若不是我亲自做下,我也绝不可能相信这种无稽之谈!唉,上帝啊,我被毁了,彻彻底底地被毁了!”
我极端费解地把供词还给了雷斯垂德:“你认为他的话可信吗?”
雷斯垂德还没回答,我们就听到房东赫德森太太在楼下大叫:“啊呀呀,这可真是太过分了!福尔摩斯先生尽往家里带些什么人呀!”
刚才进门时,赫德森太太还很高兴见到我归来,这会儿是怎么了?
很快有人解答了我的疑问,楼梯上响起沉重的脚步声,一个老头进门来了,看模样他也是个吉普赛流浪汉,身上穿着一件由大块皮革拼接而成的肮脏大衣,右手拄拐,左手提的笼子里,则关着一只上蹿下跳的鼬鼠。看来就是他吓坏了赫德森太太。
他在我们三人脸上依次扫视:“你们谁是华生医生?”
“我是。”我答道。
他走进屋里,把鼬鼠笼子放到了桌上,开始往怀里摸索:“福尔摩斯先生让我来的,他给了我一个银元,让我把信带给贝克街的华生医生,他说你肯定已经到了。”
在老头翻找信件时,雷斯垂德向我使了个眼色,我会意地点点头。福尔摩斯很喜欢玩这种乔装的小把戏,我们以前都曾被他捉弄过多次,我有十足的把握认为,眼前这个老头又是他假扮的。这回我和雷斯垂德决定戳穿他的谎言,赢取一次小小的胜利。
雷斯垂德像猫一样蹑步来到福尔摩斯背后,出其不意地从背后抱住了他,我则以最快的速度跑上去,决定一把扯掉他的假胡子。
“哎哟!”老头痛叫道,我吃惊地看着攥在手里的胡子,它们又脏又腻,根本拽不下来,这是真胡子,老头儿不是福尔摩斯假扮的!
老头在房间里歇斯底里大发作,往我和雷斯垂德脸上各敲了一拐棍才气哼哼地离开。好在他没把福尔摩斯的便条一块带走。我沮丧地抓起便条,粗粗扫了一眼。
“华生:
速带卫金士到大桦街。如雷斯垂德已到,带他同来。
歇·福”
来到大桦街,我才对这个地方有了直观印象。这是位于伦敦东区的一处偏僻街区,居民极少,无怪吉普赛人会选择这里扎营,也无怪昨晚发生了命案,竟少有人听到动静,以致于苏格兰场对此一无所知,连最以嗅觉灵敏著称的新闻记者也还没来光顾。
在卫金士说的那个旧仓库旁边,我见到了老朋友福尔摩斯。我们抵达时,他正背对着我们,似乎在面向旷野沉思,他系着一条下层工人的围巾,身穿工装服,看来又是经过一番乔装,来此地探听消息。
见到我时,他瘦白的脸上浮现出笑容:“华生老伙计,很抱歉在这么糟糕的天气把你从安乐窝里拽出来,看得出你正在享受婚后生活的美满,衣襟上的油点已经清洗过了,但还留下了一些淡痕,看来贵夫人在尝试用一些油脂丰富的菜品给你当早餐,我猜,她在学做煎牛排吧?初学者确实容易放多了油,即使围着餐巾进餐,也难免在衣襟上沾上一两点。”
“一如既往,你把推理细节一步步讲出来,就不显得那么惊人了。虽然天气让人不快,但我很乐意看看你对新案子的见解呢。”
“你不会失望的,今天我们有不少事情要干呢……咦,华生,你和雷斯垂德的脸怎么了?”
雷斯垂德不快地说:“都是因为,我们误以为那个送信的老头是你假扮的……你得负责任!”
福尔摩斯含着笑:“老巴尔库斯是我上次探案时认识的,在这起案子里我们还会用到他,因为他就是这座吉普赛营地的幸存者之一。”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站在吉普赛营地的面前了。乍看上去,堆在泥地上的倒像是一座垃圾场,可仔细一看,便会发现,它们与卫金士的描述分毫不差:撞翻了的马车和帐篷,失群的马,泥泞无比的地面。
在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们走近了一些,明显闻到一股刺激性的气味。鞋底踩到了半埋在泥地里的一堆黏稠物,我下意识地俯身验看,那竟真是一根白骨,从医的经验告诉我,这是一根人的大腿骨,但它变形得多么严重啊!这种变形不是外力扭曲造成的,倒像是长时间煮烤后产生的软化,我隐隐产生一种错觉,好像我们踩上了一具巨人的遗体,而这是从巨人腐烂的肉身中突出的残骨。
雷斯垂德掩鼻问道:“这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福尔摩斯不许我们再深入营地,以免破坏足迹,他自己则沿着营地边沿慢慢踱着:“昨晚午夜前后,一辆大篷马车停在了大桦街的主干道上,它的马粪袋很破旧,已经漏了,左边的车辕刚换过一条新的。马车上的人在寻找一个躲在营地里的吉普赛人。他用某种方法袭击了营地。大篷马车在原地停了大概半小时,然后向东区腹地驶去了。但他没有抓住自己想找的人,他想抓的那个人身高大约五英尺,是个小个子,左脚有点儿跛,但动作灵活且跑得很快,从北边的灌木丛逃跑了。”
雷斯垂德两手一摊:“我们都已经习惯了,别卖关子了,告诉我们你是怎么推理出来的?”
福尔摩斯用烟斗把指了指泥地那一头的大桦街主干道:“昨晚的雨水,使蹄印和辙痕很清晰地留在了街道上,因此我能推断那辆马车的类型,车辙比常规的出租马车更宽,是吉普赛人用的那种生活式的大篷马车;
大雨下到昨晚子夜时停了,如果它是子夜之前停在这儿,那辙痕就会被雨水冲刷,但现在痕迹很清晰,所以我得知它是午夜之后到的;
车辙之间有一些马粪,可见这辆车的马粪袋已经破了,但又没有完全撕裂成不能用的状态,否则马粪会全部漏成一堆。根据漏下的马粪数量,我推断它在原地停了有一段时间,大致有十五分钟到半个小时;
马蹄印两边有一些木屑,是从老旧破朽的木料上蹭下来的,但木屑只集中在右边,所以右边的车辕已经很旧了,但左车辕却是新换的;
至于那个逃跑的人,我是根据脚印看出来的。这些脚印简直就是一部恐怖小说,每一串脚印都清楚无比地记录着,它曾经的主人是怎样受到惊吓,从自己的帐篷或马车里跳出来,怎样向着营地外逃跑,怎样绊在火堆上摔倒,最后被追击他的东西赶上了。只有少数几串脚印逃出生天,其它几串脚印的主人都已经被我找到了,都是营地里的人,其中便有老巴尔库斯。而最后一串脚印却‘无人认领’,它穿过大半个营地,延伸到北边的金雀花丛,才消失在碎石路上,根据步幅、脚印的倾斜程度和灌木丛上的折痕,我能推算出他的身高、奔跑速度和微跛这些细节。从体型上来看,这家伙很像是昨晚和卫金士聊天的人呢。”
尽管对福尔摩斯的推理能力已经司空见惯,但每一次我还是像听天方夜谭一样惊讶且期望满满,这背后所隐藏的恐怖信息则更吸引我,我忍不住问道:“大篷马车上的人用什么方法袭击了营地?这些吉普赛人被……融化之前,又是被什么东西追赶呢?”
福尔摩斯从怀里取出了一大块布料,展开之后,我看到上面拓着两排密集的痕迹,每道曲痕都有小臂粗细。
“这是目前最让我费解的,我在泥地上找到了那种东西的痕迹或者说脚印,并把它拓了下来。看来这绝不可能是人的脚印,但我一时也猜不出,什么玩意能留下这种痕迹?不过这不重要,那辆大篷马车将是一个更经济合算的目标。”
雷斯垂德却似乎兴致不高,他有些不耐烦地说:“福尔摩斯,我承认在这件事情上苏格兰场的反应很迟钝,我们甚至至今还不知道这里昨晚死过人。但你应该记得吧,昨晚你是答应我要处理‘苦艾丛’那起案子的。如果你想帮助这些流浪汉,我可以让葛莱森或别的什么探长来处理这个新案,但越狱的事情却不能再拖了。”
福尔摩斯似笑非笑地说:“雷斯垂德,你在说什么呀?我一直在尽心尽力地帮你办案啊。”
雷斯垂德强调道:“可我要办的是越狱案!”
“对,我说的也正是越狱案。”
“可你明明是在探查这起吉普赛营地的案子嘛!”
看着雷斯垂德因气愤而发红的脸,福尔摩斯跺了跺脚下这片泥地:“雷斯垂德老兄,你没看出来吗?这里的大篷马车案,和‘苦艾丛’监狱越狱案,根本就是同一件案子。”
雷斯垂德的脸色因惊讶而转成苍白,福尔摩斯小心地摸出了一支试管,里面封着一点儿绿色的黏稠状液体:“早上卫金士来向我求助,听他描述营地里那种令人恶心的气味时,我就有意把试管带上了。很高兴它派上了用场,因为我在一处泥洼里找到了这些绿色的液体。我相信,昨晚遍地都是这种恶心的绿色,而现在,它的‘同伴’恐怕大多挥发稀释掉了,这仅存的一管样品,似乎也失去了效力,否则在提取它时,也许我用来夹试管的镊子,也会变得像这些泥地里的骨头一样。华生,你是学医的,对这管有趣的样品作何解释呢?”
我小心翼翼地用三根手指拈住试管接了过来,里面的液体浓绿得令人恶心,微微把软木塞揭开一条缝,便能闻到初来营地时闻到的那种刺激性气味。
我连忙把它重新塞上:“福尔摩斯,这是有腐蚀性的毒药啊!”
他又引导道:“你们再想想,越狱的莫根是个什么人呢?”
“放毒犯!啊呀,福尔摩斯先生,你可算是帮了我的大忙了!”雷斯垂德喊道,听起来就好像这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帮他的忙。
“先生们,既然情况都已经清楚了,那我们是时候开始干活了,”福尔摩斯说,“吉普赛人营地发生的事,让我发现这起案子远比预想的要更危险,现在我们有三条可把握的线索:那辆大篷马车,这管毒药,还有逃跑的那个神秘人。逃跑者是个机灵鬼,不大好处理,我们暂时不去管他,但剩下的两条线索都大有可为,咱们得分头行动。
雷斯垂德,你去安排好值班警力吧,今天随时可能会有动用蛮力的需要;华生,你和卫金士沿着大桦街出发,去寻找那辆大篷马车的踪迹;我则要找找这管毒药的来源。”
雷斯垂德很痛快地回苏格兰场去安排了,眼见破案有望,这位高傲的探长也不计较听从别人的使唤。我对福尔摩斯的安排却有点不满意:“福尔摩斯,卫金士那边真的需要我插手吗?以往贝克街机动小组的效率很高啊,让他们独立活动不就好了。”
福尔摩斯把试管插回暗袋里:“华生老兄,这回情况不同了。你看到卫金士的状态了,他和他的同伴,也许是整个伦敦的所有乞丐、流浪汉和吉普赛人,都已经被吓坏了。你们到这里之前,我去过码头和大烟馆,向那些乞丐询问,证实了确实发生过另一起吉普赛人营地袭击案件,情况和昨晚这起很像。
看到了吧?那辆大篷马车上的人在针对无家可归者展开袭击,也许就是为了把混在吉普赛人当中的‘猎物’找出来。这些无家可归者正处于极端的恐慌中,生怕哪一晚就会死在自己熟悉的暗街小巷里。
因此,我需要一个熟悉的面孔跟着卫金士,这样他才能安下心来‘工作’。另外,大篷马车上的人也绝非善辈,莫根有可能在上面,至少还有一个帮他逃狱的人,他们的危险程度可不亚于毒药。如果在这起案子的探查过程中遇到危险,卫金士可比我更需要你的保护哩。”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可我要怎么定下他的心?给他们加报酬吗?”
“那不够,现在他们的担心,已经不是先令和畿尼可以打消的了。这样吧,你向他们许诺,今天参加搜寻马车的‘机动小组’成员,可以来贝克街221过夜。”
“天哪!福尔摩斯,你会把赫德森太太逼疯的!”
“我会想办法处理好的,我们还有一个放杂物的阁楼可以空出来,他们都是小孩子嘛,能占多大地方?”
我只得同意了他的办法,接着又想起了另一个问题:“你还没看过那个被捕狱卒的供词吧?雷斯垂德今早带来的,那些关于行为被控制的说法,你认为有多少可信度?”
他似乎有些不耐烦了,急切地说道:“华生,如果我们在每一个难点上平均用力,那得花多少时间才能破案啊!先把切实可行的问题解决了,这些疑难杂症以后再说!”
福尔摩斯离开了大桦街,不知要到哪里去寻找毒药的线索。我只得跟着卫金士一起行动。我们三人在营地边上讨论案情时,卫金士一直坐在旧仓库的墙边发愣,似乎对发生惨案的营地有一种抵触情绪。
“卫金士,听到福尔摩斯说的了吗?”我故意用一种快活的语气对他说,试图以此激起他的干劲,“我们要去找一辆大篷马车,这不正是你最擅长的吗?你们可以在旧例的工钱之外多得一个畿尼呢!”
“好的。”他兴致不高地站起来。
我只好试试福尔摩斯的法宝了:“另外,如果你们工作够卖力的话,‘机动小组’的成员可以到我们那儿来过夜。清楚了吗?”
“是,司令,听清楚了!”他马上恢复了以往接受“任务”时的那种语气。
我和卫金士沿街张望,我的计划是找到一名交通警察,即使在夜间,他们也值守着各大十字街口,如果有大篷马车这么一个显眼的目标经过,他们没有理由看不见。
离开大桦街后,我们逐渐进入了人口密集区,总算可以一缓在吉普赛营地郁积的阴森不快。我走向路上遇到的第一个交通岗亭进行询问。
“你好,警官,我是华生医生。”谦和礼貌。
“你好,医生。”面无表情。
“警官,请问你看到过一辆大篷马车吗?吉普赛人住的那种,在昨晚……”絮絮叨叨。
“医生,请站开,您妨碍我指挥交通了,这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毫不耐烦。
可今天又阴又冷,时间也还不算晚,街口根本没有多少车嘛,我只好效仿起福尔摩斯惯用的伎俩,从兜里掏出一个半磅的银元在手里把玩。
“呃,医生,现在好了,交通状况好转了许多,您可以把刚才的问题再说一遍。”
我耐心地描述着那辆马车的特征:“是一辆吉普赛式的大篷马车,右车辕很旧而左辕是新的……”
这时,卫金士不耐烦地打断道:“华生先生,这是浪费时间,向乞丐和街头艺人打听会高效得多,让我处理这个问题吧。”
我专心地描述着:“孩子,别打断我……马粪袋有些破,所以行驶时可能会有马粪漏下来。车上也许会带着刺激性的气味。它应该是在昨夜十二点雨停之后,从大桦街方向开过来的,就这些。”
交通警察的回答,比我想像得还要快:“啊,是的,一辆难闻的大篷马车,在大本钟敲过十二下之后,我见过它,这种流浪汉的车子是不允许进入繁华区的,所以我想把它拦下来,但它跑得太快了。”
“好极了,它往哪个方向跑了?”我把银元伸了过去。
交通警察一把接过了银元,用左手指道:“那边,往道丁街去了。”
我满意地离开岗亭,找到了蹲在路灯底下打呵欠的卫金士:“卫金士,搜集信息要有耐心,还得舍得支出。虽然我花去了半镑银元,却买回了重要信息,那个警察说,马车昨晚往道丁街方向去了。你看,作为福尔摩斯的助手,我们也应该学习一些侦探的基本素养……”
这个孩子打断道:“如果你有那些素养的话,就应该想到,交通警察是轮班倒的,也就是说,现在在那儿站岗的警察,是今天早上换上岗来的,昨晚他根本没在这里。他只是编了一套胡话来诓你的半个银元罢了,这是流浪汉骗钱时用的入门把戏。医生,你可以回贝克街等我,我会召集‘机动小组’的成员,把好消息给你送回来的。”
在之前的探案过程中,我曾受过福尔摩斯的批评或嘲讽,但被一个小我这么多的小乞丐教训可是第一次,这让我非常不快。因此卫金士跑进小巷里去实施他的计划时,我没有跟着他,而是赌气决定按自己的方式察下去。
半天下来,我总共问过五个交通岗亭,几乎花掉了口袋里所有的零钱,更糟糕的是,他们给我指的方向遍及十野八荒。
最后我不得不屈服,也许卫金士是对的,问一个街头弹琴的行乞者会更靠谱一些。
转变了行事策略后,我的努力马上有了回报。我把口袋里最后一个畿尼丢进了乞丐的帽子里,并向他询问有关昨晚大篷马车的事情,他很神秘地问道:“您是那类人吗?警探,或者私家侦探?”
“我是个医生。”我不动声色。
“好吧,那无所谓。你问的那辆大篷马车,也许就是停在巷子里的那辆!跟我来。”他把帽子里的硬币收好,钻进了一条小巷子。
压抑着激动的心情,我跟着他进了那条偏僻的巷子,可还没看到跟马车有关的任何东西,他便掏出了一把匕首来:“行了,滑头的医生,我想要你身上剩下的钱!”
听到这句话时,我倒不害怕,也不见得怎样愤怒,可我真是烦透了,因为我的最后一次努力就这样泡汤了。于是在他勒索第二句时,我抬起自己的手杖在他额头上揍了一下,这根手杖是我从阿富汗退伍的纪念品之一,杖头灌铅,可以作为搏斗的武器。我就这么沮丧地离开了小巷,留那位“巷中君子”捂着额头在地上叫唤。
怎么办?已经正午了,我却一无所获,福尔摩斯知道后会怎么说?这时,我听到了卫金士的叫唤。
“嘿,放开我!我有个当侦探的朋友,还有一个医生和一个苏格兰场的探长!”
“哦,好吧,小恶棍,我会送你去苏格兰场找那位探长朋友的!”
我的第一反应是,难道卫金士被大篷马车上的人抓住了?但循声冲到街口,我便立马放心了,原来他只是在食品店偷面包被抓住了,店老板正恶狠狠地拧着他的手腕。
“先生!”我上前制止道,“这个孩子偷了多少东西?我帮他付钱。”
老板瞪了我一眼,回顾了一下他的店面:“偷掉的一个面包,打碎的一块玻璃,还有两块乳酪掉在地上不能再吃了,都是上好的苏格兰乳酪——十二个畿尼又十一先令!”
我很从容地去掏钱,但手摸到空荡荡的口袋时,我的表情就僵住了,我已经一个铜子儿都没有了!现在怎么办?回小巷里去抢那个“巷中君子”的钱吗?
“怎么了?先生,您看上去倒像是个体面人,但您到底有没有钱?”店老板不耐烦地问。
最后只能是把我抵在店里,由卫金士跑到我家去向梅丽求助,最后由她赶来偿清了所有欠款,并雇了一辆出租马车接我们到贝克街去。这回,在梅丽的强烈要求下,马车夫没再拒绝卫金士上车。
在车厢里,我要求卫金士展现一下他的侦察结果。
这个小子嚼着他偷来的面包——当然,付钱之后,这块面包就是他的合法财产了,还要饶上那两块乳酪。他含混不清地告诉我:“昨晚至少有三个街区的乞丐见过那辆马车,昨晚1点钟时出现在国王地铁站附近,3点钟之后在白仑斯荒地有人见过它,将近5点时出现在格拉斯塔德。”
我要求车夫中途停下,到路边的店里买到了一份伦敦地图,并将大桦街与卫金士提到的三个地点都标了出来,最后沿着这四个点,画了一个不甚规则的圆圈。
“你和福尔摩斯先生就是这样探案的吗?”梅丽很好奇地问道。
我解释:“这只是很初级的方法,用于大致判断马车的行驶路线和活动范围。马车的行进速度大概是每小时十英里,我们也可以计算一下这几个地点之间的行程,再与时间进行比较……哎,看来这辆马车并非一直处于行驶状态呢,它在这几个地点之间都曾经逗留过,否则就不会只跑这么一点儿行程。”
卫金士提问道:“可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像大桦街那么偏僻,可以让它随便停下,这种马车,哪怕是在夜间,如果停在繁华区的街道上也很容易招来警察的。”
我用铅笔画着那个大圆的半径:“没错,所以我估计它有一个固定的落脚点,所有的活动都是以这个点为中心而展开的。这些路径最后汇聚在……唉,看来我又错了,怎么是聚在西敏寺呢?”
一辆大篷马车无疑不可能以全城最著名的大教堂为落脚点,我那蹩脚的推理也只好就此作罢。
回到贝克街后,福尔摩斯正在地图上胡画,他对我和卫金士的表现大摇其头:“唉,华生,鉴于这起案子的严重性和罪犯的危险性,你们今天的表现如此低效实属不该。你们忙碌了一个上午,又得到了什么有价值的结果呢?”
我只得硬着头皮介绍:“卫金士发现那辆大篷马车昨晚在另外三个地点出现过,我推断它有一个活动中心作为歇脚地,但最后却推到西敏寺去了,我也知道这个结果很荒谬……”
“行了,把你们找到的那三个地点标在地图上,这正是我急需的‘原始素材’,有了这些素材我才能完成最后的‘创作’。”
标上了三个地点之后,福尔摩斯马上将它们与自己之前标注的另外两个点连在一块。
我问道:“福尔摩斯,你的收获如何,对那管毒药有了更多了解吗?”
他答道:“对毒药的研究进展不大,我找了化学界和医学界的几个朋友,只能确定这是一种新的配方,失活速度非常快,所以被我们找到时毒性已经很低了,但他们口径一致地认为,这种物质在发挥效力时,毒性一定是非常猛烈的。”
顿了一顿,他继续说道:“比起毒药本身来,我倒是遇到了意外的收获。在圣丹医院寻找哈维大夫时,我注意到了几个就诊的病人,他们的皮肤呈现青黑色,最严重的一个发生了表皮溃烂。他们都曾接触过附近街道上一滩绿色的物质,我寻过去时,那滩液体已经被雨水冲走了,但我敢肯定,跟试管里的样品是同一种东西,一定是从大篷马车上漏下来的。按照同样的方法,我一共找到了两处大篷马车曾经出现的地点,跟你们得到的三个地点放在一起……嘿!华生,咱们还有机会!”
我和卫金士被他的低呼吓了一跳,都凑过去看他的地图,可上面那些凌乱的线条让人头大。
“一个难得的、很可能事半功倍的机会!”他把地图卷了起来,“不能再耽搁了,咱们得快去找雷斯垂德。卫金士,你留在这里好了,别乱碰化学实验室里的东西。如果天黑之前我们还没回来,你就把‘机动小组’的成员们引到阁楼里去过夜,我会让赫德森太太给你们放行的。”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忙碌后,福尔摩斯才看到了自己满意的局势,雷斯垂德按他的要求,把手下的全部警力秘密布署在了通往伦敦东郊的街道上。
“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等待,希望那条鱼能自己撞到网里来。”和雷斯垂德以及几名警士躲在街边的楼道里,福尔摩斯稍微放松了一点儿。
“福尔摩斯,现在你可以解释一下这一切背后的原由了吧?”我急于打破这个闷葫芦。
福尔摩斯把地图重新展开:“华生,每团乱麻中,都有着一条清晰的主线,你得学会如何揪出它来。看看马车从大桦街离开后出现过的地点与时间,你有什么发现?”
我试探着说道:“相同时间内走的路程逐渐变短,所以我才推测它在某个中心地点歇过脚。”
“也许确实是歇脚吧,但更重要的线索是,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它越走越慢了,而且一直在向东移动——它要穿过东区、躲到远郊的荒野里去。根据它最后一段路程所表现出来的速度,我推算出,在今晚之前它还出不了城,所以,这里也许就是我们堵住它的咽喉要道。”
听了福尔摩斯的推论,我感觉这次伏猎的把握又大了几分。接下来的等待中,谁都没有再说话。一开始我还反复回想着福尔摩斯的种种推论,并乐此不疲,但随着时间推移,厌倦迷茫的情绪渐渐漫了上来。楼道外的雾气似乎愈来愈浓,甚至连我的脑子里都像充满了雾气般糊作一片。雷斯垂德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我则用脚尖将他丢下的每一个烟头踩扁,福尔摩斯的大烟斗也助上一阵,合力将楼道里搞得烟雾缭绕。那辆大篷马车真的会来吗?
一种又响又尖的声音,将外面的雾、里面的烟、以及我大脑中那种茫然麻木的感觉一并劈开了,我当即问道:“是枪声吗?”
紧接着又是一下,福尔摩斯一个箭步冲出楼道:“是枪声,但不像左轮枪,是从左邻街区传来的,诸位快来!”
我紧随其后,雷斯垂德则要求几名警士继续在此值守,自己跟在了最后头。
我再次见到了福尔摩斯瘦长身体里所蕴含的爆发力,他几乎是脚不点地地冲过了大半个街区,我和雷斯垂德气喘吁吁地赶到时,他正站定在十字街口,透过浓雾观察远处的情况。
我看到了那辆大篷马车!这附近的所有警察准是都看到了,它还没有进入理想的伏击距离,却受到了枪击,两匹马中的一匹显然受了重伤,正半跪在街道上嘶鸣,车架上有两个人影,不知车厢里还有没有其他人。
我们和驻守这个街区的警员纷纷围了上去,接近之后,我们看到了更多细节:驾马的两个人当中,一人是典型的吉普赛打扮,目光呆滞地奋力控马,对警察们不断逼近的喝令充耳不闻;另一人则穿着肥大的长袍,头脸大半被遮在罩帽之下,我看不到他的双手,似乎是藏在了长袍底下。
第三声枪响传来了,这回我们看清了子弹的飞行路线,根本不是警员在开火,子弹是从马车后方飞来的!这一枪将那匹可怜的伤马击穿头颅,它的嘶鸣戛然而止,成了一堆巨大的赘肉瘫在积水中。吉普赛车夫立即忙于解开死马的缰绳,这时我也看到了那个枪击者,他躲在街角后的雾影中,是个五短身材的小个子,与福尔摩斯描述的那个“逃亡者”很相符。他的左手紧紧贴在怀里,右手则执着一把我未曾见过的手枪——它通体漆黑,外形与左轮手枪大相径庭。
苏格兰场的警员们行动很迅速,两名离得最近的警员奋力牵住了没有中枪的另一匹马,驯犬员则放出了一条高大凶猛的牧羊犬,命令它向街角的持枪者扑去:“咬!海力斯,去咬他!”
虽然情势超出计划且千钧一发,但一切都在向着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我想这件案子很快就能划上句号了。
紧接着,我幻想中的那个句号,便被一名警员的惊人行为击得粉碎,牵马的其中一名警员,突然挥起警棍、狠狠砸在了同伴的警盔上,同时飞身跨上车架、策马转向而逃。几乎在同时,原本负责驾马的那名吉普赛车夫脸色大变,以最快的速度从车上跳了下来,挥着手向我们边冲边喊:“救命啊!救命啊!撒旦在我的车上!”
其他警员正急于补救这一变故,更惊人的事情发生了,牧羊犬已经扑倒了那个攻击马车的持枪者,张嘴咬住了那人的手腕,在所有人的共同注视下,狗身上闪过了一环环蓝色的电光,它甚至没来得及哀吠一声,便在强光中化成了一道轻烟!被扑倒的持枪者连忙爬了起来,向浓雾深处逃去。
接连发生的两个变故,彻底击垮了在场所有人的意志,除了有几名警员对准大篷马车尾部胡乱开了几枪,我们甚至没有想到要继续追上去。
我下意识地看向福尔摩斯,他的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白。
以前,自信于缜密的推理能力,他的脸上从来没有疑惑和震惊。可现在,他的脸沦陷了,惊讶且不知所措的表情,彻底攻陷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