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的力量有多大
《今日说法》开播两周年系列丛书 记者手记

我个人认为这其实是对我的某种肯定甚至赞扬。
很长一段时间了,我总是心怀愧疚,小心翼翼地避开我的两个邻居。他俩是一对夫妻,也是我们台的同事。
在我们居住的那幢楼房旁边,有一片不大的杨树林。盛夏或是深冬,我常常见到他们在傍晚时分,牵着一只壮硕而安分的大黑狗,相依相傍地漫步林间。那一刻,我的心中往往弥散开一种温情和人际间的某种亲近感。有时候,我甚至会刻意去捕捉这幅图画,然后远远地朝他们挥挥手。这种愉悦和亲近感一直持续到某一天,他俩郑重地给我送达了一份申诉材料。
申诉材料来自他们的一位朋友。材料说由于当地派出所个别人的徇私枉法,致使当事人被非法拘留将近一年,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恳请《今日说法》的记者替他伸冤。
确确实实,我曾经多次给当地有关部门打电话了解此事。但阴差阳错,直到今天,我还是没找到当地执法部门的关键人物。我实在是辜负了我的老邻居以及他俩的老朋友。
但是,也许他们不知道,类似的申诉材料,《今日说法》栏目几乎每天都会收到一纸箱。栏目的公开电话,一天中难得有几分钟空闲。而在所有的来信和电话中,有70%以上的当事人是在诉说权力部门的某些人对自己的不公和侵犯。
即使无法准确有效地核实每一起申诉的真实性,我们仍然不敢忽视和怠慢这些呼声。道理其实很简单:在执法部门的强势面前,如果出现某些品质低劣或能力低下的执法人员,有法不依,并且利用强势去对付某一个人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有可能被陷害,被夸大罪行,被非法凌辱。最后,当这个人在执法部门再也看不到希望和出路的时候,他就会渴盼一个更有权威,更加高明的“包青天”来主持公道——他把希望寄托在了舆论监督,也就是我们身上。
出于良心和责任,我们都不会漠然。更何况任何一种侵犯公民权利的事件,如果它可能发生在一位公民身上,也就有可能于某一天,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作为记者,我们理应竭尽心力去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尽到职责。
但是,我们的力量有多大?
一方面,在我国目前社会,这种舆论监督还远远不够成熟和有效;另一方面,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舆论监督都不会有至高的权力和无限的自由。在一个走向成熟的法制社会中,需要设计出一种制度,去制约强势,规范行使权力的人。
记得两年前,我在美国学习期间,朋友向我说到这样一件事:克林顿总统在刚刚就职的时候,雄心勃勃的为自己搭班子。他精心选择了一位睿智强干的女士作为他的司法部长提名人;却不料国会对这位女士作资格审查时,她被查出了“双重违法”行为,顿时舆论哗然。这位被许多美国人认为“历来洁身自好”的女士究竟做了什么违法的事呢?她只是曾经雇了一个没有合法工作身份的墨西哥小保姆,并且在雇佣期间,没有替那位小保姆纳税。
有人说这位女士是“小河沟里翻了船”。她只不过是做了一件好些美国主妇都做了的事情。但这对于一名司法部长的候选人,就绝对是一柱原则性的大事了。此事之大,后来又使克林顿总统推出的第二个司法部长提名人——又是一位女士——自己举手投降了。原来,她家也有过一个墨西哥小保姆。
我曾经问过《今日说法》的记者们,在一个逐渐成熟起来的法制社会里,记者还会是“无冕之王”吗?观众还会像今天这样,满心指望着以新闻报道的“杀伤力”去对付司法腐败吗?或许更多的是依赖于一种制度吧。这种制度使执法者们时时处于多种监督之中,使他们检点自己的行为,小心翼翼地依法执法。在这种制度下,一个本该懂法的执法者如果违法越权,那么他所惹上的麻烦,一定会比普通公民大得多。他们会因为自己哪怕是在细小处的违法而触雷,去付出成倍的代价。
回望往年,张金柱不是被处决了吗?姚晓红不是被推上了被告席吗?真真切切,我们听说和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审务公开”,“警务公开”,“检务公开”的实例。回首新中国的法制历程,我们没有理由不对一个新世纪充满希望!
几天前,我去化妆室时,与我的那位老邻居不期而遇。当我提及那沉甸甸的申诉材料时,他说:“咳,就那么着吧。我知道你也挺难的。告状的、说情的,都会去找你们。咱们不也就是一个电视台嘛……”言语间,他的笑容是那么宽厚、真诚。
瞬时,我的心轻松了许多。
谢谢你,朋友。
谢谢你们,所有的,深深理解我们的观众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