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妈坐公交吃糍粑窒息身亡,家属反告司机索赔110万,法院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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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岁的重庆人马大妈,在乘坐公交车时吃糍粑时被噎死。家属认为这都是公交车司机的错,竟要求索赔110万元。
公交司机明明是正常行驶,为什么会突然反告呢?此事件会引发怎样的讨论呢?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案件。

案情回顾
2018年的一个夏天,陈师傅正驾驶着公交车,半途中上来了一对老大爷大妈,他们在上车前还买了些糍粑,装到塑料袋里拎着。
此时的车上没有座位,他们便相互搀扶着站着,随后有人下车,看到有个空位,大爷赶紧让大妈过去坐着。

没过一会儿,马大妈可能是饿了,于是伸手拿了一个糍粑就往嘴里塞,(其实糍粑这种吃的本身就比较黏,吃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不要直接吞咽,尤其是中老年人吃的时候更应该多注意,要细嚼慢咽)。
谁知这时,公交车出现了一些颠簸,正在吃糍粑的马大妈,把糍粑吞了,导致糍粑卡在了她的气管里,一时间马大妈呼吸难受,脸色发青,说不上话。
马大妈的老伴赶紧拍打她的背部,周围乘客也递过来了水,想让马大妈顺下去,这时陈师傅也注意到了车厢中的情况。
然而,马大妈的情况一直不见好转,陈师傅立马转换了去医院线路,并让乘客拨打120急救。

当一行人马不停蹄的赶到医院后,医护人员赶紧对马大妈实施了抢救,但不幸的是,马大妈还是被一个小小的糍粑夺走了性命,死因是异物卡喉咙导致的窒息死亡。
事后,马大妈的家属得知消息后,直接把司机陈师傅告上了法庭,指出他送医不及时错过了抢救时间,并且在他们上车时没有提醒禁止在车上吃东西以及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
他们认为公交司机陈师傅存在重大过错,且该过错与死者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要求其赔偿110万元。

陈师傅得知自己竟被告上法庭后,此刻一脸懵,他认为这跟自己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理直气壮的进行了反驳。双方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僵持不下。
此外,死者家属称,公交司机陈师傅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且自己购买了商业保险,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陈师傅与公交公司认为,马大妈是吃糍粑时被噎死,他们并不存在过错,马大妈死亡原因与其自身有关。

以案普法
马大妈当时和老伴和司机陈师傅以及公交公司之间,是属于旅客运输合同关系,所以他们提及的赔偿110万元的民事诉讼,也要根据《合同法》来判定是否构成。
根据《合同法》第301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病、遇险、分娩的旅客。”
《合同法》第302也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马大妈出现不适的情况后,公交司机陈师傅改变行驶路线立即送其去医院,并且还让周围乘客拨打了120。
陈师傅对于乘客的安全已经负有高度注意和救助的义务,义务包括车辆运行的安全以及乘客乘车的安全。
而从本案事实来看,马大妈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导致的,公交车司机是无过错的,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定,原告要求司机陈师傅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结语
生命是脆弱的,有时候稍微不注意就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同时,我们可以从本案中学习到,老年人饮食,一定要注意细嚼慢咽,避免出现食物吸入气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