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解释》2.1 必要产品和剩余产品
【本文转载自江苏省-资料室编-出版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必要产品和剩余产品[i]
劳动产品分为必要产品和剩余产品,这是阶级社会的特征。在阶级社会中,劳动者生产出来的产品分为两部分:用以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这一部分,称为必要产品;其余部分,即被剥削阶级所占有的那一部分,称为剩余产品。
必要产品和剩余产品,在不同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必要产品,在奴隶制度下表现为维持奴隶最低生活需要的那一部分产品;在封建制度下表现为归农奴自己支配的那一部分产品;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则表现为雇佣劳动者的工资。剩余产品,在奴隶制度下表现为由奴隶所创造出来而归奴隶主无酬占有的全部产品;在封建制度下表现为地租;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则表现为剩余价值。
历史上各种剥削阶级都想占取更多的剩余产品。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追求剩余价值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为了攫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资本家不断地以各种方法加强对工人阶级的剥削,使他们的生活水平日益下降,使他们的身体和精神受到了极端的损害和摧残。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确立和人剥削人现象的消灭,必要产品和剩余产品已有了新的含义,直接用来满足工人和集体农民生活需要的那一部分产品,是必要产品,或叫做为自己的产品;用来作为社会开支用的那一部分产品,是剩余产品,或叫做为社会的产品。这两部分产品,对于劳动人民说来,都同样是必要的。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