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国家级精品课)

实践活动 具有 客观物质性 自觉目的性
1.确立实践目的 实践方案 (也叫实践观念、实践理念,以区别理论观念、理论理念。目的 包括主体需求、客体的认识和对实践结果的构想)
实践目的 人在实际的改造客观对象之前,先在思维中对客体进行改造并由此建构作为实践结果的理想客体的过程。
实践方案 为实现一定的实践目的而进行的现实的实践观念预演过程。
其中对客体的认识不是其本质和规律,而是实践客体按照人的需要应该如何以及人在实践中应该怎么做。(在实践活动开始前,已在人观念中存在的那个实践结果,即实践的目的,即理想客体)
2.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或实践方案,通过实践手段(中介系统)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
人们运用实践手段,实际地操作实践客体的结果 可能改变了实践客体的状态属性关系;有可能改变了实践客体的存在形式;也可能创造客观世界原本不存在的按照客观世界自发发展过程永远也不会出现的事物。
3.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目的通过手段向结果的运行。具有强烈的方向性,从预想的实践结果变成了现实的实践结果,使理想客体变为实在客体。
目的通过手段向结果的运行,本身包含了一系列的阶段,将各个阶段的实践结果反馈到头脑中与理想客体比较,进行调节,来变更实践手段或调整实践目的。
实践的基本矛盾和克服途径
“主观见之于客观”既揭示了实践活动的独特本质,又阐明了实践活动所内含的基本矛盾。即:
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就是实践的基本矛盾
人的主观世界是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反映客观世界而建构起来的,同时它又通过实践而作用于客观世界
实践就是以主观世界作用于客观世界、变主观世界为客观世界的过程,它既以一定的主观认识为指导改造客观世界,又力图将一定的主观目的变为客观现实 。
从这个角度看,实践本身就是一种处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解决主观与客观的矛盾的活动,离开了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没有主观与客观的矛盾,就不会有人类的实践活动。
主观与客观的矛盾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最重要的有以下两种:
一是主观目的与客观规律的矛盾:实践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这种目的就是在对自身有用的形式上占有对象,使客观世界满足人的需要。然而,客观世界走着自己的路,它不会自动地满足人的需要,而总是按照其所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和发展着的,因此,人们在实践中必然会遇到主观目的与客观规律的矛盾。
处理好这一矛盾:
一方面,人们必须将自己的主观目的建立在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上。
另一方面,人们的实践活动必须既合主观目的又合客观规律地展开,如果人们在实践过程中背离了客观规律,即使作为人们实践活动出发点的目的本身是建立在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基础上的,它也不可能在实践中得到实现。
二是主观认识与客观对象的矛盾(理论与实际的矛盾):人类实践活动总是在一定的认识和理论指导下进行的,但认识与对象、理论与实际之间各种形式的矛盾。
人们用以指导实践的认识或理论可能是不正确或不完善的,即人们关于客观对象的认识或理论与客观对象本身之间可能并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而如果人们根据这种不正确或不完善的认识或理论去进行实践,是很难获得预期的实践结果的 。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是不断运动、变化、发展的,因此,即使某一认识或理论原本是正确的,但相对于变化了的对象或客观实际来说它也可能是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的,而如果人们仍然依据原有的认识或理论去进行实践,就会在实践中犯错误 。再次,人们用以指导实践的认识或理论必定是对于某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和规律的抽象和概括,而作为实践对象的客观事物却总是具体的,如果人们不将抽象的认识加以具体化、不把普遍性的理论与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同样也不可能在实践中达到预定的目的
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也是人类实践活动中最根本的矛盾
实践目的的确立,意味着主观与客观的矛盾的出现。
实践目的的实现,意味着某一特定的主观与客观的矛盾的解决和人的某一特定需要的满足,在此基础上,人们又会产生新的需要,必定会引发新的主观与客观的矛盾,新主客观的矛盾又会推动人们进行新的实践。(人的需要只是产生主观与客观的矛盾的根据)
人的需要只是产生主观与客观的矛盾的根据,只有主观与客观的矛盾才是推动人类实践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人类实践就是在解决主观与客观的矛盾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的
主观与客观的矛盾是人类实践活动中最根本的矛盾,它构成了人类实践发展的内在动力
正确地解决实践活动中主观与客观的矛盾,中共形成了一条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实事求是”为“务得事实,每求真是也”,从实际对象出发【事实】,探求事物的内部联系及其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事物的本质。通常指按照事物的实际情况办事。)
事实求是
做学问务必掌握充分的事实材料,以求得正确的结论。
“‘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书本与国内外实际情况),‘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一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包括认识事物、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各项工作等等都要从实际情况出发
二是理论联系实际,即“在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的指导下”去分析研究来自客观实际的材料(工具)
三是用关于“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的知识即真理性的认识“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指导实践活动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方向)
实践的动态过程
1.实践主体:是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并实际地从事一定的实践活动的人。
2.实践客体:是主体的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进入主体的实践活动领域从而为主体所探索和改造的客观事物。
没有主体,就没有客体;没有客体,也就没有主体。
实践客体具有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性特点。(实践客体是客观事物,客观事物不一定是实践客体)
交往实践
否认实践客体是实践系统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的看法是片面的,实际上,如果说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所包含的是一种“主体——客体”关系,那么,交往实践所包含的则是一种“主体(客体) ↔ 主体(客体)”关系,即交往各方互为主客体的关系
3.中介系统:是在实践活动中把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联系起来的纽带,是实践主体用以探索和改造实践客体并把主体的实践能力现实地传导到实践客体的媒介,它是各种实践手段的总和。
技术中介始终是一个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有效地制导着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的联系结合形式,决定着人类实践活动的方式、规模和水平 。
实践中介系统中的技术中介本身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不仅包括人们用以实际地作用于实践客体的各种物质工具,而且还包括运用和操作这些物质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其中,前者是人的智力的物化形式,后者则是人们在以往的实践活动中获得的关于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的认识成果,二者结合在一起又反过来成为人们改造和探索客观世界的强大手段 。
实践工具是实践的技术中介系统的物质标志和核心,它们可以依其功能的不同而分为两类:
一类是体能性工具,它们这样那样地延长着人的自然肢体、放大着人的体能,如石刀、石斧和近现代社会生活中应用越来越广泛、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各类机器。
另一类是智能性工具,它们以不同方式延伸着人的在感官和大脑、放大着人的智能,如古代的计算工具、近的望远镜、显微镜,特别是20世纪中的电子计算机 。
物质观
一、物质概念的历史演变及其变革
唯物主义哲学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共同本质和统一基础 。
(一)唯心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
1.主观唯心主义的物质概念
主观唯心主义认为,物质只是人的一种主观感觉或观念。
贝克莱 :“物是观念的集合”;马赫:“物是感觉的复合”;中国古代哲学家陆九渊:“心外无物”
2.客观唯心主义的物质概念
客观唯心主义认为,物质不过是某种客观精神的派生物
黑格尔:宇宙万物都是绝对观念的外化表现
唯心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把物质主观化或神秘化,完全歪曲和颠倒了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关系
(二)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
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
古代的朴素唯物主义哲学家们首先探讨了世界的物质本原问题,但他们往往把某一种或某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视为世界的本原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观发展的最高成就,是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和中国东汉时期的哲学家王充等人的元气说
朴素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试图对世界的物质性作出统一的说明,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正确方向
古代的朴素唯物主义把物质归结为某一种或某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存在着直观性、猜测性的缺陷
这种缺陷与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与人类认识水平低下有关,也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的思维方式有关
本体论范围内终极的普遍的不变的本源的一般的存在与可感知的特殊的个别的存在之间的关系(把一般归结为个别)
2.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
近代的唯物主义哲学继承和发展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
一方面,古代原子论的物质概念在近代有了新的发展,并被置于一定的科学基础之上
另一方面,17世纪的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和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哲学也依据当时自然科学的发展对物质概念作了新的探索
霍布斯:客观世界就是一切“物体”的总和,而物体的基本属性就是广延性
霍尔巴赫:“物质一般地就是一切以任何一种方式刺激我们感官的东西。”;“一切物质所共有的特性,是广延、可分性、不可入性、可具形状性、可动性或为一种块体运动所推动的特性。”
爱尔维修:“物质并不是一件东西,自然中只有一些我们称之为形体的个体,物质这个名词只能了解为那些为一切形体所固有的特性的集合。”
相对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来说,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第一,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概括了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成就,因而克服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概念的猜测性质
第二,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物质概念的直观性质,即不再把物质归结为某种直接可感知的具体的物质形态,而是对物质作了某种程度的抽象,如把广延性、可分性、不可入性等看作是物质的本质属性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本身仍有着极大的局限性:
第一,无论是其把物质归结为物质结构的特定层次即原子的观点,还是其将广延性、可分性、不可入性等视为物质的本质属性的看法,都不懂得哲学的物质范畴与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概念的本质区别,都混淆了特殊与一般、个性与共性的关系
第二,这种物质观根本就无法理解和说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物质统一性,因而它在社会历史领域必然会陷入唯心主义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
1.马克思主义物质概念的根本特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去理解物质,并把人的实践活动本身理解为一种客观的物质活动、客观的物质存在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与物质概念是有机统一的:
一方面,人类实践是以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正是物质世界的发展产生了有意识从而能从事实践的人,并提供了实践得以进行的客观对象和客观条件,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是以承认物质世界的先在性为出发点的
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又是建立在实践观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实践的观点,不从实践出发,就不能正确地、全面地理解和把握物质概念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史上实现的革命性变革的一个根本之点,便是一方面强调实践的客观物质性、将实践概念奠定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另一方面又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对物质概念作了全新的规定
2.马克思主义物质概念的内容
恩格斯“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物质是“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的”
列宁:“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它是客观实在,它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哲学唯物主义是同承认这个特性分不开的。”
综合恩格斯和列宁的论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物质就是一种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能为我们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3.马克思主义物质概念的意义
恩格斯和列宁所提出的马克思主义的物质概念,从实践的观点出发来理解物质,并首次确认了实践活动本身的物质性,是哲学物质概念发展史上的革命性变革
第一,它明确提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相对于意识),从而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立场,这可从两个方面理解:
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从物质与意识的对立统一关系中来把握物质,它对于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的强调,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根本原则,彻底地否定了唯心主义和信仰主义的哲学基础。(物质与意识,是最两个基本范畴,包含一切事物)
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明确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把物质与物质的具体形态、属性及自然科学的物质结构概念区别开来,从而也从根本上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物质概念的局限性,为正确理解和说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物质统一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它明确提出物质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指出这种客观实在能够为人的认识所反映,从而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可知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表明,物质本身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但人的意识完全可以认识它。整个物质世界,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是人的认识能够反映的客观实在。
虽然官不可能直接感知物质的一切形态、结构层次和特性,但可以借助于工具去感知它们,还可以通过理性思维去把握它们;在整个物质世界中,只有尚未认识之物,根本就没有不可认识之物
二、 物质的存在方式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基本属性,整个物质世界都是在一定的时空中有规律地运动着的
运动:物质的存在方式
1.什么是运动
运动是标志宇宙中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
恩格斯:“运动,就它被理解为存在方式,被理解为物质的固有属性这一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囊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
2.物质与运动的关系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物质的固有属性,物质与运动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一方面,物质不能离开运动,世界上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不存在不运动的物质如果割裂物质与运动的关系,承认有所谓不运动的物质,就会陷入形而上学的泥坑
另一方面,运动也不能离开物质,脱离物质的运动也是不存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不否认思维运动的存在,但认为思维运动是以人脑的物质过程、生理过程为基础的,人们意识的内容是与意识之外的物质运动相联系着的,不可能有脱离物质过程而独立存在的纯粹的思维运动。如果否认运动是物质的运动,否认物质是运动的主体,主张有脱离物质的运动,就会直接导致唯心主义
根本现代科学的研究成果,可以把多种多样的运动划分为以下五种基本运动形式:机械运动、物理运动 、生物运动、社会运动 和思维运动(社会运动的物质承担者是社会的生产方式)
各种运动形式的关系是:高级运动形式包含着低级运动形式,并以低级运动形式为基础;各种运动形式之间可以相互转化
3.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固有属性,但并不因此否认静止的存在,但认为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
所谓运动的绝对性,是指一切事物都处于运动之中,而且每一事物始终都在运动,没有不运动的物质;运动的绝对性也就是指它的普遍性、永恒性和无条件性
所谓静止的相对性,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在绝对运动中也有着某种暂时的、相对的稳定形式和状态 ;静止的相对性也就是指它的有条件性和暂时性
运动的绝对性和静止的相对性表明,静止只不过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它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我们说某一事物是静止的,往往是相对于某一特殊的运动形式,是说该事物没有进行这一特殊形式的运动,但却仍在进行其他形式的运动
第二,当我们说某一事物是静止的,有时又是相对于某一特殊的变化形式,是说事物还保持着自身的性质而没有发生质变,但却处于不显著的量变过程中
静止是相对的,并不意味着静止不重要而可以忽视,实际上,相对静止对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相对静止是测量事物运动的尺度
其次,相对静止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再次,相对静止是认识和区分事物的基础
物质运动的规律性
规律及其特点
规律是指事物运动变化过程所固有的必然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
任何规律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规律具有客观性
规律具有必然性
规律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
物质运动是一个有规律的过程
机械运动、物理运动、生物运动、社会运动、思维运动等几种基本的物质运动形式各自包含着不同的矛盾,并因此而具有不同的规律
不能把高级形式物质运动的规律归结或还原为低级形式物质运动的规律 (如:社会达尔文主义)
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性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关系
主观能动性又称“自觉的能动性”,它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作用,即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目的性、计划性和积极主动性
承认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性与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是统一的:
一方面,尊重客观规律性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主观能动性与主观任意性)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又是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
物质与意识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物质观的一个根本问题
恩格斯:“我们自己所属的物质的、可以感知的世界,是唯一现实的;而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它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即人脑的产物。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本身只是物质的最高产物。
首先,意识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
从自然界的进化过程看,意识的产生主要经历了三个决定性的阶段或环节:由无生命物质的反应特性到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由低级生物的刺激感应性到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由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人类意识
高度发达的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器官、物质承担者或生理基础,意识是人脑所特有的机能
其次,意识也是人类劳动实践发展的产物
一方面,猿类学会了直立行走,前肢得到了解放,越来越多地利用自然界现成的“工具”从事获取生活资料的活动,这就是最初的动物式本能的劳动,而这种动物式本能的劳动反过来又推动着手和脚的专门化发展。直立行走和手脚分工,有力地促进了猿的脑组织的复杂化,为意识的产生提供了有利的生理条件
另一方面,在劳动过程中,形成中的人类由于相互交往的迫切需要,已经达到“彼此间有些什么非说不可的地步”,于是,猿类不发达的喉头缓慢地得到了改造,逐渐学会了发出一个个清晰的音节,这就是最初的语言。“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和劳动一起,成了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在它们的影响下,猿脑就逐渐地过渡到人脑”,与此相应,高等动物的感觉和心理也逐渐转化为人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