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名词解释》28.1 商品生产
【本文转载自江苏省-资料室编-出版1959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1、商品生产[i]
不是为了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出卖的产品生产。商品生产的经济规律是价值规律。商品生产的发生同社会劳动分工和交换的发展有关。在奴隶占有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制度下,都存在有商品生产。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形态中,以生产者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生产占主要地位。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是一般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剥削雇佣工人的资本家手里。在这里几乎所有的劳动产品都采取商品的形式。劳动力也变成了商品。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同简单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根本不同。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是特殊形式的商品生产,是以全民所有制占统治地位条件下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商品生产。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力不是商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的发展不会导致产生资本主义的关系,不带危机的可能性。社会主义国家以计划的方式指导着商品生产和交换。社会主义社会利用价值规律的作用,来为社会主义建设谋福利。
注:
[i]《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959年版,第5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