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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逆光中告白 文摘

2023-07-01 14:48 作者:忘生-落尘  | 我要投稿

“还有半米进入地雷区。再走一步,谁都救不了你。”


“重要的是,只有跟着我,你才能活下来。”


 她不知道的是,这天,厉腾在河里泡了半晚上的冷水澡。


柔白无暇的脊背,细细的小腰,还有侧身时,娇软之上一点鲜红……厉腾咬牙根,眉心都拧成一个川字。妈的。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这距离,他呼吸仿若就萦绕在她鼻息之间,“你笑起来的样子,很漂亮。”


“这是绝密任务。出去以后,你得把这儿的所有人,这儿发生过的事,都忘干净,这辈子都别再想起来。”他的语气很淡,“记清了没。”


唯一遗憾的是,她和那人相识一场,到最后,竟然连句道别的话也来不及说。大概不会有再见的那天了吧。


 人有两种极端。有的人牢记那些极不愉快的事,从而对心理造成创伤;而有的人会忘记那些事,从而弥补心理的创伤。


活很容易,生活很难。


她目前这样的生活状态已经够好了。懒惯的人,凡事不想费脑也不想太累,这样挺不错的。可生活的艰难与奇妙之处却在于,它善于在一片风平浪静,制造出突然的波澜。


他完全不记得她了。这是阮念初根据他的眼神得出的结论。那双眼和她记忆一样漆黑深邃,目光冷静,波澜不惊。

不知为什么,这一刻,阮念初反而平静了。


这场重逢来得突然,结束得也突然。


他忘记了她,而她不能记得他,其实,也算有点遗憾吧。


阮念初忽然想笑。她在该花痴的年纪心如止水,在该心如止水的年纪发起了花痴。可见她其实很饥渴。


 那姑娘嘴角的笑,浅淡夹杂了一丝忐忑。她语调如常“老实说,我相过很多次亲,没一个能成。我们之间算革命友谊,相处起来,应该比其他人容易。而且我没有喜欢的人,你也没有吧”


她的小区,和他的宿舍,分别在云城的两端。他每次送完她之后回去,都在穿城。


那个女人,是七年前的一个意外,他把她埋在记忆深处,以为当年的种种都会随时间消逝。可越抗拒,越吸引,越冷静自持,越欲乱情迷。


自以为的瞒天过海,骗不过自己。


面对阮念初,他极易失控,饮鸩止渴又甘之如饴,这样下去只会越来越糟。


有心魔的人,最怕反噬。


厉腾起身,朝她走了过来。他脸色平静,只是那双眼睛直勾勾盯着她,墨黑色的,深不见底。

那是一种糅杂欲念的疏离,矛盾又令人心颤。


某一瞬间,他的记忆回到了七年前。寒夜孤冷,那姑娘嘴角的浅笑灿若明光。那时高烧织起的混沌中,他理智销蚀,对那个姑娘说:“你笑起来的样子很漂亮。


这世上爱笑的美人多如牛毛。能让他记住的, 只有一个。


周围黑漆漆的,唯一的光,是一轮挂在天上的清月,和阮念初清澈晶亮的眼。


“她那么好的姑娘,”他忽然笑了下,声音很低,“我不能。”


白月光只能挂在天上。理智告诉他,自己不能够拿阮念初的一辈子来赌那个万一,谁都输不起。他的自制力一向滴水不漏,他可以控制。


可只有天知道,阮念初这个女人,她的身和心,他都想要得快发狂。


话音落地,他猛地回过头看她,眼神很凌厉,也很深,暗得像两片黑海。他没有说话。


他拽住她的手腕下劲儿一拽,把她摁在墙上,扣住她的下巴,狂乱野性地咬出几个字来:“老子就想干这个。”


天窗透入一丝很暗的光,她看见他双眼赤红血丝遍布,那眼神,交织着野性狂乱和狼狈,复杂至极,让她想起在动物世界里看过的野狼。


厉腾眼神昏暗,忽然冷嗤,嘴角的弧度讥讽而玩儿味,“谁他妈想当这劳什子英雄。阮念初,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你真以为自己清楚?”


“今天晚上的事要我忘了么?”

    厉腾身形骤顿。

    她两只手无意识地捏紧拳头,继续:“就像七年前你交代我的那样,所有事,全忘干净。”


细胳膊细腿的小姑娘,力气不大,打人跟挠痒痒没什么区别。厉腾闭眼,静了静,忽然狠狠一拳砸向背后的树干。


乔雨霏心里忽然很难受,说:“我不知道。”她只知道,和阮念初相识多年,这女人一直是副没心没肺的性子,懒散自由,无拘无束,仿佛天底下没有她看不开的事。她只知道,阮念初活得很洒脱。


人之所以有烦恼,就是因为人的记性太好,回忆太多。如果没有回忆的存在,那每一天都将会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这一日,厉腾的出现和消失都很突然。头顶阳光绚烂,若不是手里的花束真切存在,她几乎要以为刚才只是一场荒诞的梦。

她真的一点也看不透这个男人。


过了这么多年,兜兜转转一大圈儿,最后还是绕回了原点。这就是他和她的命。


这个女人对他有种致命的吸引力。无论容貌,性格,还是那副曲线曼妙的身体。她是他暗无天日里的一场春梦,他对她执念太深欲念太重,一旦卸去伪装,他想象不出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七年前送你走的那天,我告诉自己,无论如何得把你忘了。如果咱俩真有缘分,除非天意。”这番话,压在厉腾心里整整七年,此刻才终于得见天日。他嘴角的弧度有些自嘲,“阮念初,你本事真够大的,能让人像发了疯一样地惦记你七年。你要不要猜一下,这些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他低头吻她的眉心,闭上眼,嗓音低柔得要命,“我们重新开始。这次我追你,你赶都赶不走。好么。”


阮念初开心, 他陪笑, 她不开心, 他就让她开心。她要什么,他给什么,他愿意纵容也愿意宠溺。

但这个女人,从身到心从头到脚, 他都要定了。


厉腾垂眸,手指轻轻刮了下她的手背,语气很淡:“你放心,这么多双眼睛看着,我就是想乱来也分场合。”


“因为阮念初,我喜欢你,不是开玩笑也不是抽风。”厉腾说这话时,语气很冷静,“我想当你男人。”


之前对她冷漠如冰生人勿近的样子,只是一张面具。伪装之下,是柬埔寨刀尖舔血的Lee,他在当年遇见了她,记住了她,便不曾忘记。

原来那二十一天,他们谁都没忘。

那一刻,阮念初心里埋了七年的种子破土而出,开出了一朵花来。


“我无所谓,但是我不能委屈我女人。明白么?”


可他偏偏就惦记了。


最初,这种不受理智控制和约束的情感,厉腾一度排斥,但排斥的结果,是想要她的念头愈演愈烈。最终,他选择了妥协,放任那些疯狂的念头病毒一般蔓延。

对阮念初,自己是先有情,还是先有欲,厉腾其实不知道。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

他只知道,在他眼里,阮念初做什么他都喜欢,阮念初犯什么二都特可爱。他厉腾这辈子遇见她,就栽定了。


“阮念初,我对你什么样你知道,我是什么心思你也知道。你要考虑,我可以给你时间,但我这人认死理,不是我的我不碰,是我的,要我放手除非我死。懂我说的意思么?”


在她身上,他所有的自制和理智全溃不成军,所有的准则和原则也都作废,天晓得他喜欢她什么。


有句话,叫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或许他喜欢她的理由就一个,她是阮念初。


这世上,除了阮母,没有人比乔雨霏更了解阮念初。这女人生了张祸国殃民的脸,却过着山里尼姑的日子,清心寡欲,无欲无求,自七年前她从柬埔寨回国后,整个人更是成了潭不起波澜的水。


其实人最可怕的事,莫过于生无所求。当年那场变故,阮念初嘴上不说,表面上嘻嘻哈哈,但乔雨霏肯定,必定给她内心深处留下了一定创伤。


“小姐,军队不是养生的地方,活下来才能完成任务。所以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存活都是第一目标。要么病要么死,你觉得该怎么选?”


今晚,他知道自己又失控了。只要一想到,有另一个男人和他一样,在心里记了她七年,只要一想到,她可能对另一个男人甜甜地笑,他就恼火得发狂。


他垂眸静片刻,伸手抚她的额和颊,语气低柔,半开玩笑似的:“阮念初,你谁也用不着演,谁也用不着装。你跟朵花儿一样,是人见了都喜欢,知道不?”

他的姑娘,怎么可能有哪里不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人生。我既然跟他回来,就代表我已经过了自己这关。今后无论遇到什么事,我都会尊重厉腾的选择,尊重他的追求,尊重他的信仰。”


 “不用。”他吻她的唇,嗓音低柔得可怕,“你笑一个,我命都是你的。”


“这些日子不太平,兄弟们也都辛苦,想逗乐子的心情我能理解。但这傻子是我的人,谁要再笑话他,下回,我切的可就不是你们的裤腰带了。”


“阮念初,只要你一句话,我能立马把心挖出来给你。你跟了我铁定不会有后悔的那天。我会爱你疼你,对你好,除非我死。”


厉腾行事果决,从来没拖泥带水的说法。他不要的,任凭对方胡搅蛮缠使尽手段,也不看一眼;他下定决心要的,那就千方百计都要得到,一口口,吃进肚子,连渣都不剩。


他们分明没有任何的肢体接触,甚至都没有说话, 但就是教人觉得亲密。好比无形划下一道洪流,对岸是他和她,第三人,看似近在咫尺,实则连靠近都不可能。


 这姑娘成了他身上一块软骨。舍不得她哭,舍不得她受委屈,她眼底晕上点儿水花,他便方寸大乱,什么硬脾气都没影儿了。说来可笑,甭管真还是假,就是觉得心疼。

跟他妈着了魔怔似的。


像他这样的男人,若是哪个女人被他这样掏心掏肺地深爱过,宠爱过,一定会一辈子赖定他,使尽手段不让他跑,哪还有她阮念初什么事?

所以,她肯定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以前她太懒散,觉得人生也就那样,得过且过,没有什么值得奋力追逐。但今时,不同往日。她心中有了追随的目标,纵使不能如他那样耀如朝日,也至少要让自己有星点的光。

一条路上的人,就要朝一个方向前进,有一样的信仰。


 “人的思想,旁人无法控制,人的情感,理智无法控制。如果七.情六欲那么容易改变或消除,世上数以万计的悲和苦,又从何而来。”


他大概知道了自己喜欢阮念初的原因。

她很简单,而他太复杂,和她一起,他能得到最简单的快乐和满足——毕竟这东西,自他穿上军装那日起,似乎便不曾有过了。


其实,阮念初也曾想过,如果七年后没有再遇见厉腾,她的人生会如何。大概是听阮母的话,相亲,恋爱,年龄一到,再结婚生子。

一辈子平淡,平凡,平安。一如她和厉腾分开后的那七年。

那样其实也不错。

但,就算时光倒流重来一次,她也依然会选择喜欢他,和他在一起。无论前路如何,矢志不渝。


他静默数秒,道:“我爱你。如果我厉腾这辈子够长,我就爱你阮念初到我死。如果我这辈子短命,那下辈子我也给你补上。”


长达一万年的爱情究竟存在与否,说不清,厉腾不确定的东西,不会承诺。他确定能给她的,是他这一生。


这个世界有时过于苛刻,允许平常人出一百个错,却不允许英雄出一个错。就好比奥运赛场上那些为国争光的冠军,拿金牌成了理所应当,偶尔失误,便会被千夫所指万劫不复。


你有没有真的喜欢过我?

保重。


“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姑娘,我认定你就不会再改。我的心一半是国,一半是你,我这辈子一半为国活,一半为你活。阮念初,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这世道,人心太杂,诱惑太多,真正纯粹的爱情已经很少。但少,不代表没有。

阮念初很确定,即使错过多年,也会排除万难回到她身边的人,就注定是属于她的。


但风却似感知到什么,用力地,奋力地把那颗稻花吹向遥远的天边。风知道,风的确知道,哪里是他毕生的眷恋,哪里有他心爱的姑娘。


厉腾离开以后,阮念初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明明,她还是这个她,城市还是这个城市,生活还是这个生活,但就是很空。


她的心脏仿佛被分成了两半。一半还在自己身上,另一半,大约是被厉腾给拐跑了。


    “那一天你来

    就比如黑暗的前途见了光彩

    你惊醒我的昏迷偿还我的天真”

    我曾无数次幻想,

    故事在当年发生一点改变,

    但却什么也变不了。

    开篇属于你和他,结局也只属于你和他。

    你们本就像黑夜和月亮那样般配。

    我会永远记得你们,记得你们的故事。

    再见,阮,我的朋友。

    我要去寻找属于我的故事。


如果你曾真正深爱过一个人,就会明白,人若要靠一段回忆来度过今后漫长一生,有多累,多难。


    ——你怕么?

    ——怕。

    ——怕什么?

    ——怕有朝一日我若食言,你要孤独走过今后的数十年。

    ——那明知是万丈深渊,为什么还义无反顾前往?

    ——我爱你。


“说起来,我还没有仔细看过你。”说完,达恩忽然侧过头,生平第一次,认真地看了看自己身边的女人。

他眼底微亮,语气柔得几不可闻,“瓦莎,你很美。”看着她,笑着,捏碎了嵌入袖扣中的微型遥控器。


段昆把瓦莎葬在了暹粒市,她的家乡。

柬埔寨人的葬礼,是他们一生中最重要的盛事,一场传统葬礼办下来,需耗时四十九天,花费数千美金。段昆没有那么多钱,他只是简单找了个塔陵,买了一个中等价位的骨灰格,将她安置。

他在塔陵附近租了个屋子,住下来。

没多久,附近的村民便都知道了,这里来了一个傻子,是个中国人。

傻子总会在日暮时分,到塔陵来,对着一个灵位絮絮叨叨。

塔陵的守门大爷很奇怪,问他,这个灵位是你老婆?

傻子摇头,回答说不是。

大爷更奇怪了,又问那你和她是什么关系?

傻子说,还没有关系。


段昆把带来的一枝稻花,放在照片旁边,歪了歪头,“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你喜欢什么花。我也不知道你到底喜不喜欢花。总之我带来了。”


“瓦莎,如果没有他,我们之间可能会不一样。”说到最后他低下头,拿手捂住了脸。其实,他想起这个女人最多的,既不是她多年来对达恩近乎愚笨的痴情和忠诚,也不是她生命尽头时悲凉的收梢,而是在边城那一天,她和他走在乡间小径上,有树,有泥土的芳香。


段昆头越埋越低。烟烧到尽头,将他的手指烫得通红。这轻微的刺痛是一滴墨,穿骨入缝,淹没四肢百骸,又在汇集到他心脏附近时变成一把刀,最后深深扎入。


    他捂着脸,呜咽声在一片寂静中清晰而真切。

    “我只是想救你。”他不断重复:“只是想救你……”

    这一次,还是无人回应。

    这里从始至终都只有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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