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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总结(一)

2020-03-24 23:51 作者:基顿的帽子  | 我要投稿

近来做了一些译配,也算是乐在其中,小有收获。虽然只是入了个门,不敢说了解有多深,但是经验这个东西是互通的,毕竟翻译没少做,而译配隶属翻译的一部分,自然也要继承翻译的经验,如此一来话语权可就多了。

咱们是先粗论,再细分,首先讲一讲译配的几点基本原则,同样的规矩放在一般的翻译里也一样适用。

第一,要想好译配是干什么的。一首外文歌不但翻译成中文,还得能按着原样唱出来,这是为什么呢?为了增进理解,为了更多说中文,过中国日子的人能听到、能感受到你喜欢的、想让更多人知道的东西,这就是目的。万事万物都有个头,而如今要谈起什么“根本”“渊源”“最初”就是扯淡了,因为现如今我们的生活并非处在寸草不生的处女地,而是建立在了解多国文化、接触各国外语的这样一个杂合(不能说融合)、多姿多彩的环境之下。要说引介(引进介绍,西学东渐那种层次的)绝对谈不上,可是把一部分人(音乐剧圈子)熟悉的东西投入到一个对之陌生的环境中,就好比和父母谈初音未来一样,不得不说也多少带有点“开疆拓土”的性质。从这点出发,便引申出后面的几条原则。

其一是“忠实”。翻译,就是用另一种把表达同一个意思,或者说尽量传达同一个意思,但是不排除在微末的地方留有一些发挥、施展、变通的余地。也许是起到催化的作用,加速读着对新事物的理解;也许是原文本身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要进行一些修补;又或者翻译这人才华横溢,有能力和自信在不伤及“龙脉”的前提下施展才华。译配,和翻译一样,要传达原文的意思。而为了传达的忠实,首先要有准确的理解,先要理解对了,再谈得上翻译的事。理解分“形”与“神”的理解,“形”就是形体,指一些文字功夫上的事,比如说《神曲》的三韵体(ababcbcdc…),歌词和诗歌中常见的句尾押韵,或者一些作家特有的句式、标点习惯、独有用词等等。“神”顾名思义,一是意思,即原文的原意,二是原文的弦外之音,是作者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情感(更确切地说是所抱有的态度),反正情感这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究竟怎么回事要靠自己揣摩,只要别太过火、恨不能把一个字一个字拆开来搜就行。

其二,引用一下烂大街的话吧,“达”,就是通顺。翻译是翻译给人看的,文章连读都读不通、或者一句话好几个破折号、三四个大长定语、外加两个括号和脚注的补充成分还看个毛线(但说句良心话,这种事很多时候也不能怪罪译者,许多所谓的“不通顺”其实是顾及了“忠实”的原则)。平常翻译个文章尚且讲求通顺,译配的歌,要能唱、好唱、好听、好听懂的歌就更讲求通顺了。但偏偏中文比西文(至少英语是)又有个特征,那就是阴阳赏却,也就是一二三四,四声。在一首歌里,字词的发音是会随着音乐而改变的,对英语来说,一个词怎么唱完全随心情,想高就高,想低就低,想拖就拖,可换作中文,举个简单的例子吧,“公主”,在咏叹调《Nessun Dorma 今夜无人入睡》里有一句Tu pure, o, Principessa, nella tua fredda stanza(你也是啊,公主,安歇在冰冷的闺房),倘若还把“公主”放在Principessa的原位不动,那唱出来“公”倒是一声,“主”可就变成轻声乃至一声了。又如才译配的《Love never dies 爱不老》里的一句:One day it's simply there(有天就在那儿),最开始我译配作“在不知不觉中”,然而后来听歌对照的时候,这个“知”“不”“觉”都格外别扭,好似法国人说山东话(玩笑,举个例子而已),听着不是味,所以必须得改,至于怎么改的咱们后面再说,这其中也涉及一个译配(也常用于翻译诗歌)的小窍门(其实更像是妙招)。

最后,本来想说“雅”的,其实想想这算不上原则,因为雅不雅得凭译者的能力和美学观,没必要作什么硬性的要求。何况雅能雅哪儿去,雅就一定能得到赞赏,或者拣最重要的说,得到理想的效果吗?什么是最好的?适合就是最好的。黄牛吃草猫吃鱼,鸡吃石头子儿(这句话里也藏着个译配的妙招),法国人吃法国菜。雅要雅的不那么俗,举例来说,文言,文言这东西很难用、也很好用,适当地点缀一些可以增加文采,增强感染力(文章也好歌也好,一定要能够感染到人,让人或多或少地忘乎所以),可要是全篇都用,不说了,各位找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自行改成文言试试吧。不过那种白文半白的用法我个人还是蛮喜欢,只要用得合适,用对地方就好(比如说不能把《儒林外史》里文人雅士那一套安在卖包子的身上)。


大点讲完,该谈谈具体的了。译配里有什么可抄的近道,好用的技巧呢?回答是,近道没有,老老实实安安稳稳地领会意思,细细揣摩,这必不可少。从经验来说,译配最近的捷径,最实用的技巧非常简单,那就是直译。音乐爱好者不妨查一查尚家骧(这字念“香”)先生译配的《负心人》(意大利语:Core' ngrato),尚先生译配的咏叹调(像《负心人》属于艺术歌曲,说的不对请指正),法语的如歌剧《卡门》中的《花之歌》(La fleur que tu m'avais jetée),意语的如歌剧《歌女乔孔达》中的《天空与海洋》(Cielo e mar)都是很好的示范,尤其最妙的当属《穿上戏装》(Vesti la giubba 出自雷翁卡瓦洛歌剧《丑角》),法语歌剧《浮士德》咏叹调《圣洁的小屋》(Salut! Demeure chaste et pure)更是可以说通篇直译,然而唱起来字是字,句是句,歌词和音乐之间协调得那么自然、衔接得那么结实,英语的可以听一听译配音乐剧《变身怪医》(Jekyll and Hyde)的《只有你最懂》(Take me as I am)《曾经有个梦》(Once upon a dream),个人对中文译配的音乐剧了解不多,全剧只听过《我,堂吉诃德》,这部剧也是很好的典范(语病就语病吧,这么说话的多了就不是语病了),相信这些位前辈的作品比我的文字更能说明问题。

至于技巧,出于奇怪的幽默感,每一条我都取了个滑稽的名字,刚才那条是“直译出奇迹”,后面的按涉及方面不同又细分为——句子安排方面:“三清化一气”“出轨”“车轱辘话来回转”;音韵方面有:“借力打力”“平地抠饼”;个人经验方面有:“摸黑搭桥”“笔下留神”“万变不离”“变着花”和“会说话”,还有两条更细微的技巧,就按照中国的规矩,按着餐前凉菜上。


小小窍门:儿化音,颠倒。今儿就写到这儿,剩下的回头再写。

儿化音,顾名思义,译配的歌词里也可以出现儿化音。儿化音这个东西在中文里其实不光是一个后缀那么简单,很多词(严谨点说,也许只是在北方部分地区)只有带上儿化音才成个意思,要离了儿化音就不光别扭,而且带点港台方言的味道了(有事说事,没别的意思),比如哪儿、玩儿、没门儿,各位可以把儿化音拿掉再念念试试,我想您会愿意把儿化音再安回去的。具体的例子如捷克作曲家德沃夏克的歌剧《水仙女》中有一首名为《月亮颂》的咏叹调,中文译配中有这样一句:啊月亮留下吧,留一会儿吧,唱出来“一”要略拖一下,“一会儿吧”连在一起,不但通顺,“会”竟然还能留住四声(当然这点也没那么重要)。有时候儿在歌词里也占一个全音,比如“铃儿响叮当”,这里的“儿”是要清晰地唱出来的。总之,“儿”字作不发全音的后缀时,可以起到略微补足音节(只是略微,儿化音不能长拖,不然就跑偏了),改善这一句听感的作用(毕竟“儿”是很常见、很生活的东西)。

颠倒,更简单了,就是某个词把它翻过来说。这个方法我最早是在一些翻译的诗歌里见到的,其使用频率不能说多,但也不算什么百年一遇的稀客。举个我自己的例子,以前翻译诗歌的时候用过,不过时间太长了,几十首诗真要找也找不过来(在拜伦的一首诗里,有一节我押的是“魏”韵,于是把“背叛”颠倒成“叛背”,然而这算不上一个好例子),就说个最近遇到的吧。上文提到在《Love never dies 爱不老》中有一句听着别扭的“在不知不觉中”,我的修改方法就是颠倒一下,把“不知不觉”改成“不觉不知”,一下子通顺了。

(还是找了找诗歌里用到过的地方,以下是罗伯特·弗罗斯特诗歌《Fire And Ice 火与冰》中的一节:

But if it had to perish twice,

I think I know enough of hate

To say that for destruction ice

Is also great

And would suffice.

可如果世界要毁灭两遍,

凭我对恨的熟悉,

我敢保那严酷之冰,

也是不错的择选,(这里为押韵把“选择”颠倒作“择选”)

足以令世界天塌地陷。)


三千字了,后面的改天再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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