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广州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及公证认证指南
无犯罪记录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我国公民或曾在我国居住的外国人的申请,对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期间没有犯罪记录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
易代通使馆认证网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①广州市户籍人员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原广州市户籍人员提交身份证或护照、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③暂住人员提交身份证、居住证原件;
④港澳台人员提交身份证、出入境有效证件、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⑤外国人(在广东居住满6个月)提交现持有的外国护照、广州市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 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办理。委托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非近亲属代办为理的,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