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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通风设计的一般原则有哪些?看完下面8点,你就知道!

2023-06-08 10:05 作者:暖通设计杜老师  | 我要投稿



1)民用建筑的厕所、盥洗室、厨房和浴室等,宜设置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进行全面换气。

普通民用建筑的办公用室、居住等,宜采用自然通风;采暖室外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15℃时,应设置可开启的气窗进行定期换气。

2)散发热、湿或有害物质的车间或其他房间,如果采用局部通风仍达不到卫生要求或不能采用局部通风的时候,要辅以全面通风或者采用全面通风。

3)在设有机械排风且集中供暖的建筑物中,如果采用自然补风不能满足生产要求、室内卫生条件或者是在技术经济上不合理的话,宜设计机械送风系统。设置机械送风系统的时候,注意要进行热风平衡计算。



如果是每班运行不足2h的局部排风系统,要是排风量可以补偿并且又不影响卫生、环保要求及室内安全的时候,可以不设机械送风补偿所排出的风量。

4)全面通风有机械通风、自然通风或自然与机械的联合通风等方式。在进行设计的时候,建议尽量设计成自然通风的方式,这样可以节约能源和投资成本。如果是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室内安全、卫生、环保要求或生产要求时,则要设置机械通风。


5)进行冬季全面通风换气的热风平衡计算时,要分析具体情况并充分考虑以下6种因素:

①、在允许的条件下适当提高集中送风的送风温度,但是一般不会超过40℃;如果与采暖结合,则送风温度不应低于35℃,但不能高过70℃。

②、注意使用已经计入热负荷的冷风渗透量。

③、如果相邻房间并没有设置组织进风装置的话,则可以使用部分冷风渗透量作为自然补风。

④、对于用来选择机械送风系统加热器的冬季室外参数,可以采用供暖室外计算温度;消除余湿、余热用的全面通风耗热量,也可以采用冬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⑤、可以借助建筑物内部的非污染空气作为补风。

⑥、对于允许短时过冷或采用间断排风的室内,可以不考虑“热平衡”和“空气平衡”的计算原则。


6)室外进风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对含有害气体、有异味气体、含致病细菌和病毒、含易燃易爆物质的空气不允许循环使用。室内含尘气体经净化后其含尘浓度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容许浓度要求值的30%时,允许循环使用。


7)机械送风系统室外进风口位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设在排风口的上风侧,且应低于排风口。

②、设在室外空气比较洁净的地点。

③、降温用的进风口,宜设在建筑物的背阴处。

④、进风口的底部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2m,当设在绿化地带时,不宜低于1m。

⑤、避免进风、排风短路。

8)确定热负荷时,应与工艺密切配合,在了解生产过程、收集工艺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统计散热量:

①、夏季散热量

a.经常而不稳定的散热量,按最大值考虑得热。

b.白班不经常的散热量较大时,应予以考虑。

c.按最大负荷班的工艺设备散热量计入得热。

②、冬季散热量

a.不经常散发的散热量,可不计算。

b.经常而不稳定的散热量,应采用小时平均值。

c.按最小负荷班的工艺设备散热量计人得热。


以上就是全面通风设计的一般原则,关注暖通设计杜老师,学习更多暖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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