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讲座录屏是否侵权的说明
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凡是以下行为都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第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
第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
第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显然,包括我在内,凡是在B站上未经原作者授权发讲座录屏的up主都侵权了。可是,我还要在此说明一下:
第一,我发在B站上的录屏,其视频性质都是“转载”,而非“自制”,并标注了视频来源的网址。
第二,我发的录屏不具备任何盈利性质,因为凡是“转载”的视频都不会对B站up主产生任何收入。
第三,我发在B站上的录屏都详标了原作者、主办单位等信息,不存在假冒或署他人姓名的行为。

然而,B站上某些up主要么是不标明原作者等信息,要么是更改原讲座题目而自安他题,要么是以“自制”的方式对自己产生收益。在B站上发讲座的up主都是为了分享知识、传播学术,这是公益性质的。若冠着他人之名以此盈利,恐怕不妥吧……

最后要说明的是,如果有原作者或主办方联系到我,让我删除视频,我肯定必然会满足您的要求。只是up主我不能时时刻刻待在B站,所以不能及时回复和删除,还请谅解。
202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