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
无知的面纱(behind veil of ignorance,又译为“模糊面纱”或“无知之幕”),最早出自美国著名哲学家约翰-罗尔斯(Rawls)的《正义论》(1971),该书提出一个经典的“模糊面纱”原则,即只有当缔约各方都对于未来无知时,制定的游戏规则才合乎公平。技术地说,就是法律应该是一种不完全契约。 具体来说就是: 在人们商量给予一个社会或组织里的不同职位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时,最理想的方式是把大家聚集到一个幕布后,幕布后的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走出幕布后将会在社会或组织里担任什么样的角色。在这样的前提下大家讨论每个职位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市长、清洁工。这样的好处是大家不会因为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给出不公正的意见,这样可以避免“屁股决定脑袋”的情况。 因为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将来的职位,因此这一过程下的决策一般能保证将来最弱势的职位能得到最好的保护,同样幕布下的人们也会认为他们没必要得到过多的利益。 功利主义基于这样一种伦理原则:人的本性是趋乐避苦的,人的行为是受功利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而对于社会或政府来说,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基本职能。功利主义法学的最基本特点就是强调追求“最大幸福”。 最大的缺陷就是少数群体的利益会被牺牲。 在无知的面纱下,你会选择哪种原则呢?功利主义原则肯定不行,因为谁也不想成为少数派被牺牲掉。 那么还有两个原则 1.基本自由原则 就是人们有各种自由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宗教自由、信仰自由,这一原则保障了少数派的利益。 2.差异原则 假如我们投胎之前,不知道我们会出生在怎样的家庭,是贫穷还是富裕,也不知道将来的身体是否健康,智力是否正常时(就是我们在无知的面纱下)。我们会希望出生在什么样的社会?我们肯定希望生活在,即使运气很差出生在最底层家庭,在身体状况也不好的情况下,依然有保障的社会。 差异原则认为,只有当最贫困最底层的人也可以受益时,社会与经济不平等才是许可的。在差异原则下,我们不会拒绝所有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我们会允许一些,但标准是他们是否服务于所有人的利益,尤其是最底层人民的利益。 基优制是一个机会均等的制度,即确保在比赛开始前,每个人的起点相同,享受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强调个人努力。就像应试教育一样,学一样的课程,高考考一样的试题,大学以同样的分数线录取。政府尽可能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在这个极度不公的社会,高考绝对是普通孩子这辈子和上层社会的孩子差距最小的比赛。而努力学习的孩子,就应该上更好的学校得奖学金,将来也应该获得更好的工作。 但是即使是基优制也不公平,做任何事,和个人努力相比,天赋和兴趣更重要。所以应试教育这套制度其实还是很不公平,抛开孩子出生的家庭的社会地位不谈。每个孩子对于学习(应试教育)的天赋和兴趣天差地别,把有学习天赋和兴趣的孩子与没有学习天赋和兴趣的孩子对比,太不公平也太残酷了。 然而这个社会能提供的上升渠道也就这一条了,其他道路更难走,从小培养成明星或者运动员吗?这些都不是维持社会运转的必需品,必然不会得到政府的支持,社会需要的是能创造价值的个体,不在乎你打算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实现自我价值。跑题了 罗尔斯认为,如果你想超越基优制,没有必要去追求一种水平上的平等,只需要一个有保障的结果的公平。你只要允许甚至鼓励那些有天赋的,去实现他们的才能,并改变条件让其他的人也能够享受到有才能的人成功的果实。 人们可以从自己的好运中获利(良好的家庭出身,高智商,遇贵人),但条件是必须将自己所得部分用于帮助那些最贫困的人。所以富人可以在差异原则下继续挣大钱,税收会将他们的部分收入拨来帮助那些与他们刚好相反的缺乏天分的人。从道德角度而言,他们也不能认为自己理所当然该拥有这么多钱。 那么个人的努力呢,难道通过努力争取到的也不是应得的吗? 罗尔斯对此的回答是:即使是一些人所付出很大的努力,经受很多磨难获得了成功,但是其实也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幸运的家庭环境。任何人都不该自以为是,妄自邀功,有很多超出你个人努力的因素影响着你最终取得成功。 有人做过一项调查,他们在美国选择了146所院校。在这些院校里,只有3%的学生出身贫寒,有超过70%的学生出身富足。 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让孩子的成绩出类拔萃,将来自己组建的家庭良好,也能很好的推动事业发展。比如一个在背后默默付出的妻子,把家庭琐事和孩子都打理好,功劳也要分妻子一份。有些男人却觉得自己在外打拼,妻子只是在家看个孩子而已,认为钱是自己挣的,完全属于自己,给家里的钱更像是施舍,这种男人是错的有多离谱。 这里男人的想法涉及到一个心理学概念,就是归因偏差。比如拍照的时候,拍的好就认为自己水平好,拍不好的时候就赖相机太差。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所以评价的时候肯定都会偏向自己 出去打拼赚大钱了,是自己的功劳,没赚到就会怨家里不能给他提供支持,还总劳烦他,牵扯他的精力 对于支持男女平等的人,其实反过来也一样,做女人背后的男人也没什么可耻的,都在家庭生活中做了自己的贡献。 道德应得与合法期望 纯粹的机会游戏,我买彩票中奖,我理应得到奖金,这是我运气好,不能说我道德上应该得到这比奖金,这就是合法期望 技巧游戏,竞技类,两只球队比赛,赢的那支队当然应该得到奖杯,但是他们理应获胜吗 获胜的那支队肯定也有很多运气因素在,比如对方球员状态不好,胜方球队主场作战,有观众加油,风向也有利 所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道德应得 有纯机会或者说纯运气游戏,但是没有纯技巧游戏,都是运气与技巧并存的 基优制会认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其实只是错觉,努力与道德应得无关。 以两名建筑工人为例,一个工人很强壮,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建四面墙,另一个工人又瘦又小,要花三倍时间来完成同样的工作。没有基优制的辩护者会在乎这个可怜的工人所做的努力,会认为他努力工作了三天,就应该给他相当于强壮工人三倍的工资。 所以努力不是基优质的拥护者所支持的分配份额的道德基础,真正的基础是你贡献了多少。 那么贡献又把我们带回到天赋和兴趣上了,而我们拥有什么样的天赋和兴趣也不是自己的功劳。 我们能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够取得成绩,取决于两种偶然性,一是社会恰好需要某种天赋,二是我们又恰好拥有这些天赋。我们只是碰巧生活在推崇我这种天赋的社会中,就像演员和体育明星,只是刚好生活在有人喜欢欣赏他们的社会。如果有1000个像乔丹一样厉害的篮球运动员,他也不会每年赚3000万美元了。如果比尔盖茨生活在原始社会他也不会成为族群中最富有的了。 贡献取决于这个社会所推崇的种种天赋才能,在很大程度上,我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很幸运的拥有这个社会碰巧推崇的种种天赋才能,这些天赋才能让我们可以提供社会之所需。让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不错的成绩。 但是设想如果我们穿越到一个全新的社会,比如原始落后的古代,我们会遭遇什么后果,我们的天赋才能不会再给我们太多帮助,毫无疑问我们需要发现新的天赋,培养新的才能。但是我们作为人的价值会减少吗?如果如果一个伟大的科学家生活在原始落后的社会,而不是现在的社会,他就不再值得称赞了吗? 罗尔斯的回答是,在那样的社会,我们能做的贡献减少,得到的受益减少,但我们作为人的价值却不会随之减少,与现在相比没有变化。(也包括原本贡献突出的人突然出现意外残疾,无法再做贡献之后。) 重点就在这,这样的例子适用于这个社会中的每个人。有些人拥有的社会地位碰巧较低,也拥有很少这个社会碰巧推崇的天赋与才能。那他们就该被抛弃不管吗?(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无知又自负。) 课程的最后桑德斯教授说 我们有权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比赛制定的规则下,利用我们的天赋和才能获得成功。但是,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本来就应该拥有,那些碰巧被这个社会所推崇的天赋才能的话。这就是一个错误而自负的想法,我们一直在这里讨论收入和财富的问题,那么有关机会和荣誉的问题呢?各所名校的招生名额分配问题又该如何解释呢? 没错,你们所有人,你们中大多数人最先出生,努力学习,不懈奋斗,提高你们的才能,才能来到这里。 但是实际上,当你宣称你应该得到那些利益是因为你拥有别人没有的机会时,你的道德地位又在哪里呢?难道大学的招生名额是为那些应该得到机会的人准备的一种嘉奖或荣誉,因为他们一直在努力学习吗?还是这些名额这些机会和荣誉,都依赖于他们对我们自身价值的肯定,我们希望学校这么做,是因为这是一种很好的能够帮助底层人民的方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