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一)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强经济和信息化、税务、 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促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效落实。及时贯 彻落实国家有关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节能节水 专用设备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将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 营业额不超过 3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10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 — 93
(三)继续停征、降低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取消大工业用户燃 气燃油加工费等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落实已明确的减免政府性基 金等政策,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整合归并水库移 民扶持基金等 7 项政府性基金。(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林业厅)
(四)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 理,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 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等项目清单,在政府及部门网 站常态化公示。重点跟踪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落实情况,按照国家统一 部署,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 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清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建立政府部门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 委托职能的目录清单,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资源强制向企业收 取费用行为,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 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考核评比。厘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 边界,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第二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试点工作,2018 年起行业协会商会全面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责 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