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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王夫之的“兴观群怨”论和“情景融和”论

2022-12-16 20:18 作者:轻语-Echo  | 我要投稿

一、王夫之

  1. 王夫之:明末清初的思想家和哲学家。一生著述颇丰,著书一百余种,后人辑为《船山遗书》八十册(或称《船山全书》)。他的文学批评论著主要有:《姜斋诗话》。

    王夫之一方面总结了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上一些有争论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又提出了许多精辟深刻的重要见解,具有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作用。

  2. 王夫之诗学思想的中心是论诗歌的“兴观群怨”和论诗歌创作中的情景关系。他认为诗歌创作的目的在于“曲写心灵,动人兴观群怨”,提出了“摄兴观群怨为一炉”的思想。

  3. 王夫之认为诗是人的“心之元声”的体现,在《夕堂永日绪论内编序》中认为诗和乐“二者 一以心之元声为至”,只有“心之元声”才能起到“兴观群怨”的作用。在《古诗评选》 中评王俭《春诗》是“元诗”的体现。王夫之说的“心之元声”与李贽的“童心”说有相通之处。

  4. 王夫之认为诗人之理与经生之理是不同的。诗中之理不是以概念方式出现的,而是与生动的艺术形象紧密相联系。

  5. 王夫之继承并发展了“兴观群怨”论。王夫之重视文学的社会教育作用,在主张诗歌表现感 情的同时,还强调诗歌的情应当是积极的、健康的,必须具有“动人兴观群怨”作用。 他还对孔子“兴观群怨”说作了新的发挥,不仅认识到“兴观群怨,诗尽于是矣”,而且还提出了“摄兴观群怨于一炉”的思想。他认识到诗歌的美学作用、教育作用、认识作用是统一于一个完整的艺术形象中的,所以,兴、观、群、怨四者之间有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

  6. 对宋元明以来的“诗史”说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尖锐地批评了混淆文学与历史差别的错误。

  7. 王夫之认为诗与非诗的区别标准,在于可不可以“兴”。他在《唐诗评选》中说:“诗言志, 歌咏言,非志即为诗,言为歌也。或可以兴,或不可以兴,其枢机在此。”“兴”,即 “感发志意”,本指修身,实际就是讲的诗歌审美特征问题,诗歌的“言志”,不是一般的“言志”,而是指通过艺术形象,激动人的感情,振奋人的精神。这个“志”,是蕴藏于形象之中的,它不是抽象的“志”,而是具体的、生动的、形象的“志”。所以,不能简单地说“言志”就是诗,应是“言志”而可以“兴”才是诗。

二、王夫之的诗学思想的中心,是论诗歌的“兴观群怨”和论诗歌创作中的情景关系。

  1. “兴观群怨”论:王夫之认为,“诗以道性情,道性之情。”(《明诗评选》),诗歌创作的目的在于: “曲写心灵,动人兴观群怨”(《夕堂永日绪论内编》)。这是对诗歌的本质特征及其社会作用的看法。对孔子“兴观群怨”说做了新的发挥,认识到“兴观群怨, 诗尽于是矣”,且提出了“摄兴观群怨于一炉”的思想。

  2. “情景”论

    ①王夫之认为,情景是一对不可分割的范畴,他们相通、交融、紧密联系。

    ②《夕堂永日绪论内编》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

    ③《唐诗选评》卷四:“景中生情,情中含景,故曰:景者,情之景;情者,景之情也。”

    ④关于情景合一论:元代方回在《瀛奎律髓》评诗过程中,对诗歌的情景关系提出了一些见解,如分析杜诗时强调“景在情中,情在景中,未易道也。”这对后来的王夫之的情景关系论有很大的启发。

  3. 王夫之在创造情景交融的诗歌艺术境界方面,在钟嵘倡导的书写“即目所见”的“直寻”说基础上,提出了“即景会心”的“现量”说。

    ①何谓“现量”:在佛学上说,禅宗的“现量”有三种义:现在义、现成义、显现真实义。

    ②王夫之借佛学的“现量”说来说明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是心目相应的一刹那自然地涌现出来的,它是当时真实地存在着的,是“一触即觉,不假思量计较”的,没有经过理性思考的,是绝对没有虚妄成分的。

    ③王夫之“现量”说,与钟嵘“直寻”说一样,强调了直觉思维作用,认为诗歌创作,尤其是优秀之作,不是靠理性思维,而是在直感的触发下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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