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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遇到违法逼迁时怎么办?

2021-01-19 17:29 作者:凯诺律师  | 我要投稿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都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要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进行,给予被征收人合理、公平的补偿,且在补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要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或是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征迁补偿事宜。任何人不能采取暴力行为进行逼签,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等。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规定:“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另外,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也明确提到:“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但是实践征地拆迁过程中,屡屡暴露出违法拆迁、暴力拆迁、违法逼签的新闻,这不仅严重损害了相关部门的形象,同样也让被征收人遭受到了身体伤害、精神伤害以及财产方面的侵害。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当被征收人在遇到逼签、迫使搬迁等违法拆迁行为时,一定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的方式有很多种,当事人可以写举报信,也可以打举报电话,或是通过网络进行举报。

  一般情况下,只要在征地拆迁中遇到任何的违法行为比如像此次事件中违法逼签的情况或是未批先占、未补先拆等违法行为的,被征收人都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进行举报,也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当然也可以打市政电话(12345)进行反映12345。12345即“非紧急救助服务系统”,是用来帮助诉求人解决生活、生产中所遇困难和问题,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倾听民意的平台。所以,如果对征地拆迁行为有任何的不满,或是遇到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到拆迁的范围中,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拨打此电话向市政府直接反映这种情况。

  另外,被征收人还可打110报警或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实践中,如果遇到韩先生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的打110报警,让他们立案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人民警察有保护公民人身财产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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