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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问题解答汇编》(97)

2022-12-31 10:49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民大学1959年 仅供学习参考】


(97)剩余价值规律怎样决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要方面和发展路线?


  《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中指出,剩余价值规律的实质“是以扩大生产、发展技术和不断加强剥削雇佣劳动的方法,保证为资本家创造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1]

  剩余价值规律怎样决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要方面呢?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的两个主要方面。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发展的特点是:资本主义比以前的社会制度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并使它日益具有社会的性质,同时又使它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这些特点是由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的。

  资本主义用降低劳动力的价值的办法来扩大剩余价值生产时,就要改进技术、采用新的生产工具,来提高劳动生产率,这就能够促使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比其他的剥削社会形态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的原因,就在于此。

  但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又为新技术、新工具的采用,规定了界限。从社会的角度看,采用新工具是没有什么界限的,因为它总能节省社会劳动即提高劳动生产率。假定一部机器是21,000小时的劳动生产出来的,价值21,000元,它的使用可以代替40,000小时的活劳动,因而从社会的角度看,使用这部机器是有利的。但从剩余价值生产的角度看,就往往不是这样。假定剩余价值率是100%,那末,40,000小时活劳动中的必要部分是20,000小时(价值20,000元),这样,资本家只要支付20,000元的工资,就可以支配40,000小时的活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代替40,000小时活劳动、价值仅21,000元的机器,就不可能被采用。因此,剩余价值生产为新技术、新工具的采用,规定了这样的界限:机器的价值要低于机器所代替的工人的工资。

  这样,社会生产力就在狭隘的界限中向前发展着:逐渐从使用手工工具的资本主义作坊,发展为使用大机器的资本主义工厂。随着这个发展过程,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就日益增长:从个人使用的简单手工工具,发展为多数人使用的庞大的机器;从个人生产的生产物,发展为多数人共同生产的生产物;从狭小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发展为广阔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

  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们互相交换自己的活动和分配产品三个方面。现在我们来看一看剩余价值规律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这三个方面之间的关系。

  大家知道,剩余价值规律是在生产资料由资本家占有、劳动力成为商品这些经济条件的基础上产生的。这些经济条件的形成是社会生产发展的产物,而与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无关。但是,剩余价值规律一旦在这些经济条件的基础上产生并发生作用,它就决定着这些经济条件的再生产。

  剩余价值的生产意味着生产资料和劳动(劳动力的使用)都属于资本家,因而生产物也由资本家占有;资本家在生产物的价值中,将相当于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一部分付给工人。这样,随着生产的进行,资本家不但依然占有生产资料,并且还占有了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工人则除了再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以外,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成为商品的劳动力的再生产,是由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的。剩余价值规律决定资本主义所特有的交换关系。劳动力的买卖,是剩余价值规律依以产生和发生作用的经济条件;同时,这个规律又维持着劳动力的买卖。从形式上看,劳动力的买卖不是交换劳动,同时它是按等价交换原则进行的;但是,由于这劳动力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所以从内容上、从再生产的角度来看,劳动力的买卖就是交换劳动,并且是大量劳动和小量劳动的不等价交换[2]。因为在剩余价值生产下,工人事实上是先以自己的活劳动创造出新价值,然后在这价值中取同一部分,这部分就是工资。新价值和工资的差额就是剩余价值。随着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进行,资本家将一部分剩余价值用来雇佣更多的工人,从而支配更多的活劳动,这样,工人阶级就要用越来越多的活劳动,来交换自己所提供的、较少的必要劳动了。

  剩余价值规律决定资本主义所特有的分配关系。剩余价值的生产意味着工人创造的价值,在质上可分为购买劳动力的可变资本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两部分,从而决定了工人只能占有自己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    劳动力的价值,其余的部分    剩余价值则无偿地被资本家占有。工资这个表面看来好像是劳动报酬的分配形式之所以是资本主义的,不在于它表现在货币上,而在于它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利息、企业利润和地租等分配形式之所以是资本主义的,也由于它们都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剩余价值规律怎样决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路线呢?

  生产方式的发展路线就是生产方式基本矛盾发展的全部过程。任何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都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之所以表现为生产的社会化和私人资本主义占有形式之间的矛盾,是由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的。剩余价値的生产,一方面促使生产力发展,使生产力日益具有社会性质,另一方而使工人所受的剥削日益加深,使越来越多的生产资料日益集中在越来越少的资本家手中。正是这个基本矛盾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周期地被危机所打断,最后必然走向灭亡。

  资本主义生产本身要求不断扩大剩余价值的生产,这样,技术就在一定的界限内发展起来了,生产就扩大了。但是,在技术提高下的扩大生产意味着:(1)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从而剩余价值率提高了。这就是说工人创造的生产物增加了,但工人的工资是由劳动力的价值规律决定的,并没有与生产的发展相应地增加。(2)资本的有机构成提高了。资本有机构成的迅速提高,使可变资本增加的速度,从超过工人人口增殖的速度(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变为落后于工人人口增殖的速度(资本主义大机器生产占统治地位以后),于是就有一部分工人成为失业者。失业者是没有工资收入的,他们的存在意味着劳动力供过于求,因而导致在业工人工资下降。这就是说,由于生产剩余价值,工人的消费就限制在很低下的水平上,就大大落后于生产的扩大。

  剩余价值的剥削条件和实现条件是不同的。前者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水平,后者取决于各生产部门的比例关系和消费者购买力的水平。要增加剩余价值的剥削,就要提高生产力和扩大生产,这样,生产资料在各生产部门间的销售就会按比例地大大增加。但生活资料的销售就不同了。正因为生产力的提高和扩大生产,基本消费者(工人群众)的购买力大大落后于生产的增长,也大大落后于生活资料生产的增长[3]。这样,生产和消费的矛盾,就直接地使生活资料销售发生困难,间接地使生产资料销售发生困难。大量而猛烈的销售危机就是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

  经济危机是社会生产力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冲突的必然结果。在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中,一方面大批劳动者失业、众多劳动者挨饥受饿,另一方面大批生产物找不到它的购买者,许多生产设备闲置起来。在其他生产方式下,这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在以剩余价值生产为目的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的确是合乎规律的。剩余价值规律使生产力遭到很大的破坏。

  剩余价值规律一方而将资本主义生产引导到危机,另一方面又将资本主义生产从危机中拯救出来。这是因为:发生经济危机的时候,也就是竞争特别尖锐的时候,破产和死亡威胁着资本家;资本家要在商品价格猛烈下降时不致破产,要在工资普遍下降时取得超额剩余价值,就要采用新技术。依据前面分析过的资本主义采用技术的界限,在工资下降时,只有那威力极大的新技术才有可能被采用。从这意义上说,危机往往又是大量新投资的起点。新的经济繁荣就是这样逐渐引起的。但新技术的逐渐采用,又使剥削程度提高和失业增加,这又潜伏着下一次更厉害的危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这样间歇地发展着的。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必然灭亡,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决定的;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从适应生产力的性质到不适应生产力的性质,并必然被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所代替,却是由促使生产日益社会化的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的。


注:

[1] 1959年人民出版社版,第71页。

[2] 参阅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1958年人民出版社版,第730页。

[3] 这里,我们不像通常的写法那样把小生产者的破产包括进去,是因为:(1)他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外;(2)不是剩余价值规律而是价值规律使他们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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